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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阿城区教育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依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省教育斤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哈尔滨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哈尔滨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职责
(一)阿城区教育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黄文利教育系统党委书记教育局局长副组长赵勇贾调研员教育局显军邢文帅孙副局长教育局志明张晓东副局长教育局沈重副局长三级调三级调研员三级研员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心校校长、城区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直属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科学校安全科科长王百胜担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O
(二)阿城区教育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力争将校园欺凌事件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态发展状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果断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事故伤害情况,若遇有危及周边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开展人员的疏散转移工作
4.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工作
二、校园欺凌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若发生伤害需要救护的,应立即报告120救援;涉嫌违法犯罪的,还应当立即报告公安部门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6.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7.事件的简要经历,人员伤亡情况
8.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9.事件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10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援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11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
1.区教育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所在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共同组成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事件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治工作组
3.迅速开展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
5.做好情况通报
四、教育局直属各单位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
1.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职责
2.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对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各单位要及时处置、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寄宿制学校要特别加强学生晚间自习课的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同学间及校外欺凌
4.全区在职领导和教师,都必须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和处置工作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工作懈怠而导致校园伤害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追究责任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