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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签订日期1:签订地点1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第一条词语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项目管理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委托项目管理任务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3.“项目管理人”是指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5.“项目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6.“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
7.“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8.“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9.“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0.“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委托人或项目管理人授权范围内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章双方的权利
(一)委托人权利第四条委托人有最终选定专业工作单位、签订合同及支付各项价款(含工程进度款)的审定权,且有权对项目进行审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委托人的指令直接对项目管理人,而不直接对各专业工作单位,根据需要组织各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第五条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核准审批,有权对指令类签证进行审批第六条委托人有权要求项目管理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项目管理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管部工作人员项目管理人应当于收到更换通知之日起[]日内更换项管部工作人员
(二)项目管理人权利第八条项目管理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委托人对设计文件的批复及有关规定组织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工作,并参及合同谈判工作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审核签认承包人所报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设计变更审批表”、“指令类签证审批表”
3.及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报委托人审定
4.组织项目各参及方的协调工作第九条项目管理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第十条项目管理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项目管理报酬第三章双方的义务
(一)委托人义务第十一条委托人应负责协调项目管理人及及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第十二条委托人应为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项目管理人办理及项目有关的各种报批报建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项目管理人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基本条件和设施,详见附件,委托人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表
4、及时进行各项决策,以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第十三条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第十四条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项目管理人及时支付项目管理费;委托人应根据及其他相关专业工作单位签定的合同中的约定,及时向其支付应支付的款项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项目管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第十六条委托人应授权为本项目的代表需要委托人确认的任何事项,均必须经委托人代表审核签字、委托人盖章后方为有效第十七条委托人应每季度(或2个月),组织对项目管理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二)项目管理人义务第十八条项目管理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九条项目管理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要忠于委托人利益,创建项目利益高于一切的项目文化第二十条项目管理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并按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汇报项目管理工作进展第二十一条项目管理人应按审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项目管理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管理人审核后报委托人核准第二十二条项目管理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报委托人审定第二十三条项目管理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报告第二十四条项目管理人应严格执行各项支付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监督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移交手续第二十六条项目管理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第二十七条项目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第二十八条项目管理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及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四章双方的责任
(一)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三十条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三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不可预见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二)项目管理人责任第三十二条项目管理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项目管理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他经济损失的,项目管理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三十三条项目管理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三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不可预见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第五章双方的工作内容
(一)委托人工作内容设计负责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任务书审查、设计成果的审查报批报建管理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成本管理参及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审定负责项目成本管理目标和标准的制定,负责可研、定位、方案阶段目标成本编制确定,负责施工图预算的审批和备案,负责动态成本过程控制、审查以及工程结算管理工作,负责造价咨询公司的委派及管理,负责成本后评估工作招标采购管理负责提供集团招标文件范本,负责年度、批次招标采购计划审查;组织开评标,确定中标单位;负责授权招标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备案,负责合同签订工程管理负责工程管理目标和管理标准制定,负责组织审查开工方案、工程管理策划方案等,负责施工过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目标监控、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参及项目主体结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政府验收工作,为项目管理公司提供现场办公用房资金管理负责资金计划和工程款支付审查管理工作,负责支付工程款、设计费用、支付中介机构委托服务费支付负责对管理方提交的用款计划、各类报告申请、建设费用(含分摊费用)和工作联系单等审定
(二)项目管理人工作内容项目管理人作为本工程的建设管理主体,在委托方的配合和监督下,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设计参照项目的产品定位要求,编制设计标准和设计任务书负责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编制,组织各阶段设计管理工作组织设计完成后的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设计协调、设计变更、图纸下发、图纸管理、竣工图编制汇总等设计管理工作报批报建管理协助甲方及政府、周边单位协调,负责相关报批报建资料准备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主要负责工程过程验收、专项验收、综合验收和竣工备案等手续办理工作成本管理参及方案阶段目标成本、合约规划编制,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报委托方审查备案,负责施工过程中及甲方委派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有关成本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动态成本过程管理,负责施工过程产生的设计变更、签证、工程款确认,有关索赔的见证和确认等工作,配合甲方及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实施对施工单位的结算进度及资料的规范性管理,负责工程结算初审负责审计资料准备并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审计工作招标采购管理负责编制工程、设计、物资类招标计划编制、投标单位考察及推荐、招标文件编制等招标前准备工作,参及开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管理工作,参及鲁能集团物资部组织的战略采购及招标工作,或在鲁能集团物资部授权范围内开展有关招标配合工作,负责鲁能集团授权招标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负责合作单位后评价工程管理负责建立满足本项目需要的项目管理团队及制度在合同签订和相应基础资料齐备后的30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工程管理策划方案全面负责施工过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目标监控、管理,负责及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的组织协调;负责工程管理策划方案、开工方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后评估的编制工作;组织协调、理顺各参及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阶段验收、检查工作资金管理负责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工程建设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按照工程节点进度、节点质量检查、合同付款约定及甲方业务流程,履行工程款支付管理程