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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XX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各地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管理和规范实施,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办预监[2023)30号)、《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财综[2023)X号)及《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安排,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为使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根据财政部关于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有关部署和要求,将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纳入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内容,摸清各地、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实施情况,排查突出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风险,规范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机制,更好发挥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效能
二、工作内容对全区2021—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其中2023年实施情况截至5月底)进行自查自纠和复查复核
(一)自查自纠区级自查自纠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及区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单位)负责落实,自查自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将应该由政府自身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排查是否存在将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行政管理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深入查找分析原因
2.是否存在政府购买服务履约管理不力排查购买主体是否依法依规订立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购买主体是否对合同履约采取了必要举措;是否实现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标准等,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是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和相应的管理要求等;深入查找分析原因
3.是否存在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排查购买主体是否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深入查找分析原因
4.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增加政府债务排查是否将工程、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深入查找分析原因自查自纠完成后,各主管单位按要求报送相关表格和工作台账等
(二)复核复查复核复查重点关注自查工作质量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主管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30%的覆盖面选取主管单位作为复核复查对象组织开展复查
三、任务安排
(一)主管单位工作安排拟于6月5日印发《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布置各主管单位于6月7日之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区财政局报送有关材料及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二)财政部门工作安排区财政局在6月9日前完成复核复查工作,并在6月12日前向市财政局报送有关材料及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四、有关工作保障
(一)成立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农业综合科,债务科、采购监管科、经建科以及行政政法科等各相关业务处室各派1名业务经办人参加专班职责负责完成整个政府购买服务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并协调整治过程中与上级财政部门、各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络沟通、研究会商和处理日常事务遇到的问题等
(二)职责分工农业综合科负责专项整治牵头工作,牵头组织召开专班会议,负责起草工作方案、下发工作布置文件,汇总相关材料数据,拟定对主管单位的复核通知,指导主管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解答业务相关问题,牵头完成复核复查工作,牵头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对接协调,完成我区自查自纠报告总结上报各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按预算归口关系,协助指导主管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解答业务相关问题,督促所属部门按时上交各类报告及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派员参加工作专班,联合开展复核复查工作
五、有关问题明确
(一)关于30%复查比例的确定按预算一级单位(含乡镇、街道)数量的30%抽取
(二)复查开展方式对主管单位开展复查时,要求单位提交自查开展情况、合同资料等,可以采取书面审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六、有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被财政部纳入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上级财政部门将对县区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核请各相关科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好工作进度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科室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督促部门按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整治工作台账,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
(三)密切协同配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涉及面广,情况较为复杂,请相关科室加强沟通协助,共同推进,协同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上级财政部门部署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