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开具保函申请报告及承诺书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公司发包(承包)的工程,我公司不存在“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不能以保函方式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有“拖欠不良记录’的;
2.因拖欠工资问题发生过进京、赴省5人以上集体上访和10人以上来市集体上访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极端性事件或存在尚未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并被认定为责任主体的;
3.动用工资保证金或保函后未按规定及时补缴的;
4.保函到期而工程未完工,未按规定及时办理保函延期的;
5.其他未按规定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所述情形,符合《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担保方式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赣市治欠办发〔2021〕5号)文件规定,我公司申请以保函形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该工程建设过程中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