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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年2021-2023塑料污染治理是继垃圾分类之后生态治理领域最具显示度、感受度的重要举措为系统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综合治理,确保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浙发改环资〔2020〕307号目标任务落细落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坚持系统集成、重点治理、循序渐进、全民参与原则,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为重点,聚焦塑料制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环节,系统推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禁限一批难回收、易泄漏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推广一批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循环一批新型包装和物流载具,建立健全高效回收体系,规范废塑料材料化利用,强化科技支撑,切实推动我省塑料污染治理走在前列,全力打造“重要窗口”建设的标志性工程2021年底,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全面落实我省“治塑”工作要求;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省经信厅)主要以易回收、可循环塑料制品为重点,通过推行绿色设计、规范材料化利用、建立绿色物流体系、创新管理模式等手段,大幅提升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
1.推行塑料制品的绿色设计推进绿色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采信互认,发布一批可降解塑料等绿色设计产品名单,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引导生产企业按绿色设计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产品可回收性鼓励生产企业减少使用塑料复合材料,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比例(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塑料制品回收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在住宅小区、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快递网点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设塑料制品回收区域有条件地区,可单独设置塑料制品回收设施(省商务厅、省建设厅、省供销社及其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再生废塑料材料化利用积极培育骨干再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支持企业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成果转化运营,加快废塑料材料化利用产业化进程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环节的环境监管,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快递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鼓励快递企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支持快递企业通过与电商企业、第三方机构合作创新运行模式,扩大可循环快递包装箱应用范围,循环一批新型包装和物流载具到2023年底,全省快递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90%以上,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达使用纸箱总量的10%以上(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5.强化废旧农膜、渔网渔具再利用进一步完善农膜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农膜使用回收台账试点到2023年,全省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推动海洋捕捞废旧渔网渔具回收、整理、修补等,将渔具垃圾回收纳入渔港污染防治范围(省农业农村厅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回收处置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主要以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为重点,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增设回收设施、加强清理收运、推进能源化处置,为低值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置提供兜底保障L加强低值塑料废弃物清运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加大低值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处置推动塑料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加强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提高现有设施运营水平,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持续深入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推进无法回收利用的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机械化、半机械化农膜回收机具应用(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船舶塑料垃圾监管持续加大船舶塑料垃圾污染排放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船舶违规排放塑料垃圾行为,督促落实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省交通运输厅、浙江海事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探索推行塑料制品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根据企业生产销售额适度提取专项塑料垃圾回收处理资金,相关资金专款用于塑料垃圾回收处置(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撑保障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L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结合《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和《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立法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内容,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义务和相关处罚规定(省生态环境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加大对可降解塑料制品产业培育、“治塑”宣传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视情对工作突出的地方予以考核奖励(省财政厅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机理、监测、防治技术等关键技术攻关,开展生态环境影响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培育形成一批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塑料污染治理科研力量,建设聚焦塑料污染治理的省级实验室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支持可降解塑料等新型工程材料的研发生产,进一步加强科技支撑,提升替代产品性能,降低应用成本(省科技厅负责)
8.强化标准和检测支撑积极支持和推动可降解塑料相关标准制定工作,推广可降解塑料产品标识制度,探索开展可降解塑料产品认证加强替代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假冒降解产品的行为到2023年底,全省拥有2家以上可降解塑料检测实验室(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完善要素支撑保障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扩能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重点解决用地、用能等要素资源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快递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0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废塑料、废旧聚氯乙烯(PVC)制品、废铝塑(纸铝、纸塑)复合纸包装材料生产的再生塑料制品等产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条件的,可以享受增值税50%即征即退政策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绿色包装开展研发生产的,符合条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浙江省税务局负责)7•制定禁限塑料制品目录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浙江实际,研究细化禁止、限制塑料制品的动态调整目录清单(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文明风尚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L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短视频等传统和新型媒体,将“治塑”工作与生活垃圾分类、美丽大花园建设等宣传深度融合,引导公众抵制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不使用禁止限制类塑料制品指导浙江卫视等媒体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塑料污染危害与治理等公益广告、宣传片投放,网信部门组织网络平台进行推送,省市县各级媒体所办新媒体策划刊(播)发公益宣传内容(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相关倡议活动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组织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共同发起“减塑”倡议,引导绿色消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绿色邮政宣传周等活动和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组织形式多样、内容生动活泼的绿色环保宣传活动,引导居民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采用课题教育、主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农村)、进家庭、进电商企业、进商场(超市)、进宾馆(酒店)、进农贸市场宣传教育活动(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妇联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1.视情开展专项联合检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促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地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等政策落实情况、塑料垃圾回收清运处理情况等,重点问题纳入省级环保督察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检查、整改;对工作不落实、进度严重滞后的,要适时予以通报批评(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禁止废塑料进口结合禁止“洋垃圾”入境工作,加大固体废物进口监管和打私力度(省生态环境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清洁海滩行动强化综合防治和源头治理,充分发挥湾(滩)长责任制的作用,落实湾(滩)巡查和清洁计划任务,定期组织开展责任岸线、滩涂区域日常巡查,切实做好岸滩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部门和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市、台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执法监督对于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移交的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线索,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坚决予以依法立案查处(省生态环境厅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专班,加强部门工作统筹,协同推进全省“治塑”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及困难;省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化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工作考核各地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治塑,,主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各设区市要及时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