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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曰行动XX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取得有效成效,按照7月4日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工作和省安委会《XX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XXXX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XX区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特别今年以来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汲取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检查,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执法支队XX区大队、区交管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重点整治擅自改造燃气设施、盗窃燃气违法行为问题重点排查非法改造、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盗窃燃气的违法行为,依照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燃气、破坏燃气设备违法犯罪案件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X中法发〔2021〕X号)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15.重点整治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重点排查企业(个人)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家用燃气器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燃气阀门、调压器、燃气泄漏报警器、软管等设备和配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居民安全检查环节
16.重点整治居民用户燃气安全隐患重点排查私自改变户内原有燃气管线位置、拆除燃气管线、计量表、角阀、减压阀等燃气设施设备、拒不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入户进行安全巡检等问题(责任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六)问题隐患交办环节
17.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建筑施工和燃气组指出的问题隐患(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别由区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XX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牵头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各乡、街道办各部门和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各乡、街道办、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统筹推进辖区(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
(二)强化调度通报区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每月调度通报排查治理情况和燃气事故,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区安委会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区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通报各乡、街道办、各部门“百日行动”进展情况
(三)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区安委会要认真组织调查,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市安委会将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乡、街道办及有关部门要制作宣传标语、宣传画开展燃气安全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新型媒体,发动社区、网格加强入户、入企宣传和提醒,向群众、企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抓得实抓得好、长期未发生燃气事故的区域,从责任落实、监管体系、运转机制等方面认真总结,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制度,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
(五)强化工作统筹目前餐饮等燃气使用重点行业正处于复工复产复市的关键期,各乡、街道办、有关部门要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科学安排调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不得随意向单位、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责令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请各乡、街道办及各相关单位于8月3日前向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办公室报送工作方案,并上报1名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每月10日、25日前报送整治进展情况(附件1)并报送“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2022年10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附件XX区“百日行动”整治进展情况表区〃百日行动〃整治进展情况表XX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经营环节排查隐患数量经营环节隐患完成整改数(个)(个)输送配送环节排查隐患数输送配送环节隐患完成整改企业量(个)数量(个)检查使用环节排查隐患数量使用环节隐患完成整改数情况(个)(个)燃气企业的商业用户数入户安检数量(户)(户)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次数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处罚次(次)(次)执法检查处罚金额(万吊销、取缔企业不符合市场元)准入条件(家)执法查处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查处餐饮经营场所未安装燃处罚气源要求的燃气具(家)气报警器(家)情况查处未制定燃气管道保护方查处不按规定加臭的企业案违规施工的施工企业(家)(家)打击违规供应非法气源的查处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和企业数量(家)燃气报警器的金额(万元)督促通报次数(次)约谈次数(次)指导警示教育次数(次)情况填表人:联系方式:决的行动、最强硬的措施,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害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XXXX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工作安排“百日行动”时间自2022生7月中旬起至10月底,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统一组织集中行动“百日行动”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区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具有燃气管理职责的住建、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消防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统一组织起来,集中开展本次整治行动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把辖区内燃气安全重点单位分片包干、分工负责,落细落实整治工作责任措施,深入下去一个一个“过筛子”,实实在在发现隐患、整治隐患“百日行动”不代替各部门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在认真履行《XX区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既定部署工作职责的基础上,主动担当作为,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区应急局要积极发挥区安委办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
(二)抓实四项重点任务“百日行动”期间一是要全面推进餐饮等行业燃气使用单位燃气报警装置的安装,确保餐饮行业在8月底前全部安装完毕,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二是要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并报区商务局等行业管理部门;三是要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燃气报警装置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四是要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充装、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要开展“定向体检会诊”式检查,建立企业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即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人人)四项重点任务不分阶段,同步推进,抓紧实施,尽快取得实效
(三)提高检查专业性精准性要注重发挥专家作用,组织燃气企业、行业协会等燃气专业人才对我区燃气安全进行检查,提高专业能力,真正能够查出隐患、消除隐患,破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要用好大数据手段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隐患要鼓励和支持群众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途径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严格按照XX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及时核查兑现奖励,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刀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六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
(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安全生产集中领导小组执法检查组要强化燃气执法、指导和督促,确保取得实效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乡(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有关部门同心协力扛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最后一公里”,特别是要落到燃气企业、餐饮场所具有燃气管理职责的住建、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消防等部门要组织督查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查看各系统各单位是否真的动起来了,排查了多少隐患,整改到位没有,不能只部署不检查,等着报数据,督查情况要及时报安委办区安委办要从头至尾跟踪督办,既要查政府部门动员部署、履行职责情况,也要抽查辖区内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点面结合”评估工作实际成效,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区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监管执法人员、行业领域专家组成专项督导组,每月督查检查不少于一次,对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力等典型问题,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工作重点“百日行动”要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5个环节,围绕16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
1.重点整治燃气经营市场秩序问题重点排查辖区内燃气企业(个人)数量、企业状况,整治资质、证照不齐全;未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核发燃气经营许可;凡是未依法审批,资质、证照不齐全或过期仍违法违规经营的,或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关闭取缔(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工作责任单位均包含各乡、街道办,不再列出)
2.重点、整治从业人员无证上岗重点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抢修人员)、充装人员、特殊作业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证书超期未检;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重点整治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等重点排查企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醛重点排查管道企业在对用户供气时未添加或添加量不足四氢嘎吩;瓶装液化气企业在充装时违规添加二甲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重点排查燃气企业不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对因燃气企业不入户检查或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6.重点整治燃气项目非法违法转包、分包、挂靠重点排查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问题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重点整治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重点排查燃气企业未制定燃气管道巡检制度,或未按照巡检制度开展管道巡检工作;针对燃气管道、压力容器质量监督和安全中存在不足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燃气企业不断提高管道检测和评估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重点整治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重点排查在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施工无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无安全管理制度、没有按方案施工、不落实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期间无专人监护;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久履行职责,在项目开工前未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未与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野蛮施工,冒险作业;因施工不当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未立即采取紧急保护措施、未及时告知并协助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抢修(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重点整治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强化车辆技术状况检查,驾驶员培训教育及车辆动态监控,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推行气瓶配送车辆标准化管理强化燃气装卸安全管理,突出整治没有装卸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管进行燃气装卸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XX区大队、区交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重点整治密闭空间、占压问题重点排查评估燃气管道穿越桥梁隧道和密闭空间,被违规建筑物占压管道等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并加强整改期间安全管控,确保不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燃气企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燃气使用环节n.重点整治燃气用户违规使用燃气用户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使用“来路不明”的“黑气瓶”;用火、蒸汽、热水和其他热源对气瓶加热;倒置、横置使用气瓶;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场所无至少2个以上自然通风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重点整治餐饮等场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重点排查使用燃气的餐饮等场所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或安装位置不正碓、适用气种不符、功能过期失效,不能保证正常使用,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笫九十九条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等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重点整治违规存储液化石油气瓶重点排查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