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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漂水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总则1编制目的
1.1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进一步协调和整合全区现有应急资源,建立科学、规范、统
一、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体系,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编制依据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漂水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漂水区生产安全实际,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
1.3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四级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三级响应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超出开发区、各镇(街)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处置部队、预备役和民兵参与抢险和救援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规定,参与生产安23全事故救援;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供电公司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停、24供电应急处置;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开发区、各镇街根据辖区情况制定本级生产安全事25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指挥机构,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加强日常应急管理宣传,督促、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物资准备;负责事故现场先期处置,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并协调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协助实施救援;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26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在风险辨识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专业类别,对所配置的救援装备27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业救援实战演练;接到事故救援命令后,应及时赶到事故救援现场,按专业和职责分工,在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现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2.4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定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设立应急救援工作组,决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现场指挥部可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环境保护组、处置保障组、信息发布组、专家组、善后处置组等应急救援工作组根据事故现场实际,工作组设置可适当调整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如下综合协调组根据事故类别确定牵头部门,主要成员包1括区发改委、区工信局、漂水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漂水规划资源分局、漂水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相关的开发区、镇街等主要职责承担现场指挥部的综合协调、指令接收转发、信息收集上报、调配应急力量和资源等工作;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事故救援工作;协调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专家的调集工作;承办现场指挥部各类会议,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议定事项;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抢险救援组由漂水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成员包括区2应急管理局、区人武部、事发地相关的开发区、镇街等主要职责实施事故处置、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警戒疏散组由漂水公安分局牵头,成员包括区交运3局、事发地相关的开发区、镇街、事发单位等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事故现场警戒、隔离、保护,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的应急通行需要;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健委牵头,主要成员包括区工信4局、漂水公安分局、区交运局、事发地相关的开发区、镇街等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队伍进入事故现场,设立临时医疗点,为事故受伤人员、救援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环境保护组由漂水生态环境局牵头,成员包括漂水5规划资源分局、区城建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等主要职责对涉事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扩散建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处置保障组由事发地相关的开发区、镇(街)牵头,6主要成员包括区发改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等主要职责协调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办公场所,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求,为现场抢险救援及时提供物资、装备、食品、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安置事故伤亡人员家属()信息发布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成员包括区互联7网信息办、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相关的开发区、镇(街)等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事故和救援信息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媒体现场管理,做好舆论引导、互联网监控和管理工作;做好新闻应对发布和集体采访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境内外媒体沟通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向区指挥部和事故相关单位、辖区镇(街)通报舆情进展,提出应对建议()专家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员包括漂水生态8环境局、区卫健委、漂水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相关的开发区、镇(街)等主要职责对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对事故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议,为应急救援行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相关的开发区、镇(街)牵头,9成员包括区发改委(粮食物资储备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漂水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等主要职责做好受灾群众、遇难(失联)人员亲属信息登记、食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和受灾人员的经济补偿等善后工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2.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卡,配备应急人员和物资,做好事故应对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事故发生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并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预防、监测与预警3预防
3.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备案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开发区、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监测
3.2开发区、各镇(街)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监测与监控,利用全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进行分级,开展在线监控、预警,及时汇总分析事故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会商评估,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预警
3.3预警信息发布
3.
3.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实行动态管理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关措施原则上三级及以上由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四级由区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并由指定发言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快捷有效方式发布亦可通过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预警信息要素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事故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预警措施
3.
