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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韩场学校(2023年修订版)第二十四条学校总务处下设财会室、保管室等第二十五条各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接受年级组和教研组的双重管理、指导第四章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第一节教育管理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德育工作为首,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健全德育工作运作机制通过班队活动、学科教学、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渠道,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主线的教育活动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不断创造学校德育工作特色第二十七条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德育处,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德育分级管理网络,寓德育于教学和各项活动之中第二十八条德育处具体指导团支部、少先队开展工作,指导艺体组开展工作,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第二节教学管理第二十九条学校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的要求实施教学学校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注重个性、着眼发展,促使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审美素质等方面达到较高的水准,为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三十条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导处每学期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确定教育教学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制订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三十一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基点,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和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的精神第三十二条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和评估,对备课、上课、辅导、布置和批改作业等方面的工作以及教师的师德进行考评第三十三条学校对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学期期中、期末做好教师、学生教与学质量的分析,实现对全校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第三十四条学校以班级为实施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的联系责任学校每学年进行优秀班集体的评定第三十五条学校按教育部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执行根据学校特点开设知识拓宽、个性发展、补缺补差等类型的选修科目活动课包括团队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锻活动、文娱活动等第三十六条教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排列学生名次,学校不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排列班级名次,不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衡量教师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成绩第三十七条学校重视劳动技术教育,注意从帮助学生打好成才基础的高度把劳动技术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相衔接,搞好辅导基本技术知识、能力的教育第三十八条学校重视文艺、体育、心理健康及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有较高的艺术欣赏力和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办好体育传统项目,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卫生工作法规,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每年举行校田径运动会和小型体育竞赛活动加强健康教育,关注心理健康,并成立心理咨询室第三十九条学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乱订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第四十条学校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严格做好“双减”工作,做好“五项管理”工作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第三节教育科研管理第四■一条围绕素质教育、特色教育以及学校育人理念,做好学H校顶层设计,积极开展以问题导向的教育教学研讨工作第四十二条在大邑县教育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依据县教育局的指导性文件,积极探索开展教师评讲、学生评价等教育评价工作第五章总务后勤管理第四十三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第四十四条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学校按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不私立收费项目,不自定收费标准学校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第四十五条学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统筹计划、保证重点,合理使用、严格把关,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第四十六条学校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建立专门的财务报销流程,严格按照流程报销属于三重一大项目的,财务报销人员需要查询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后方能报销财务报销人员要适时向校长和校务会议报告学校财务状况,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第四十七条大额经费使用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党支部审议决定学校遵守财经纪律,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计监督第四十八条建立校产管理制度,健全校产管理制度,提高使用率,保持完好率,实实在在为教育教学服务妥善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器材设备、图书资料等,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益总务部门协助做好全校的消防、安全、治保等工作,防止学校财产的流失和事故的发生第六章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第四十九条学校建立中国共产党韩场学校党支部,党支部在教育系统党工委的领导下,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负责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履行职责,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并通过领导教代会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第五十条学校党支部具体任务包括
(一)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落实
(二)对学校近、远期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其他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
(三)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协同校长培养、聘任干部
(四)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和引导教代会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第五十一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学校出台重要方案和制度以及学校工作重大调整变动涉及全体老师切身利益时,学校要适时召开校代会教代会闭会期间由教代会常委会负责日常工作第五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情况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或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和方案,并在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问题如教职工聘任、奖惩、福利分配等如有不同意见,经校长同教代会协商统一后,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参与民主评议、考核和监督行政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四)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第五十三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上级有关的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政策、规定;学校重要的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社会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校务公开的方式主要为会议通报和上墙公布第五十四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学生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组织第五十六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第七章教职工第五十五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第五十六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五十七条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第六十条教师应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全面关心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管理的规章,认真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第六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建立、健全业务成绩档案第六十二条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另制定《学校全员聘任制实施方案》)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实行全员聘任制,凡受o聘的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一)学校与教职工以签订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形成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
(二)学校依据规定的编制数,聘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在合同期内享受相应待遇
