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咸祥镇年建筑业(企业)发展扶持政策2022各行政村、相关企事业单位现将《咸祥镇2022年建筑业(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咸祥镇建筑业健康良性发展,充分调动建筑企业的积极性,为我镇经济发展多做贡献,特制定本奖励政策第二条奖励对象凡在本镇注册纳税,符合区建筑业发展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条奖励办法
(一)企业年度综合贡献为100万(含)至1000万(不含),根据企业实际综合贡献计算镇可得部分,存量给予镇可得部分30%的奖励,新增量给予镇可得部分50%的奖励
(二)企业年度综合贡献为1000万(含)至5000万(不含),根据企业实际综合贡献计算镇可得部分,存量给予镇可得部分40%的奖励,新增量给予镇可得部分60%的奖励
(三)企业年度综合贡献为5000万(含)至2亿(不含),根据企业实际综合贡献计算镇可得部分,存量给予镇可得部分50%的奖励,新增量给予镇可得部分70%的奖励
(四)企业年度综合贡献为2亿及以上的,根据企业实际综合贡献计算镇可得部分,存量给予镇可得部分60%的奖励,新增量给予镇可得部分80%的奖励第四条附则
(一)本办法执行中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冲突,按上级政策精神执行,本办法自行终止
(二)本办法自2022年1月起施行
(三)本办法执行期限1年
(四)本办法由咸祥镇发展服务办公室、咸祥镇财政管理办公室进行解释咸祥镇人民政府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