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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度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向海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海盐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机关留存一份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签证机关(盖章)签证人员(盖章)签证日期年—月—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第二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乙方到岗后双方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第二章试用期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第三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在第六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第七条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有权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适当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第八条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第九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第十条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节假日休息及婚假、丧假、产假等第十一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第十二条乙方自行加班的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第五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第十三条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第十四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有的规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乙方应严格遵守第十五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更不得将属于甲方的业务转让给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同时,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除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七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人民币元甲方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统一制定工资调整、加班费、福利待遇以及请事、病假和旷工的扣除标准等,对此乙方予以认可并接受第十八条甲方于每月一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第十九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第二十条甲方根据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购买以下社会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A、基本养老保险B、基本医疗保险C、失业保险D、工商保险E、生育保险F、大病险第二十一条乙方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均按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其他福利,甲方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为乙方购买住房公积金第七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第二十四条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第八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五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二十六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第二十七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因乙方未能在15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赌博、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4、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乙方存在贪污受贿或其它不廉洁行为的
1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应属甲方经营的业务转让给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相关部门及人员手中为准;第三十条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第三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年月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5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解析】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告知义务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不能平等的对待求职者招聘单位的情况、信息对求职者的透明度往往是极低的,甚至有些单位还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欺骗或非法招用求职者因此,本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作了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这些内容都是与劳动者的工作紧密相连的基本情况,也是劳动者进行就业选择的主要因素之一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对于一个劳动者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劳动者只有详细地了解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后,才能结合自身特点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除此以外,对于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内部的各种劳动纪律、规定、考勤制度、休假制度、请假制度、处罚制度以及企业内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等,用人单位都应当进行详细的说明
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用人单位不能为了解情况而侵害劳动者的隐私,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真实的情况,不能欺骗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用人单位未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患职业病的可能等,都属于本法规定的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无效为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对方,防止盲目、草率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的发生,本条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的如实告知义务作了规定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将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实向对方说明的义务告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3、乙方试用期工资每月为元,试用期为月;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业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教育与培训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I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知应当以一种合理并且适当的方式进行,要求能够让对方及时知道和了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6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样会存在这很多法律风险譬如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等更多法律风险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介绍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六、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七、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八、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综上所述,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对用人单位来说不是签不签的问题,而是如何签的问题所以,在此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如何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上多用心思,而不应该采取不签劳动合同的消极做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7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怎么办按照《劳动合同法》上述法条的规定,可以作如下理解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又没有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仅限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劳动合同8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终身合同在出现《劳动法》第
24、
25、
26、27条的情形时,也可以依法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在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需要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操作,否则违法规定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寻求网站的专业在线律师获得帮助用人单位劳动合同9甲方(甲方)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乙方(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双方合同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的;
2、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中所含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3、体检未通过、乙方的用工手续不完备;
4、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次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4次
5、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严重疾病的;
6、隐瞒病史或工作经历的;
7、不能按照岗位职责(职位描述)完成相应的工作要求的;
8、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任务的;
10、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诸如:态度粗暴、待人接
9、有任何违法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的行为的;物没有礼貌、行为举止令人感到不适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甲方无须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都无需提前通知对方,该终止期已经视为双方彼此明确的内容如甲乙双方欲续订劳动合同,应在本合同到期一月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双方续签后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为准甲方根据公司工作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在(地点)到部门担任工作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为元,每年依工作表现调整乙方承诺保险由自己购买,甲方不得再行支付乙方保险费用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绩效来确定
三、甲方基本权利和义务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并逐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将通过民主程序并告知乙方,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施奖励和处罚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能力和工作表现等安排调整乙方工作,保障乙方工作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可视经济效益和乙方的技术水平、业务熟练程度、劳动效率、工作绩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劳动报酬
四、乙方基本权利和义务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善离职守按时保质完成甲方指派的合理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按甲方的合理要求加班和出差并享受相应的加班费、调休或者出差补贴
五、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无须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形: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诸如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诸如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对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甲方协商一致的;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⑵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法律的规定办理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4、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元
2、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如若违反本合同,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劳动争议处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甲方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年月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10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_年3月15日起至20_年3月15日止
