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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资格集中复查工作承诺书(班主任)为维护我校办学秩序,确保教育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学生权益,根据《辽宁科技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辽科院发
(2020)77号)文件要求,对级新生进行入学资格集中复查在资格复查具体实施过程中,郑重承诺在新生入学后对其入学资格做了进一步复核,具体如下
1.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进行比对,检查身份信息是否一致;
2.对新生本人与招生录取照片、身份证照片、高考准考证照片、纸质档案照片等进行人像比对,检查照片信息是否一致;
3.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检查新生入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结果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4.对高考加分新生进行高考加分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
5.对艺术类录取新生专业水平异常情况进行核验;
6.对专升本新生进行前置学历复查;
7.对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8.对入学后填写档案材料字迹与考生纸质档案中本人填写内容字迹进行比对,检查笔迹是否一致结论如下
1.年录取新生已报到学生中通过入学资格集中复查人,其中普本人,专升本人往年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报到人,其中通过入学资格集中复查人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的人(需附具体名单)
3.冒名顶替入学的人(需附具体名单)
4.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的人(需附具体名单)
5.其他不符合招生规定的人(需附具体名单)如因组织不力、审查不到位,集中复查工作出现疏漏造成不良后果,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承诺班级(可填多个班级)承诺人(班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