(三)学校按岗位需要,与受聘教职工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凡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享受上岗待遇第六十三条学校实行国家工资和校内结构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制度对在编在岗教职工的校内工资、福利发放,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另制定《学校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o第六十四条学校实行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根据教职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履行岗位责任的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出勤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另制定《韩场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学校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教科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o绩优秀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奖励,对其中贡献突出者,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十五条积极为教师的继续教育创造条件,教师进修应根据学校的需要,以所教学科为主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参加对口的进修或培训,以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方法第六十六条学校对违反《教师法》、《师德规范》等教育法规,在工作中产生重大失误的教职工依据有关法规予以教育、批评或处分,对其中失误严重者,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当事者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逐级提出申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此打击报复第六十七条学校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第六十八条教职工应遵守学校规定的学习、考勤、卫生等制度,履行教职员工对学校应尽义务第六十九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申诉权,对学校实行民主监督学校成立校内申诉机构,负责处理教职工提出的申诉校内申诉由学校党支部、工会、团组织联合设立的调解小组进行调处教职工对校内申诉处理意见不服,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提出申诉第八章学生、家长第七十条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每年秋季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家长对此应予以遵守和配合第七十一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实施教育教学第七十二条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学校中途可以依法依规转出转进学生,并办理学生转出转进手续第七十三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学校依法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学校建立各类申诉制度,学生和家长均有权对有异议的教育、管理行为向学校提起申诉对校内申诉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提出申诉第七十四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若干问题的学生或有困难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帮助,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帮教工作第七十五条学校与家庭要建立联系,加强沟通学校通过家长会、家访、信访等方式向家长通报学校情况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使其了解学校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改进工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第七十六条学校和家长要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果学校适时开展家长育人经验分享活动第九章章程的产生及修改程序第七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审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十章附则第七十八条本章程只适用于大邑县韩场学校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由学校行政办负责解释,在全校贯彻实施本章程未尽事宜,经教代会研究处理第八十条本章程经大邑县教育局核准公布之日起实施二零二三年七月制大邑县韩场学校办学章程大邑县韩场学校,地处大邑县安仁镇韩场片区,距离县城公25里,是一所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以促进每个生命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坚持生态办学特色,坚持培养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人才为教育目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作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v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大邑县韩场学校学校地址大邑县新西街号281第三条学校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第四条大邑县韩场学校的领导体制是党支部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在大邑县教育局党组和安仁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五条学制年限小学教育六年初中教育三年第六条学校设小学年级,初中年级第七条学校办学思想1—67—9办学理念促进每个生命和谐发展办学目标创生态教育品牌,办一所家门口的优质示范校育人理念万木争荣各美其美品端、学粹、健体、增能训育人目标培养健康、智慧、个性、包容的未来人才校风求真、向善、尚美教风深耕细作,静待花开学风懂得分享,共生共长办学特色:为生命精彩奠基的生态教育学校文化生态教育文化教育主张爱心教化人格,细节养成习惯,自主培养能力,兴趣发展特长第八条学校高举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的教育目标以改革谋发展,以创新赢未来,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围绕办家门口的好学校,把学校建设成一所具有生态教育特色的家门口的优质示范校第九条学校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政治、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国防、法制、心和规范字同时开设英语、数学、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理健康、安全教育以及梦想课程、足球课程、木工坊课程、体育模块化等特色教育课程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条办学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十一条业务范围学校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办学原则,贯彻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办学思想,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三章党的领导第十二条韩场学校党支部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主要职责学校党支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县教育系统党工委相关要求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七)加强学校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第三章管理层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校长负责、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第一节议事决策机构第十四条韩场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学校的决策机构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按照《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党支部书记最后表态,形成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决议出席人员为党支部班子成员,不是党支部班子成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可列席会议第二节行政办公会议第十五条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学校工作目标,研究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对贯彻执行学校党支部工作意见进行部署,组织实施第十六条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或由校长委托其他领导主持,成员为全体校级党政领导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召开行政扩大会议,吸收有关成员参加会议第十七条行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提出学校工作意见,对重大工作、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安排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第二节学校职能部门第十八条学校设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安办等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某方面的工作第十九条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制度,各行政部门对校长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互不推诿,敢于承担责任德育处具体负责学生会,团委、少先队、班主任、艺体教育等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服务、学籍管理、档案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财务、管理、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管理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信息的上传下达、收发、信访及教师考勃、会务安排、人事日常管理等工作安办具体负责学校各项安全工作以及门卫、住宿生、食品卫生、校产等安全工作第二十条职能部门一般设主任一人视需要设副主任人1—2础上)提名,学校党支部考察支委会研究决定,同时报县教育局备学校各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由党支部书记(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案第二十一条学校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第二十二条学校教导处下设年级组,对本年级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年级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组教师搞好教学“六认真”及教学管理、考评工作各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接受年级组的教学行政管理、指导第二十三条学校教研组实行中小学大组教研和以年段、年级、班级为单位的小组教研并行的机制大组教研解决教育教学纵向贯通的问题,小组教研以“问题导向”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