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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城管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全系统正常运转及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系统财务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直属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青宇公司、保洁中心执行《企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企业单位财务规则》
二、系统财务由计划财务科实行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直属单位及公司不设会计机构,只设报帐员,其会计核算工作由计划财务科代行直属单位及公司由机关下达收支预算,预算内支出由直属单位及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计划财务科负责本系统资金筹集、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
三、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采购与保管分离,严格按《会计法》各司其职计财科每半年对直属单位及公司财务进行一次内部审计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证、帐K帐、帐表、帐实相符,每月日前将财务报告报局领导和相关部7门大额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单位留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额度
五、经费开支审批程序机关各类生活接待、办公用品、差旅费、交通费等报销,履行经办人一分管领导-计财科长一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的程序报销(元以上重大支出报主要领导3000审批)直属单位及公司履行经办人一直属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元以上重大支出报分管局领导审批)一计财科会计(发1000票合法性及开支标准及开支的合理性)审核签字的程序报销
六、出差补助严格按黔江财政发〔〕号和〔〕20085120116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务接待按《接待管理制度》执行
八、公物采购按《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执行
九、车辆运行费用按《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十、出差借款按照区内出差一律不借款,区外出差,由出差人员出示书面依据提出数额,经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可借用差旅费返回单位一周内结清帐务,超过时限不予报销补助第一次借款未结清,第二次不予借款的原则办理
十一、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控制规模,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
十二、财务印章、会计印章、领导印章由专人分别管理
十三、职工调动工作,调动前必须进行工作交接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十四、收费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政策性收费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未明确收费标准的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杜绝乱收费
(二)票据管理各类收费必须严格使用财政监制的收费凭证
(三)资金管理所收费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使用代缴款书的收费凭证收取的费用必须当时缴入财政专户,使用定额收费(罚款)凭证的在一周内缴入财政专户,不得座支附件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罚没收入的管理,根据市、区有关“收支两条缓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项收费及罚款的管理黔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项收费及罚款,要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家和市、区的有关规定,树立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公开各种办事制度、任何大队、科室不得设立收费项目和变更收费标准
二、收入的管理相关科室要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一律取消支队的收入过渡户,全部收入进入财政专户,做到票款分离,即收即缴收款方式一般采用刷卡、银行柜台缴费的形式
三、支出的管理各大队、科室的全部支出活动,都由支队财务人员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在银行只允许有一个基本账户,其他账户一律取消收费票据管理各项收费、罚没款项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并指派专人、专职、专账、专库管理,建立票据缴销制度,建立从票据为源头,票据、资金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实现以票管费
五、加强监督管理各大队、科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识到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整顿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途径,罚没收入必须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对各队、科室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反罚缴分离的规定以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业务经费、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人和专管领导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