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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滁州市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年版2023
一、监测目的通过对监测点开展丰水期和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系统了解全市城乡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为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监测范围2023年滁州市饮用水水质监测继续覆盖全市所有城区、县区和100%乡镇监测点设置原则上保持稳定,与2022年基本一致水质监测任务安排见附1,2023年全市乡镇名单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一水质基本状况监测枯水期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开展监测,每个监测点采集并检测水样1次采样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实施4月1日之前完成枯水期开展水质常规指标和氨氮指标监测,放射性指标不做要求同时收集监测地区供水类型、监测点等基本信息丰水期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五、样品编号原则地名首字母+采样日期+两位流水编号+样品处理序号(见表3-1),两位流水编号依次递增,不受送样日期影响如天长市2023年7月18日采集水样,第一个水样用聚乙烯瓶采集,冷藏保存,水样编号为TIC-1;第一个水样用聚乙烯瓶采集,加硝酸调节pH2处理,水样编号为TIC-2等,以此类推各地的送样容器标签首字母缩写滁州市(CZ)、天长市(TIC)、明光市(MG)
六、送样的流程扩展指标的样品请直接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验室,送样后到质管科进行样品受理联系方式省疾控中心质管科,马玲娟理化检验室,田双双;,张兵环卫科,马蕾市疾控中心环消科,王计争开展监测,每个监测点采集并检测水样1次丰水期开展水质常规指标监测,放射性指标不做要求同时收集监测地区供水类型、监测点等基本信息
(二)区域水质风险指标监测各地根据本地区历年监测的水质状况,结合水源类型、制水工艺、输配水和贮水等各个环节,筛选本地区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开展监测枯水期监测范围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可能存在风险的指标,以及标准之外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检测频次和要求与水质常规指标监测要求一致枯水期采样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实施(4月1日)之前完成丰水期监测范围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可能存在风险的指标,以及标准之外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检测频次与要求和水质常规指标监测要求一致
(三)水质全分析指标监测滁州市和天长、明光2个县级市在丰水期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全分析(不含“两虫”)指标检测滁州市直采集市政供水、农饮工程供水出厂水各1份,县级市采集农饮工程供水出厂水1份,开展全分析(不含“两虫”)指标检测,其中常规指标检测由市本级(含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扩展指标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具体安排见附3
(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水质检测能力调查市、县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调查,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97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和实验室具备仪器设备情况等
四、结果报送和数据使用
(一)监测数据报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和水质检测能力调查信息通过“全国饮用水监测信息系统”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预计于2023年9月升级,升级前仅填报枯水期数据,丰水期数据报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原始资料归档备查
(二)结果分析和报告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组织完成结果分析,及时将饮用水水质常规监测技术报告应涵盖水质基本情况监测、水质放射性指标调查、区域水质风险指标监测等内容报告上报地方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各地于12月底前将监测工作总结报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技术报告同时报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滁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树立起水质监测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方案落实,进一步推进辖区内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在完成国家每年两次监测任务的基础上,科学设置监测点,及时获得能够反映本地区水质状况的监测数据和信息市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辖区内水样采集、实验室检测、现场卫生学调查、监测结果分析、质量控制、总结报告等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培训、工作督导和质量控制工作
(二)加快推进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各地应切实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实施能力建设和技术培训,滁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23年底之前应具备高氯酸盐、乙草胺、2一甲基异获醇和土臭素4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各县(市、区)应在年底前具备常规指标检测能力要配备与完成监测任务相适应的人员、仪器、设备,加强水质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实施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三)规范开展水质信息公开各地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加强部门配合,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下,实现所有县(市、区)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末梢水水质信息
(四)落实资金保障2023年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资金为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年度监测的任务数落实项目经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聘用人员补助、数据收集、样品采集、督导培训、现场调查、健康教育、质量控制、数据录入整理分析、报告撰写、交通误餐、试剂、仪器校准维修和设备、耗材购置等,对于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加班,应给予加班调休,无法调休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与补助,确保监测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中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使用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2023年滁州市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分配表
2、2023年滁州市水质监测覆盖乡镇名
3、2023年水质扩展指标检测送样时间及要求农村水监测点(含学校)级别城市水序号县(市、区)仄力监测点覆盖乡镇数监测点数定安区市凤椒区区天远县县明阳县县长县县光县县市县市市县南来辖全谯附表12023年滁州市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分配表注各县区乡镇数依据安徽省民政厅2018年12月31日发行的《安徽省行政区划简册》12345678500666666附表2滁州市水质监测覆盖乡镇名单滁州市2区、6县(市)、85镇、9乡琅哪区南谯区镇乌衣沙河章广珠龙大柳腰铺黄泥岗施集镇管店潘村石坝古沛涧溪桥头苏巷三界自来桥张八岭女山湖柳巷明光市乡泊岗天长市镇铜城秦栏汉涧大通杨村石梁金集郑集张铺冶山仁和集永丰新街万寿新安半塔水口汉河施官雷官大英舜山三城张山独山杨郢来安县全椒县镇襄河古河马厂武岗大墅石沛六镇西王二郎口十字镇定城炉桥张桥池河永康藕塘仓镇吴好朱湾连江桑涧界牌集西卅店三和集大桥定远县蒋集乡范岗严桥拂晓能仁七里塘二龙回族凤阳县镇府城临淮关武店总铺板桥刘府大庙西泉殷涧红心大溪河小溪河官塘枣巷乡黄湾
一、检测名单滁州市和天长、明光2个县级市在丰水期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全分析(不含“两虫”)指标检测滁州市采集市政供水、农饮工程供水出厂水各1份,县级市采集农饮工程供水出厂水1份,开展全分析(不含“两虫”)指标检测,其中常规指标检测由市本级(含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扩展指标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开展97项指标全分析
二、送样时间全分析水样的常规指标由本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扩展指标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扩展指标送样时间为2023年7月17-20日
三、送样的数量及前期处理扩展指标(不含“两虫”)每份样品的采样容器、采样体积及样品前处理情况见表3-lo表3-1扩展指标检验送样要求一览表.序号采样容器采样数量样品前处理1聚乙烯瓶1L冷藏2聚乙烯瓶1L硝酸,pH2硬质棕色磨口玻璃瓶1L避光,冷藏3加
0.01g-
0.02g抗坏血酸除余氯,冷4硬质棕色磨口玻璃瓶1L藏硬质棕色磨口玻璃瓶
0.SL氢氧化钠,pH125硬质棕色磨口玻璃瓶
0.SL加浓硫酸,每升水中加
0.8ml6空瓶加抗坏血酸2m5g,水样充满瓶并溢出后,加入2滴m4ol/L盐吹扫捕集样品瓶40mL7酸至pH2具有聚四氛乙烯瓶垫的1L加1OmO g抗坏血酸除余氯,冷藏8棕色玻璃瓶注采样容器洗涤参照GB/T
5750.2-2006要求,其中吹扫捕集瓶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科提供
四、采样单和送样标签制作采样前打印采样单和送样标签,采样单样式见表3-2,采用A4纸横向打印采样单一式三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验科、质量管理科及送样单位各留存一份送样标签样式见表3-3O表3-2扩展指标检测采样单监测市县名称水厂名称覆盖人口消毒方式供水规模样品编号与容器标签一致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水源类型水样类型口出厂水口末梢水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表3-3送样的容器标签样式监测市县名称水厂名称样品编号与采样单记录一致采样时间保存方法样品前处理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