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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的诽谤性陈述未对当事人构成直接利益关系的,当事人不得滥用诉权案例要旨要成立一个初步证明的诽谤案件,原告必须出示证据表明被告向第三人作出了诽谤性陈述、该陈述是虚假的、被告的陈述行为在法律上存在过错、原告因此遭受了损害涉诉的诽谤性陈述未对当事人构成直接利益关系,则当事人不得滥用诉权法院评论随着网络技术适用的多元化与社交网站的蓬勃兴起,现代网络日趋成为当前民众娱乐、生活乃至感情寄托的紧要动脉网络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行为模式,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通过网络来发泄自己的内心情感与表达个人的现实诉求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统计,截止2011年6月底,中国现有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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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小时围绕网络法律规制问题所产生的思考,大致可以区分为三种立场一种是绝对的传统主义,认为网络法律问题无非是现实问题在网络空间内的延展,因而完全能够将其纳入传统的法律框架下予以解决一种是绝对的新形态主义,认为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不能够适用现实世界的法律进行规制一种则是折中主义,既承认法律的保守性,也意识到网络作为新技术对传统法律的挑战,因而认为应在继受传统立法的基础上,根据网络环境的特殊性予以专门的法律思考及制度设计显然,在上述立场中,折中主义的做法被目前的司法理论界所普遍接受了结合人格权的网络侵权,我们需要重新考虑的是哪些法律的规定可以继续在网络领域内适用或者经法律解释后适用,哪些全新的问题无法在旧有的法律体制内得到解决从而寻求新的制度出路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鉴于网络技术的特殊属性,这一领域仍然被很大程度上忽略了作为网络创始国的美国,健全的法治环境与网络技术的成熟适用使其积累了丰富的网络管理经验,判例法的开放性也赋予了它更强的问题应对能力在司法实务中,对于网络环境下发生的法律问题,美国法院大致秉承了上述三种立场,但就新规则的创制而言却远远走在了前列在此,我们挑选了近年来审理的均以网络为载体的人格权侵权的三个判例,以期进一步拓宽网络侵权法律问题的解决思路为了绐下级法院出具处理类似案件的具体指导,法院进一步讨论该用什么标准来平衡此类案件中的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在因特网上匿名言论的个人权利和原告寻求诽谤的司法救济的权利为了找到一个适当平衡这些相互竞争的利益检验标准,法院分析了其他州的法院在类似情形下的适用标准首先,法院考查了所谓的表面案件和简易判决标准为了证明诽谤的表面证据之案件,原告必须出示证据为实质性事实创立一个真正的争议点在Dendritelnternationallnt lv.Doe中,新泽西州中间上诉法院使用一个包含四部分内容的简易判决标准Dendrite标准要求原告
(1)通知匿名发布者,包括在发生诽谤侵权的留言板上发布告示和给予匿名者回复该请求的机会而暂停诉讼;
(2)说明被指称为诽谤的确切陈述;
(3)满足表面或简易判决标准;
(4)在前三个标准满足了之后,法院必须平衡被告匿名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权利与有表面证据之案件的表现力度以及披露匿名被告身份对于原告适当推进诉讼的必要性有些司法管辖区则适用不带平衡标准的Dendrite标准在Doev.Cahill案中,初审法院判决采用的是“善意”标准,否决了被告的保护令动议被告则认为仅仅“善意”不足以保护其网上匿名言论的第一修正案权利,对否决保护令这一法院裁定提出上诉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同意被告的意见,最后采取了简易判决标准特拉华州关于简易判决的民事程序规则第56条(c)款规定(c)在这方面的动议和诉讼程序该动议应当在听证日的10日前送达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听证日前送达反对宣誓书如果诉状、书面供词、质询书、承认文件以及宣誓书中任何一份资料显示本案的重要事实缺乏真正的争议点而且动议方有权获得一项作为法律事项的判决时,法官应当迅速作出判决即使损害数额存在真实的争议点,法官也可单独对责任部分作出一项中间性质的简易判决”特拉华州最高法院认为简易判决标准本身就是平衡标准,也就是说Dendrite标准的第四个要求没有增加任何超越前三个要求的保护,反而造成案件分析时不必要的复杂事实上,一旦Dendrite新泽西州中间上诉法院发现原告的诉求不满足标准的简易判决部分时,就停止分析而不使用平衡标准其次,法院简要概述了比表面案件标准较宽松的驳回起诉标准有些州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强度足以在驳回起诉的动议中获胜在ColumbialnsuranceCompanyv.seescandy.com案中,加利福尼亚州北区法院确立了其平衡利益标准,确保这个特殊程序不仅仅在原告善意耗尽诉前揭露被告身份的传统手段后才能适用,防止其被用于骚扰或威胁Seescandy标准要求原告
