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职业(工种)评价范围的变更申请指引
一、职业(工种)变更申请填报用本单位账户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监管系统”,进入“评价机构备案”栏目中的“职业工种变更”功能进行资料填报,将以下申请资料上传至系统的“附件信息”中
1、备案职业(工种)变更申请表(附件3);
2、新增职业(工种)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视频监控系统等硬件设施情况说明为尽快向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集中办理备案手续,请各有关单位于月日前在监管系统内填报职业(工种)变更317申请,所属地鉴定中心在监管系统内接到变更申请后的个3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于3月24日前汇总数据报省技能中心
二、职业(工种)变更评估省技能中心负责受理省属技工院校提交的职业(工种)评价范围的变更申请,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负责受理属地技工院校提交的职业(工种)评价范围的变更申请
三、试题资源申领省属试点技工院校的职业(工种)变更申请在获得通过后的个工作日内,可向省技能中心试题5管理科申领相应的试题资源非省属技工院校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市鉴定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