3.2进入预警期后,开发区、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对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评估
②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③组织应急值班,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集结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准备;相关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分析,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④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⑤调集应急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⑥开展专项行动,进行隐患整治,消除事故风险
⑦不能保证安全的,应及时下达通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立即整改、局部停产或撤出人员、全部停产等措施
⑧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各项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4应急响应流程
4.1深水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信息上报异常监测事发地接警4事发地人民政府>先期处置和事发单位信研判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贡的部门区指挥部:I确定预警级别V发布预警信息预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3采取预警措施门;报区指挥部和市政府相关部4动态调整四级及以上门区指挥部市政府区指挥部区指挥部:I依据本预案启动响应四级及以上掌握事态发展,决策应急救援重大事项成3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协调驻地启动响应部队参与应急救援信息发布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区委宣传部指导事发地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现场指挥部区人民政府组织发布(】)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事故救援组、交通管制组、医疗卫生组、环境监测组、处置保应急处置解fl、新闻发布组、专家组、善后处置组
(2)制定方案
(3)搜救、疏散人员
(4)顺趣
(5)卵施制
(6)医疗救护响应升级
(7)环境监测是V市政府)〈一请求应急增援应急结束区指挥部:I宣布应急结束区指挥部上报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危害发生政府,请求增援3清理现场4常态恢复5警戒解除漂水区生产安全安事故应急预案政企衔接框图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基本信息录入政府应急平台政府部门提供应急服务的信应急信息录入息,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更新,持续改进明确事故波及范围的/警戒疏散区域警戒疏散明确事故发生后警戒疏散的X具日施(里点崇U疏散告知)生产滦及时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经水事故信息报告营区明确表达(询问)请求事项A/单生位产事故发生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进行先期处置生安产全♦7携案编制响反分级明确安事预案响应分级全__\故预案层级之间启动交接明确事应故-不同层级预案启动主体明确急应急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主动向救援人贝、专豕组介绍事故现场情况现场处置对接_救援人员在r解事故现场情况后,确定科学施救方案-汇报(询问)事故情况及先一期处苴情况指挥权移交接受指挥部统一调配能力或者跨开发区、各镇街,涉及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进行应对的生产安全事故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原则
1.4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保1障受灾群众和应急人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作为首要任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2下,开发区、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3快速、有效”的原则,事故处置以当地政府为主,实行各事发地领导负责制,区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科学决策,依法处置科学施救、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和4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5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以及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和评估等工作信息报告
4.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1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小时内如实报告区应1急管理局和政府相关部门当发生四级以上且需现场救援或事故性质敏感且可能引发其他次生、衍生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和政府相关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和政府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核实2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当发生四级以上事故,且需启动《漂水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救援时,应在小时内报1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跟踪核3实,并立即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并由负责人报告区指挥部总指挥,同时按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对于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区指挥部应立即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南京市应急指挥部信息初报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4信息来源、事故类别、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的初步估计、现场救援情况、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当情况发生变化时,需及时进行信息续报信息续报的5内容包括人员伤亡、事故影响最新情况、事件重大变化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的效果、检测评估最新情况、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生产安全事故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涉及港澳台侨、6外籍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涉外机构通报先期处置
4.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协助救助伤员,根据事故危害程度,1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2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根据需3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4开发区、各镇街应当立即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处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或者灾情蔓延,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伤害,并向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依法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及时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启动响应
4.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级应急响应,是指发生一般事故的响应启动本预案响应行动由区指挥部组织实施;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迅速启动相应响应程序,全力以赴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在启动上级响应之前,启动本预案及下级各预案,响应行动由区指挥部组织实施,全力以赴组织应急救援上级响应启动之后,当上级应急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后,总指挥要完成指挥权的交接,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响应程序
4.5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1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制定应急救援方案2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协调专业应急3力量救援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次4生、衍生灾害的,区指挥部要及时上报,并通报至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必要时应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申请支援5按区委、区政府或市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协调落实其6他有关工作处置措施
4.6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制定方案根据事故类型,研判现场信息,制定应急处1置方案搜救、疏散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组织2开展人员搜救工作,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受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险救援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程抢险、道路交通设3施抢修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现场管制划定警戒区域,在警戒区域边界设置警示标4志,将警戒区域内与事故应急处置无关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记录进入事故救援核心区的人员医疗救护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5伤员根据需要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环境监测开展事故现场及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6的环境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控制污染扩散的措施,提出现场救援工作建议信息发布
4.7在区委宣传部的组织下,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发布的信息要经指挥部负责人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在组织信息发布过程中,如遇到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请示,信息发布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其指定发言人担任区委宣传部、漂水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舆情控制工作应急结束
4.8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后期处置5善后处置
5.1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区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开发区、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保险理赔,征用物资补偿,污染消除等事项开发区、各镇(街)事发地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尽快消除事故影响,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做好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群众,对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督促辖区内保险公司积极做好理赔服务工作;及时归还调用和征用的财产,财产被毁损、灭失、消耗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做好环境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事故调查
5.2事故调查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总结评估
5.3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镇(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于应急终止后个工作20日内,形成总结报告应急保障措施6应急队伍保障
6.1区应急队伍由区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等组成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加强本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高风险企业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开发区、各镇(街)和责任部门督促小微企业,采取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等方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小微企业应急救援能力物资装备保障
6.2区相关部门应当掌握本行业领域的救援装备情况,根据部门职责,配备救援和抢险物资装备开发区、各镇(街)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等储备制度,保障应急救援需要企业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及时更新和补充技术支持保障
6.3区指挥部办公室及区相关部门应建立区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库,并对专家库适时进行维护,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的作用,研发专业处置技术,加强技术储备通信与信息保障由区工信局牵头,会同区有关部门和
6.4通信公司保障我区政务网络、公共信息网络的基础设施与信息安全,统筹组织我区通信资源,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区安委办负责建立维护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负责人、开发区、各镇(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数据库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库、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为政府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系统较大危险源监控方法与程序,对较大安全隐患和较大危险源实施监控,负责应急救援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及时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的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和本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小时有人值守24交通运输保障
6.5区交通部门要建立交通运输工具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要制订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会同交警部门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确保事故发生时交通安全通畅道路设施受损时,区城建局、区交运局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被毁坏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路线的畅通,必要时,提请区安委办协调解决医疗卫生保障
6.6区卫健委应当建立医疗救护队伍,配备相应的医疗物资和人员,提高应急救治能力资金保障
6.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资金,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故牵头负责部门报请区政府协调解决应对突发事件专项经费由各相关牵头单位申报,纳入各牵头单位部门预算,区财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各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经费追加,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资金审批及划拨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治安保障
6.8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漂水公安分局等部门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必要时协调驻区部队予以配合物资保障
6.9区发改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负责全区粮食的综合管理工作,全区其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与市发改委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本区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宣传、培训和演练
6.10宣传与培训开发区、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
6.