序第六章合同生效、变更及终止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六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项目管理工作发生延误、管理人应将此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项目管理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七条当项目管理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项目管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三十九条项目管理人及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工程决算,项目管理人收到项目管理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第七章争议的解决第四十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章保密第四十一条双方对因订立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取得或接触到的及双方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其他信息(无论这些信息是技术性的还是商业性的)应严格保密,除非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予以披露双方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其雇员遵守包括本条款在内的各项规定,同时对雇员(包括原雇员)的任何违反本条款的行为对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章其他本合同各条款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第三部分合同附件附件1:合同报价清单(报价计取原则)附件2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计划附件3委托人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表附件1合同报价清单(报价计取原则)编制及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鲁能集团公司各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合同文本为基础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本合同文本及合同附件进行细化,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技术标准
2.对本统一合同文本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4.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启动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5.如本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则由其负责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本合同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
2.项目管理内容和方式
2.1管理内容甲方委托乙方组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按照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的模式,对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及相关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详见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2.2管理方式由管理方根据“委托第三方管理”的建设模式,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受甲方委托统一管理设计单位、顾问公司以及施工、供货单位,统筹协调各项专业工作进度和衔接,整体把控设计质量和效果及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控制等管理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项目管理权和履行相应职责,以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3.项目管理目标设计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目标取得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无重伤、死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交通、食物中毒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建立安全预防规范,相关资料齐全,安全考核达标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合同要求,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合同要求,不发生一二级重大质量事故集团每季度对在建项目进行实测实量检查评估,实测合格率均应294%,(项目所在地如有优良工程评选,应取得优良工程)工期控制目标按照甲方确定的总体控制计划,方案设计周期一个月,扩初一个月,施工图设计一个月,施工工期一个月投资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在甲方主管部门批准的目标成本以内目标成本计取5%预留金,作为签证、变更以及编制合约规划时不可预见的合同内容(变更签证引起的目标成本变化不超3%)目标成本不做调整,但因甲方要求对建设规模、建造标准、施工范围、设计变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手续办理工作目标负责委托方委托办理的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和市政配套的相关手续,委托方和管理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程序,工作进度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在本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周期内,管理方不发生任何违反廉政协议的行为和其他违法违纪事件
4.项目管理费收取及支付方式管理费金额(大写)¥(暂以“目标成本”为基数计取),单方元/命(建筑面积);该费用中不包括报批报建过程中甲方应付费用及经过甲方同意的招待费
4.1收取标准按本项目建设费用(不含预留金,不含乙方自身承担、承建的投资部分)的审计结算金额的计取
4.2计取方式总费用控制在方案阶段目标成本(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部分)的2%以内,取费基数最终以本项目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费用结算审计金额为准,奖励及罚款以乙方收取的管理费为取费基数费率为固定费率,不再因人工、物价、费率、汇率、工期等变动而有所调整
4.3项目管理服务期乙方服务期在建设周期(自委托之日至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之日)共—个月±3个月,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3个月部分,报价清单中人员工资、办公费、伙食费、住宿费按实际结算,其它费用不予调整
4.4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按阶段付款
4.
4.1委托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经政府主管部门图纸联合审查通过)后支付第一笔款
5.
4.2项目开工后,双方约定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项目管理费用,每次支付付至项目管理合同价的85%时暂停支付,直至结算完成;
6.
4.3项目结算完成(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书面认可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结算,且甲乙双方书面认可项目管理服务费结算)后,付至项目管理服务结算价的97%;
7.
4.4项目管理服务结算价的3%作为保修阶段的项目管理费用,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5.目标考核
5.1安全文明目标若本项目工程文明施工不达标,且3次整改无效,乙方须承担相当于管理服务费3%的违约金
8.2质量目标奖励办法当委托管理的项目标段在鲁能集团实测实量检查项排名中不低于前五名的,甲方每次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标准为a)当标段建筑面积W10万平方米时,奖金二建筑面积/5(取整)*
1.5万元b)当标段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时,奖金二建筑面积/5(取整)*3万)ISO违约处理当某标段综合合格率在所属区域排名中位于后25%(含)的,每次扣除项目管理公司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a)当标段建筑面积W10万平方米时,违约金二建筑面积/5(取整)*1万元b)当标段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时,违约金二建筑面积/5(取整)*
1.5万元
5.3工期目标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工程逾期竣工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承担相当于一万元的逾期违约金
6.4投资目标建设投资结算金额超过目标成本的,每超出现,乙方须承担相当于管理服务费5%的违约金
6.项目经理乙方委托项目经理o
7.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7.1委托合同协议书;
7.2合同条款;
8.3甲方及鲁能集团管理制度及规定;
9.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洽商、签证等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及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洽商、签证等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相冲突的,该补充协议、洽商、签证等优先适用,且签订时间靠后者优先10词语含义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及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11委托人承诺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项目管理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12.项目管理人承诺项目管理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项目管理任务
13.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4.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份,发包人份,承包人一份
15.合同其他条款
12.1设计变更、涉价签证、所涉事项必须先审批后实施,禁止事后补办紧急情况下(指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必须在实施完成后的10日内完成审批
12.2若承包方开具的发票存在假发票、套开发票等违法、违规的现象,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该发票金额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并且该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2.3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及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税号Email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邮编联系人电话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