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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1委托人(甲方)标的公司居间人(乙方)签订地点鉴于
1、甲方因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股权转让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股权转让,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股权转让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标的公司的股东组成及资产情况上海―公司上海—公司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股权转让的数额为不低于元人民币,受让股权比例为两标的公司%的股权第三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控股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意向公司的谈判;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第四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股权转让的金额及受让股权比例的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金额的%作为乙方佣金,此佣金的有关税款及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股权转让款全部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佣金或任何形式的居间费用第五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佣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第六条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等诉讼相关费用)第七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过书面形式—知对方解除本合同1)本合同有效期为,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2)甲乙双方—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第八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日期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2甲方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确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流县黄甲镇340亩土地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凭任乙方担任该地块股权转让的居间顾问
二、居间费用按确保甲方300万元亩底价计算,其超出底价部分的价差做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用(不含提高容积率的费用和解决发票问题的费用)
三、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在该地块的股权转让成功后,甲方按照土地股权转让费回收的比例同比支付如果乙方为甲方争取到更优惠的条件,甲方可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的工作,密切一切配合乙方做好土地股权转让的事宜,提供购买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
五、违约责任土地股权转让成功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不执行该居间服务协议,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应付的居间费用外,还应承担股权转让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以及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否则,按违约责任的条款处理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确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流县黄甲镇340亩土地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凭任乙方担任该地块股权转让的居间顾问
二、居间费用按确保甲方300万元/亩底价计算,其超出底价部分的价差做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用(不含提高容积率的费用和解决发票问题的费用)
三、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在该地块的股权转让成功后,甲方按照土地股权转让费回收的比例同比支付如果乙方为甲方争取到更优惠的条件,甲方可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的工作,密切一切配合乙方做好土地股权转让的事宜,提供购买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
五、违约责任土地股权转让成功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不执行该居间服务协议,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应付的居间费用外,还应承担股权转让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以及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否则,按违约责任的条款处理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