二、以出勤天数为劳务报酬的依据,实行月工资制度第二条劳动岗位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建筑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第三条劳动报酬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按照月预付,每季进行一次结算的方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实行现金支付,每月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第四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由甲方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其他福利待遇暂定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第七条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程完工劳动合同终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它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年月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11【提要】本文从用人单位法律适用实务操作角度出发,结合作者在司法实践中的多年经验,探寻劳动合同法框架下用人单位最容易败诉的节点并给予提示,尽量以简练的几句话进行剖析并提供解决方案,给用人单位在适用劳动合同法时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订立劳动合同未遵循合同订立基本原则的败诉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条文】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败诉节点提示】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合同内容不合法或显失公平,或者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合同可能会被确认为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还将面临赔偿损失的风险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是订立、变更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以避免败诉风险
二、规章制度制定或公示瑕疵的败诉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
一、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败诉节点
二、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未公示、未告知劳动者或者即使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但由于公示或告知方法使用不当而导致无法向仲裁庭或法庭举证
三、用人单位未履行入职告知义务的败诉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I,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败诉节点提示】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是主动义务,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忽视这个主动告知义务,导致发生“欺诈”的败诉风险用人单位的主动告知义务很重要,劳资双方均有知情权隐瞒真实情况将影响到合同的效力操作实务中,从举证角度考虑,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保留相关证据,告知条款可在入职登记表中或劳动合同中进行设计
四、强令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的败诉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条文】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
一、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败诉节点
二、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实践中一般表现为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人进行担保;败诉节点
三、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一般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严格执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避免有以上违法行为为避免员工不当行为造成公司损失风险,可向第三方商业保险机构或金融机构购买商业保险转移风险
五、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不订立或迟延订立劳动合同的败诉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
一、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仍未订立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败诉节点
二、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面化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要求不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改变观念,将上岗后再签合同转变为先签合同后上岗订立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六、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的败诉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
一、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也未约定或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败诉节点
二、虽已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
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环境下的败诉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
一、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拒绝订立;败诉节点
二、在劳动者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默认接受,但用人单位没有保留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时隔数月或者数年,劳动者突然要求公司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败诉节点
三、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订立,但未保留劳动者提出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证据,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八、劳动合同订立程序瑕疵的败诉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败诉节点提示】用人单位单边持有劳动合同,或者虽给劳动者持有一份,但未保留送达证据【李迎春律师建议】劳动合同必须给劳动者持有一份,并且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
九、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缺失的败诉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十一、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年月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2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赔偿的具体办法是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败诉节点提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制作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或者直接采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
十、劳动合同试用期相关问题败诉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
一、试用期约定超过法定标准;败诉节点
二、重复约定试用期;败诉节点
三、签订单独试用合同;败诉节点
四、试用期工资约定不合法;败诉节点
五、试用期随意解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12签约须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本合同应当按照企业工资结构(制度)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数额,且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依法建立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双方应当认真遵守
6.填写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7.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签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一签约人基本情况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二)、劳动者基本情况乙方(劳动者)姓名家庭住址(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二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岗位上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1.
2.
3.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具体发薪日期为
(二)乙方使用期间的工资为元/月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日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需办理工作交接明细如下:
1.
2.六双方约定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约定如下事项七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时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二)、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1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其中试用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工作地点为.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第三条、劳动报酬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一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元/月或,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元/月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乙方必须当事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年月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14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是因为哪一方原因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在那一方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时,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马上为你介绍提示用人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就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义务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其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如果时间超过一年的则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如果你对此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具体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用人单位劳动合同1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何赔偿?若是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试用期满就要转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有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都不用赔偿),否则造成损失的就要进行赔偿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收入25%得赔偿费用;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是根据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届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规定不适用于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劳动合同届满时,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与正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只有当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时,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改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劳动者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法律对劳动者多加了保护如果单位违法劳动合同,劳动者完全可以提出仲裁,要求单位赔偿自己的损失用人单位劳动合同3编号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______民族______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年—月—日起至年一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该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工具等财产
2、甲方执行国家的工时制度,甲方不随意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甲方经审批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告知乙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本合同时,应事先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月工资为基础工资加计件形式工资提成,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2、甲方于每月日前发放乙方上个月工资;甲方支付有困难的,经单位工会同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延期支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七、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
八、教育与培训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本合同时,涉及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应事先告知劳动者需要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相应的技术等级,不得招用不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提前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元
2、一方违反本合同,涉及经济补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违反本合同,若双方订有培训协议的,按培训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若无培训协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H■-
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向同行业或其他人员泄漏甲方技术资料和内部商业信息,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项或条款如与今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本单位或所在地镇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