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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篇一」第一章本合同当事人第一条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匕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市路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管理的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2、楼宇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楼宇内部,由整幢住宅楼宇的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楼宇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天井、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指本小区内,业主物业使用人户外公共使用的和楼宇共用部位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电梯、电视天线、用电线路、避雷装置、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广场、池塘、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设施等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业主是物业所有权人
6、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7、维修基金是用于本小区楼宇共用部位、小区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改造、更新(含建筑外墙面更新)及本小区楼宇共用部位、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紧急故障处理的专项费用第三章委托管理内容第四条楼宇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五条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道路、池、沟渠、井、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第六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楼宇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第九条本小区内交通、车辆停泊秩序管理第十条本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检查、出入执勤管理第十二条管理、保存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本小区工程图纸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第十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由乙方接受委托有偿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第十五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针对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第十六条依据有关部门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管理服务费、二次供水加压费、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第十七条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服务公共契约》、《物业使用守则》及各项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要求恢复原状、要求整改、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承担违约金或者进行法律诉讼等处理措施第四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
1、自年月月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履行并应于合同期满后30日内续签本合同本合同期满一方决定不再续签本合同的,应于本合同期满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日至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同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临时管理规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或《房屋出租合同》的附件之一,要求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和履行
2、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6、确保交付乙方管理的房屋及楼宇共用部位和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等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1甲方负责返修;2委托乙方维修,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7、采集归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要的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缴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和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工作
10、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及相关物业管理规定
2、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小区的专项管理业务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7、负责编辑年度物业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报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篇三」第一章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甲方乙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号令)、《—省物业管理办法》和州市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特订立本合同第二条项目基本情况建筑类型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小区内栋数总户数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第四条物业公益性服务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共用走廊过道
二、公有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共有照明、消防设施设备(不含专项)、暖气干线(以—省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内容为准执行)、小区智能化设施设备
三、公用设施、构造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
五、公共区域环境保洁、不含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此项按省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共区域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配合部门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报告和协助处理
八、协助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和宣传工作
九、管理相关资料及住户档案、维护记录等第五条防盗及财产安全服务防盗及人身、财产(包括业主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自有财物)安全服务是正常物业服务以外的特约服务(根据相关物业规定、物业费内不含此项)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的特殊需要和要求,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提供特殊的对车辆、摩托车、自行车及个人人身、财产等的安全、防盗服务并需物业公司另行与委托业主签定特约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范围、委托事项及支付费用标准等第三章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第六条物业服务费用(本物业服务区域收费选择包干制)
一、本小区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门市房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其它费用以附件的收费标准为准,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房屋转租、转卖,应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相关手续,一切后果由当前房屋的产权人负责即对于转租、转卖未按时交纳物业费、电梯费等相关费用的,其所有费用均由当前房屋的产权人负责交纳,并按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收取相应的违约金具体收费标准和内容以附件为准,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日常维护费用(不包括由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定在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的内容);
3、公共区域保洁费用;
4、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5、办公费用;
6、物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法定费用;
78、企业利润;
9、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费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业主购房时按规定标准交纳的维修基金费用中支出
三、公共车位的费用有乙方按照下列标准像车主收取(以物价部门备案为准)
1、小汽车每月每台—元
2、临时停车过夜每日每台—元
3、摩托车每月每辆—元此项费用专款专用,属于全体业主享有此项费用用于车位的维护,不负责业主车辆的保管因此并不负责业主车辆的刮、碰、丢失、被盗等业主保管,应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车辆保管合同
四、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未约定由谁缴纳物业费的,由业主缴纳物业费,使用人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书面告知乙方,如业主未书面告知乙方,则视为由业主即产权人负责缴纳物业服务费按月交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总额的1缴纳违约金
五、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毗连部位在保修过后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物业实行有偿服务费用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水暖管道属专属管道,维修水暖自用的部位时,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协商维修结算第四章前期物业的承接验收第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开放商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查验第八条乙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存在问题应书面记录,并敦促开发商予以解决;第九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乙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依据;第十条乙方承接物业时,开发商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第十一条开发商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五章前期物业服务标准第十二条服务内容及标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急修;5>小修;
6、公共区域保洁;
7、公共秩序维护;
8、电梯运行维护;
9、装饰装修管理;