(1)足够具体地说明未列名的那方当事人,以至于法院能决定被告是否是一个处于本管辖范围内的真实个人或实体;
(2)列出当事人为锁定该难寻的被告已经采取的所有措施,这是为了确保原告在遵守送达程序和识别被告时做出了善意的努力;
(3)证明原告的起诉无法被驳回,可以说送达前批露就类似于在刑事调查中为获取手令所采取的程序;
(4)向法院提出披露请求并附上其理由陈述法院在本商标侵权案中最终判决批准原告的披露匿名被告身份的请求再次,法院还讨论了善意基础标准,这可能是决定是否同意批露的众多标准中最弱的在InreSubpoenaDucesTecumtoAmericaOnline,Inc.(在下文中称为AOL)案中,原告以“匿名上市公司”或者APTC的名号请求执行针对AmericaOnline公司的传票,要求识别几个对APTC作出负面评论的AQL用户的身份AQL辩称传票会损害JohnDoe网上匿名说话的第一修正案权利因此应当被推翻法院的判决最终归结到了合理性问题法院复现了先前一些匿名言论案件的政策讨论,认为披露不会侵犯个人匿名权尽管AQL提议了一个更严格的表面证据标准,但法院以“过于笨重”为由拒绝使用而确立了其所谓的善意基础标准DocumentlzzFN_Fl30弗吉尼亚州巡回法院采用的标准包含三部分,认为法院应当只有在满足所有条件时才能命令非当事人的ISP提供用户的身份信息
(1)法院对于原告提供的诉状或证据满意;
(2)申请传票的当事人主张其可能是可诉行为的受害人有一个合法善意的基础;
(3)识别身份信息对于推进诉讼很重要审理本案的大多数法官认为弗吉尼亚州在AOL案中使用的“善意基础”标准会抑制因特网作为思想市场的作用的发挥然而,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在Cahill案中使用的简易判决标准则通过要求原告在知道评论者真实身份之前就基本上证明其案件会侵蚀个人责任心并阻碍对真相的追寻也就是说,设置一个太低的门槛会限制网络言论自由,设置太高的标准则会妨碍原告提起一个有效的诽谤诉因最终,Battaglia法官在签发揭露网络发布者身份的传票时结合了Dendrite案和Cahill案的标准,参照马里兰州简易判决动议及判决作出的民事规则确立了一个中间标准,要求一审法院遇到涉及匿名发言者或笔名身份披露的诽谤诉讼案件时,必须
(1)要求原告通知匿名发布者他们是申请的传票或披露命令的对象,包括在留言板上发布关于身份披露请求的信息;
(2)保留诉讼,给予匿名发布者提交和送达针对该申请的反对意见的机会;
(3)要求原告辨别并阐述匿名发言者有意发布的被指称能构成可诉性言论的确切陈述;
(4)决定起诉状是否提出了针对匿名发布者本身或由此的表面诽谤诉讼;
(5)如果前述所有要件都符合,在命令披露前还要平衡被告匿名发布的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和原告提起诽谤的表面案件的强度和披露匿名被告的身份的必要性此外,该庭的Adkins法官提出了不同意见,他支持前四个要素,反对多数意见的第五个要素也就是平衡标准诽谤在网络上比在传统传媒上发生得更频繁更明显,大多数意见中的平衡标准是多余的Adkins法官认为多数意见形成的标准中的有表面证据之案件要素本身就是一个平衡标准,而这不必要的第五个要素可能会导致下级法院在专案基础上适用一种胜过已固定下来的诽谤法的网络诽谤超级法通过上述三个判例的评介,可以看出对于通过网络形式实施的侵权,美国法的立场也并非绝然统一,而是在援用传统与创制规则之间徘徊一种选择是将网络的侵权视为侵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在责任的认定上仍然恪守传统的规则;一种选择则是充分考虑网络侵权的特殊性,并结合这一特殊性创制新的责任规则如上述Megan案,尽管法院是按照犯罪的构成要件予以分析的,但就以网络形式侵害生命权而言,经阐明的若干根据同时可以适用于侵权责任的判定判解研究全文Brodie人格权保护案被上诉人,也即初审原告Brodie,于2006年5月26日以独立报公司和五个在该报纸的网络论坛上发表匿名言论者为被告,向马里兰州QueenAnns县所属巡回法院提起诽谤诉讼Brodie意欲披露匿名者的身份信息,被告之一即独立报却对此向法院提出了申请颁发保护性命令的动议巡回法院否决了独立报的这一动议,并命令其披露其他被告的身份信息独立报对此上诉,认为在法官在命令识别五个信息发布者的身份前,至少应当要求Brodie出示某些能成立切实可行的诽谤诉由的证据在特别上诉法庭判决法院是否适当驳回IndependentNewspaper的推翻原裁定或颁布保护令的动议之前,马里兰州上诉法院授予了移审令马里兰州将诽谤性陈述定义为一种“倾向于使某人遭受公众嘲讽、憎恨、鄙视或不屑中,从而阻碍社区内其他人对其拥有好感或与其交往”的事实陈述诽谤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要成立一个初步证明的诽谤案件,原告必须出示证据表明“
(1)被告向第三人作出了诽谤性陈述;
(2)该陈述是虚假的;
(3)被告的陈述行为在法律上存在过错;
(4)原告因此遭受了损害”原告必须通过清晰有力的证据证明全部的四个要件,还必须证明被告作出陈述时至少存在过失如果法院认为被告的陈述是诽谤性的,其他三个诽谤侵权的要件也得到了证明,那么法院就会拒绝对被诉陈述施加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而对被告说施加责任本案原告Brodie并没有针对任何一个被告提交一个有效的诽谤诉由,具体来说涉诉的一个讨论帖的评论内容与本案原告并无直接利益关系,另一个讨论帖的唯一可能诉因也被一年的诉讼时效所禁止因此巡回法院命令IndependentNewspapers识别五位JohnDoes身份的时滥用了其自由裁量权,马里兰州上诉法院推翻原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