治塑”工作取得实效,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地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相关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三)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塑料污染治理问题发现机制,及时受理、妥善处置投诉举报信息鼓励和引导群众发现并通过电话、信函和网络等方式反映塑料污染违法行为,更好地发挥好公众的监督作用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四)建立信用体系结合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实施塑料制品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约束,依法依规将企业违规生产、销售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示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2023年底,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可替代产品产能基本满足全省替代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禁限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裳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主要以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等场所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为重点,在前期禁限工作基础上,到2022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3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L加强产品购销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聚焦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加强日常巡查与明察暗访,加密抽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引导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按照规定禁限期限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购销台账,对违反规定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不按标示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进一步规范上述重点场所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推动农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药监局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对照绿色商场创建标准,围绕完善绿色管理制度、绿色供应链体系等推动各地有序开展绿色商场创建,积极落实商场禁限塑要求,推动塑料购物袋减量到2022年,全省50%以上的大型单体商场、超市及有条件的商业综合体达到绿色商场标准(省商务厅负责)
3.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等举办单位主体责任,与经营户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责任书,督促检查经营户合规使用塑料购物袋“治塑”工作成效纳入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各类创建考核考评工作(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药监局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绿色消费激励鼓励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等经营主体通过绿色积分奖励等手段,推动消费者养成环保选购、重复使用、适度消费的习惯,减少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使用(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禁限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主要以餐饮堂食服务和餐饮外卖领域所使用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为重点,在前期禁限工作基础上,到2023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1.加强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禁限期限,对餐饮企业使用淘汰类一次性塑料制品开展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导做好餐饮领域禁限持续抓好餐饮堂食领域禁限管控,积极引导做好餐饮外卖领域禁限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产品替代,按规定要求停止使用相关塑料制品(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外卖平台企业管理模式建立外卖领域使用回收报告制度,督促外卖企业按规定时间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的使用、回收情况督促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责任书,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按规定禁限期限停止使用相关塑料制品,并向社会公开执行情况(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绿色餐饮理念引导树立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食堂、餐饮商家、外卖平台绿色餐饮理念,推动绿色生活习惯养成,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省机关事务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探索建立外卖餐盒回收体系到2023年底,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等设区市探索建立外卖餐盒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塑料餐具使用和废弃(省商务厅和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限制使用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主要以宾馆、酒店、民宿等使用的一次性易耗塑料制品(包括一次性牙刷、梳子、浴液等六小件)为重点,在前期限制使用工作基础上,到2022年底,全省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3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111力度,督促严格执行禁限管理要求,强化宾馆、酒店、民宿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责任书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纳入浙江省“品质假店,特色文化主题保店评定评级标准,切实推动源头减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绿色住宿督促宾馆、酒店、民宿经营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通过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设置醒目提示标识,倡导消费者自带洗漱用品,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一次性塑料制品有偿使用选取部分星级坂店、绿色旅游饭.店通过设置自助售卖机等方式开展一次性塑料制品有偿使用试点,探索利用经济杠杆,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禁限使用快递塑料包装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牵头)主要以快递网点所产生的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为重点,在前期禁限工作基础上,到2022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到2023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1.开展电商快递领域专项治理督促头部电商平台、快递企业等签订企业绿色发展工作承诺书,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对邮件快件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行为开展专项治理(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实施绿色采购制度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建立实施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使用经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包装物(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包装物封装操作鼓励电商企业选择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的包装,在保证寄递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简约包装,避免过度包装快递企业应在包装物满足寄递要求的情况下不再进行二次包装鼓励和支持寄递企业通过向上游嵌入,提供收寄、包装一体化服务,逐步实现一次包装即可满足寄递需要(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包装分级认证支持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标准化工作,支持绿色环保产品、新型绿色供应链等方面的认证工作,对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进行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电商快递领域使用回收报告制度在电商快递领域构建绿色供应链,总部设在浙江的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100万家以上)及头部快递企业应对经营过程中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及替代产品应用情况,按期开展总体评估,并按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绿色电商消费引导鼓励电商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引导入驻商家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鼓励快递企业主动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包装选项,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推广替代产品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主要是组织开展淘汰类塑料制品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及库存消纳,着力培育发展替代材料新经济,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全面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到2023年底,可替代产品产能基本实现省内“自给自足”
1.开展产能摸排及生产结构调整引导对辖区淘汰类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企业生产动态档案在产能摸排的基础上,引导传统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做好库存产品消纳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落实经营主体减塑责任,做好库存消纳,按期下架不合规的塑料制品(省商务厅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农贸市场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等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邮政快递领域推行简约包装,全面推广应用45mm以下“瘦身胶带”和免胶带纸箱,有效降低邮件快件包装平均用量(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药监局、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组织供需对接活动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建立可替代产品生产企业名录,并实施动态管理组织餐饮业、零售业、邮政快递业与替代产品生产厂家进行对接,推动企业建立替代产品采购体系(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发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引领作用,优先采购符合行业标准的可降解塑料制品,将塑料制品绿色采购纳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推动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国资委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发展替代材料新经济支持石油基、生物基等可降解替代产品的补链和扩能项目建设,满足我省替代产品推广应用需要,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全国领先的可降解材料产业集群,以保障市场供给(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循环利用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