10.1和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开发区、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事故分级
1.5本预案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因自然因素引起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30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亿元以上直接1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30者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亿元以下5010050001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310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万元以下105010005000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造成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人以下310重伤,或者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000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应急预案体系
1.6漂水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包括本预案在内的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开发区、各镇(街)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组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预案演练开发区、各镇(街)、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至少每年组织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1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行1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7附则预案管理与更新
7.1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单位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区安委办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同时,随着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机构或人员发生变更、应急保障器材设备设施等发生变更,区安委办应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动态修订奖励与责任追究
7.2奖励
7.
2.1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1对防止事故发生或对事故救援工作有功,使国家、集体2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4责任追究
7.
2.2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1的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2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3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4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6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7监督检查
7.3区安委办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预案实施时间
7.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预案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工作安排组织体系2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2.1成立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当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漂水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红十字会、区供电公司、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开发区、各镇街等相关部门和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本预案的实1施,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阱艮据事故波及的范围、气象资料和环境检测等情况,组2织人员疏散根据需要协调和调动所需应急资源3组织专家为应急救援工作决策提供技术支持4协调有关单位参与事故救援工作5决定现场指挥人员,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6确定向社会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信息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8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2.2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如下负责区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1承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2在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3急救援以及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完4善生产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评估分析较大以上事故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协调、检查区、有关部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5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应急专家组,建立漂水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联络员制度负责协调在全区范围内紧急征用、调配事故施救物资、6设备、车辆和人员;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信息的发布7统一规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指导、协调专业救护队伍不断提高装备水平、演练技术和应急处置力,组织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协调与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8件类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工作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9成员单位及其应急处置职责
2.3在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区委办:围绕区委中心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负责1区委总值班和应急突发情况的信息报送;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政府办:围绕区政府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负责2区政府总值班和应急突发情况的信息报送;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安全生产新闻、信息的发布;负责按3照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舆论引导和控制工作;负责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实施全天候4生产安全事故的接警;负责向有关应急处置机构和单位传达区指挥部指令;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组织现场检测,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救援方案提供参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救助工作,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委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漂水公安分局负责小时接警,接到生产安全524110事故报警后,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区应急指挥机构;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区域的治安管控和道路交通管制;负责核实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的身份等;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小时火警接处警;按照区指624119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任务区发改委根据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7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所属应急救援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区指挥部办公室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协调区供电分公司做好应急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支持并统筹安排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工信局负责所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8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区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卫健委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治9疗;负责调配救援药品、器材,组织调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负责事故现场防疫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漂水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的生态环境应急10监测和应急预警工作,为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监督事故责任单位及专业处置单位对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实施无害化处置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城建局负责城市燃气、地下管线和建筑生产安全事11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提供市政、建筑等工程技术资料支持,组织协调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机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种设备等院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渔业船舶、农机等事故12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交运局承担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养护13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运输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受损公路,保障公路畅通;组织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协调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河通航水域搜救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等重要物资运输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文旅局承担全区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14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全区旅行社企业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景区、饭店按相关部门要求落实旅游安全和应急工作;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全区旅行社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其他涉及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15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商务局负责临时救助生活必需品保障;完成区指挥16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校17园师生做好应急疏散和中毒防护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气象观测和预报工作,为生产安全事18故处置提供气象数据、资料;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财政局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筹19备和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民政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20后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人社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21鉴定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人武部做好驻军和预备役的动员工作;协调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