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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实施增城区荔城街建设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文化发展拟征收太平村下整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
8.4567公顷(具体范围以被征地单位确认的征地红线图为准),为切实做好安置补偿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具体征地安置补偿情况如下
一、征收集体土地情况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
8.456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
8.4092公顷(其中耕地
0.1180公顷、园地
7.2438公顷、林地
0.3536公顷、其它农用地
0.6938公顷),建设用地
0.0474公顷,未利用地
0.0001公顷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面积土地补偿(万元)安置补助(万元)土地类别合计(万元)(公顷)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耕水浇地
0.
118055.
56.
549033.
33.
929410.4784地园地
7.
243839.
8419288.
606828.
4585206.
1476494.7544林地
0.
353618.
556.
559313.
254.
685211.2445其他农用地
0.
693839.
841927.
642328.
458519.
744547.3868建设用地
0.
047455.
52.6307——
2.6307未利用地
0.
000127.
750.0028——
0.0028汇总
8.
4567566.4976万元
(二)青苗补偿款
380.551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868.1434万元,由荔城街太平村下蟹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二、安置措施情况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在保证货币安置落实的同时,该征收集体土地按照穗府办〔2012〕7号文件的规定,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即
0.8457公顷)在已获省政府批准用地的广州市增城区201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
10.2648公顷国有留用地中由政府统筹安排留用地;为上述被征地农民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培训就业等社会保障措施,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将按省的留用地安置和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4月5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实施增城市荔城街建设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文化发展拟征收光明村岭背塘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
0.0122公顷(具体范围以被征地单位确认的征地红线图为准),为切实做好安置补偿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具体征地安置补偿情况如下
二、征收集体土地情况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
0.012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
0.0122公顷(其中园地
0.0122公顷)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面积土地补偿(万元)安置补助(万元)土地类别合计(万元)(公顷)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园地
0.
012239.
84190.
486128.
45850.
34710.8332汇总
0.
01220.8332万元
(三)青苗补偿款
0.5490万元,由荔城街光明村岭背塘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二、安置措施情况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在保证货币安置落实的同时,该征收集体土地按照穗府办〔2012〕7号文件的规定,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即
0.0012公顷)在已获省政府批准用地的广州市增城区201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
10.2648公顷国有留用地中由政府统筹安排留用地;为上述被征地农民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培训就业等社会保障措施,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将按省的留用地安置和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