10、物业档案资料管理;1K其他;※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详见附件1;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服务质量约定目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按实际发生额赔偿)第十四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不了合同内容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损失(按实际发生额赔偿)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说明情况,小区内60%以上的业主不同意时,乙方要将多收的部分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责任第十六条一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为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减少公共财产损失,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火灾煤气泄漏、漏电、跑水、救助人命,协助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为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八条本合同期限自年一月一日起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并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战争或类似战争的行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承担各种损失第十九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第二十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了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先向延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H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篇四」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乙方管理甲方的校园物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校园位置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二、工作内容1安保工作2绿化工作3清洁工作4水电,门窗,桌椅,办公椅,小维修
三、委托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
四、委托费用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审查乙方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2对乙方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考核;3为乙方提供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工作所需的水电、工作所需的工具、材料存放处和临时休息座位;4协调处理合同生效前遗留的管理问题;5负责收集整理校园物业管理所需的资料,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复印件交付给乙方;6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制止乙方工作人员的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乙方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7协助乙方进行宣传工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委托的范围和工作内容,制定各项管理措施、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标准,独立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获取不当利益;
(2)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
(3)向甲方提供派驻人员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我校服务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福利职工工资不得低于的最低工资标准
(6)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7)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及时落实整改要求;
(8)每学期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每学期期末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
(10)乙方对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电故障)导致相关工作服务质量达不到标准,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如果乙方因甲方违反本合同而未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问题逾期不解决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管理费无需支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补充规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代表签署日期年月曰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篇五」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祁县五交化小区委托与乙方实施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期限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二.甲方负责水、暖、电主管道,锅炉设施和楼房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维修,负责房屋主体、楼顶的维修三.乙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负责小区冬季供暖、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水、电、暖费用的收缴,车辆管理、安全管理等事宜四.乙方应做到文明管理,合理收费,尽职尽责,和谐共处,各项重大时宜需经业主委员会决策通过,达到甲方与业主满意的效果五.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重大事件(如集中供热、天然气的引进等)或遇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篇六」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第一章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名称XX市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地址建筑面积XXX平方米行政服务中心地上X层、地下x层1至3层为行政服务窗口,4至5层为办公区域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第二章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
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
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第三章管理运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壹年,即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XX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XX万元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明细如下:
(一)人员工资XX万元其中保洁员8名,解说、导办员5名,水电维修工2名,弱电系统维护工1名,秩序维护人员11名以上合计27人,月工资xx元,全年共xx万元
(二)其它费用xx万元
1、社会保险X万元
32.5%=x万元2^福利费x万元
2.5%=x万元
3、保安着装费x人500元/人二x万元
4、保安器材及保洁工具费x万元
5、物业公司利润x万元4%=x万元
6、税金(x+x+x+x+x8+x)
5.6%=x万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第四章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大厦外墙清洁等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第五章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大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
五、对本大厦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楼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厦设置物业管理处
七、建立大厦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
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相关的大厦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十一、不承担对大厦工作人员和使用人的财产保管、人身保险义务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因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管理不善甚至发生重大失误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服务费用中罚款,并应同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准)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4违章搭建;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⑼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三、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七章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因大厦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第八章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须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或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人盖章乙方代表人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篇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聊城市阿尔卡迪亚小区业主委员会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廊坊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阿尔卡迪亚锦园、绣园实行专业化、规范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及严格执行壹级服务标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阿尔卡迪亚锦园、绣园座落位置建设东路51号占地面积锦园98925平方米绣园33912平方米建筑面积锦园建筑面积220xx9平方来、绣园建筑面积84684平方米电梯品牌富土达电梯数量锦园94台、绣园46台物业类型商住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物业管理服务费;2代收代支费用;3有偿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十五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嶂一次
4、公共绿化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⑴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维修及时率100%以上;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1%>交纳滞纳金第十八条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第十九条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第二十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篇二」委托方六盘水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六盘水都来佳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第一章总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恒利•城市先锋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乙方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恒利・城市先锋物业类型商住坐落位置六盘水市市场路号至东西占地面积8250m2建筑面积80800m2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项目第二条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第三条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中相关名词的定义,其中包括
1、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