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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编号: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夹轨器油箱加工服务合同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内容情节,予以考核
(五)乙方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保密条款双方在磋商、签订或履行本协议期间以书面、语言、电报电传等方式相互提供、透露的所有相关信息,无论该信息是以何种形式表现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双方在披露时是否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均属于保密信息双方应对该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一方不得将该保密信息向第三人披露、不正当使用,或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违约本协议下保密义务的一方应当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对方书面同意,双方按照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不得终止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是《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夹轨器油箱加工服务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合同同时终止
八、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或由于上级规定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时,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达成补充协议甲方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附件3技术规范书
一、港区设计总则
1.0设计总原则
1.1现场条件
1.
1.1工程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唐山地区唐海县南部海域,码头距陆域岸线约18公里,港区西距天津港38海里,东北距京唐港33海里,距秦皇岛港92海里其地理坐标为:北纬38°55N,东经118°30E
1.
1.2自然条件1降水年平均降水量
554.9mm历年最大年降水量
934.4mm历年最大日降水量
186.9mm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9月,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4%最大积雪深度22cm2气温多年平均气温
11.4℃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36.3℃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20.9℃3相对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66%o最大相对湿度100%对于投标方制造厂标准,若高于经招标方认可的投标方国家标准或其他标准的,投标方可以直接采用;对没有规定的标准,须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方能采用
二、供货范围与技术要求1供货范围L1基本供货范围本次基本供货范围见下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伸缩头夹轨器油箱件
141.2注意事项油箱初步测量为长45cmt宽42cm,高度26cm,壁厚5mm,重量估算约为18kg2油箱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序号项目说明规格约为壁厚146cm*42cm*26cm24mm材料不锈钢2主要成分316L液压油3介质4承受压力lMPa
2.1附图
(1)油箱加工好后提供该油箱详细尺寸图纸
2.2技术资料
(1)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工厂的制造、检验标准的清单
(2)箱体材料的样本块
2.3技术要求
(1)油箱泄油口应配套6分不锈钢球阀,便于维护保养;
(2)油箱外侧需配置可视化油位计,油位计固定孔位大小由厂家自行确定,需满足最低点距离油箱底部135mm;
(3)油箱上部与油箱盖板接合处需附带防油胶垫,加强整体密封性;
(4)加工零件表面去除毛刺飞边;
三、包装、运输、储存、检验
3.1包装
1.
1.1设备应分类装箱并应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3.L2包装箱外壁应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
3.2投标方应在设备运发的同时随机提供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涉及本标的钢板材质证明♦涉及本标的试验报告♦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3.3运输投标方自行负责运输到港
四、到货日期自合同签订后15-30个自然日供货完
五、质保体系及措施设备质保期为从到货验收完毕之日起算一年,如果在质保期间内发生质量问题,山投标方负责免费更换,更换后合同设备质保期重新开始计算,责任同上甲方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夹轨器油箱加工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服务项目概况需对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4件伸缩头夹轨器油箱进行加工,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技术规范书
二、服务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5-30个自然日供货完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价款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RMB—元(大写),不含税价款RMB元,税金RMB元,税率在%其中质保金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注报价费用包含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人工、设备材料、工器具、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根据不含税金额按照最新税率开票,并调整合同价款现场如需用水用电由甲方免费提供
2、支付条件乙方服务内容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95%的收据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应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2、若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二)甲方的权利若乙方项目服务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乙方的义务
1、应当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内容并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
3、应当保守甲方的生产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本约定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去效力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完成服务工作,有权要求甲方组织验收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五、质保
1、本项目的质保期为一年,自本项目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质保期内设备出现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更换,如确实无法在前述期限内完成更换的,经甲方同意,该更换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如质量问题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须免费负责更换,更换后的质保期重新开始计算
3、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优先在合同款中予以扣除此外,前述情形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生效及违约处理
1、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若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内容,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15%逾期超过十五天未完成项目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o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的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4、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本合同项下,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直接自任意一笔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但,甲方付款时未扣除前述费用的,并不视为甲方免除乙方相应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主张
7、本合同中所称损失,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通过司法救济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
七、不可抗力条款
1、甲乙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疾病或其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由(以下简称“不可抗力”),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该当事人可免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15天内提供相应书面证明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审核后确定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送达
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十、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终止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附件1报价表附件2安全管理协议附件3技术规范书甲方乙方甲方(章)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乙方(章)公司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公司地址:妃甸片区曹妃甸区置业道5号港口贸易大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B7013签订日期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签订日期传真电话纳税人识别号:传真开户银行纳税人识别号916634K账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账号6550010106019附件1:报价表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夹轨器油箱加工项目报价表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称数量单位价格备注1伸缩头夹轨器油箱件42税费项1合计以上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13%附件2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书项目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住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加华能煤码头项目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住址鉴于甲方将其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夹轨器油箱加工服务项目发包给乙方,乙方将严格按照该合同的约定履行承包义务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切实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双方为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达成了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义务
(一)双方应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二)双方应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
(三)一旦发生事故,双方应立即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双方应各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进度和质量要求等进行承包作业,并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管理和指挥;但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全的劳动作业环境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意识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将严重违章者清退出场并要求乙方立即提供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材料进行进场检查验收,有权对乙方所用设备、工具等进行日常检查,并要求乙方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使其符合要求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生产作业
(一)乙方保证具有符合从事本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资质,并拥有足够数量符合资质的作业人员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乙方应及时学习并遵守甲方各项相关规章制度
(三)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且保证协议期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其特种设备进行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并负责其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在协议期的使用安全有效
(四)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五)乙方对乙方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和相关主管部门,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依法进行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及善后处理工作
(六)乙方应按照国家环节保护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防止化学品及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七)乙方有权利及义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拒绝执行甲方的违章指挥
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操作使用甲方设备时,由于人员违章而导致事故发生,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赔偿对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者进行安全管理的,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及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如果乙方不具有本协议要求的相关资质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的,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甲方有权视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