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2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一」为有效地保存制度,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为便于县委编办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
四、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登记的培训记录,作为干部任职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五、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登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县委组织部负责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档案的归档管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科级以下干部的教育培训档案的归档管理;干部所在单位负责干部教育培训档案材料的收集、统计、填报、上报工作,并应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登记台帐
七、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登记工作进行考核和检查
八、本制度由中共乌兰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五」
一、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篇六」
一、档案管理
(一)凡是能准确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文件、材料、声像、报表,都务必及时归档,确保完整无缺
(二)文档管理员务必坚持文书随时立卷的归档制度,并分门别类,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档案资料包括从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经营管理工作中构成或公司制发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文书档案管理
(一)归档范围
1.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2.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类:员工变动表、花名册、教育培训卡
3.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材料
4.质量管理类: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
5、技术类:产品及生产方面技术文档
6、销售纪事类:公司大规模的销售活动纪事
(二)文书的档案立卷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分类一齐排列,不得分开
3.不一样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在一齐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归在文件所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在会议召开的年度立卷
三、归档时光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种合同及常规性报表,根据各自不一样的时限要求及时上缴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其它各类档案如声像档案、活动档案、工程档案等由各部门暂时保管,月底统一汇总到人力资源部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自行保管
四、档案的借阅及销毁
(一)借阅档案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规定的范围内查阅不得在档案上涂改、撕毁,并应及时归还
(二)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因特殊需要,查阅有关会计档案时,应持正式公文,并经公司领导同意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将档案带出公司;如需摘抄、复印,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制定档案销毁清单,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需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七」
1、学校坚持把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家长学校各项活动都要建立相应的资料,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3、各项制度、计划、实施、检查、考核、学员名册、考勤、试卷、优秀家长名册、宣传材料等单独专项建档
4、家长学校班主任负责“家长档案”、家长签到表、开课情况记录表、优秀家长作业、考试试卷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教务处负责各班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管理
5、档案资料收集年限以年度为准,学年末整理完毕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XXXX中桥中学20xx年1月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篇八」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公司各个部门以及个人在从事工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直接构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和利益关系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一样形式的资料和记录
1.3公司所有部门和个人均有保护公司档案的义务
1.4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式,共同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公司在经营中的借鉴和利用
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
2、档案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1.1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部门收集保管,办公室统一归档的原则
2.2公司办公室为公司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公司的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的归档和日常管理,并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员负责
2.3公司各部门为档案管理的分管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均应指定专人(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督促其及时归档
2.4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员和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均为公司的档案工作人员,应持续相对稳定,名单须报到办公室进行备案,各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办公室
2.5档案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其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严禁擅自带走或销毁
2.6所有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资料
3.档案管理
3.1档案的归档
3.
1.1公司应归档的档案资料包括:行政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营销业务档案、财务档案、设备仪器档案、生产技术资料档案和基建项目档案等
3.
1.2对于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各部门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3.
1.3除人事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其它档案资料均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分类,立卷和归档管理人力资源部的档案管理亦遵循本制度
3.
1.4公司各部门(人力资源部除外)的档案工作人员应于每年的12月20日将本部门本年度的档案材料移交到办公室
3.2档案保管
3.
2.1公司所有档案资料均进行专人、专柜管理
3.
2.2档案管理员应做好档案资料的立卷、案卷排列和编制案卷目录等工作具体的立卷工作,相关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配合档案管理员进行
3.
2.3档案工作人员应做好案卷的准确、及时归档,并根据档案的密级和保管期限的不一样,分类进行管理
3.
2.4档案工作人员应参照国家的规定和公司〈保密制度》,对档案资料进行密级划分,并确定保管期限,上报董事会,经批准后执行
3.
2.5所有档案资料划分四个密级:普通级、秘密级、机密级和绝密级具体划分标准见〈保密制度〉
3.
2.6档案工作人员应注意档案资料的保护工作,档案的存放地点要做到“八防”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防光
3.
2.7对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3档案的查阅、借阅
3.
1.1公司员工查阅、借阅档案时,应严格办理查阅(借阅)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对查阅(借阅)人、所查阅档案名称、查阅(借阅)时光和归还时光进行详细登记
3.
3.2查阅(借阅)密级档案时,如查阅人为〈保密制度》中知晓范围外的员工或公司外部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申请单》,经档案管理员审核,批准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查阅(借阅)公司员工不得查阅(借阅)档案资料与本身工作无关的档案
3.
3.3档案查阅(借阅)的批准权限:普通档案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秘密级档案由行政总监审批;机密级档案由总经理审批,绝密级档案由董事长审批
3.
3.4原则上档案原件概不外借,档案室可对常用的档案资料复制副本,供需要部门借阅,副本在使用部门使用完毕后,由档案室回收、保管和销毁,其处理等同于档案原件
3.
3.5查阅、借阅公司档案者应爱护档案,不得在文件上作任何标记、标志和涂改,不得损坏档案
3.
3.6严禁公司员工未经允许私自对档案资料进行复印和复制,否则将按照公司〈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4档案的销毁
3.
4.1对于超过保管期限或确已失去价值的档案,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销毁销毁前,档案管理员应将销毁档案
3.
4.2清单上报办公室主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批准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3.
4.3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档案普通档案和秘密级档案的销毁由总经理审批,机密级和绝密级档案的销毁由董事长审批档案的销毁具体见〈档案销毁程序》
3.
4.4档案销毁时应有2人以上进行现场监督,严禁私自销毁档案
4.附则
4.1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4.2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4.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制度以本制度为准
4.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九」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标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标准档案系指在制定、修订标准过程中,直接构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音像制品和标样等)标准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标准的制定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标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到达标准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有计划地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标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第四条标准档案按保管期限,分为永久的和长期的两种下列文件材料需要永久保管
(一)上级下达任务的文件;
(二)标准报批稿;
(三)标准编制说明及其附件;
(四)意见汇总处理表;
(五)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
(六)标准报批公文;
(七)标准申报单;
(八)标准发布本;
(九)标准正式出版本;
(十)标准修改通知单及其附件;(H―■)标准作废通知单下列文件材料需要长期保管
(一)论证报告;
(二)调研报告;
(三)试验验证报告;
(四)标准征求意见稿(最后一稿);
(五)标准送审稿;
(六)等同、等效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原文或译文,主要参考资料(只归难得的,一般的只列目录和来源);
(七)标样第五条永久保管的,按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长期保管的,应当是现行的和最近两次修订的标准的档案属长期保管的废止标准档案,继续保管十年标样在保管期限内已经失效的,按保管到期的规定处理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家标准档案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档案,分别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务院行业标准归口部门负责管理其主管范围内的行业标准档案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标准档案企业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企业标准档案第七条本办法所列部门和单位的档案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标准档案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统计、保管和带给利用标准档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二)编制目录、索引、卡片等查询工具和参考材料;
(三)负责组织和承担标准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四)监督检查标准档案的修改、补充和复制;
(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永久的标准档案的移交手续;
(六)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第八条标准档案由标准起草单位负责收集有关材料并加以整理,向相应的标准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负责带给第九条标准起草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单位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以及参与制定、修订标准的其他单位,在制定、修订标准工作中所积累的标准文件材料,交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按长期保管的要求管理第十条标准档案的文件材料,除标准正式文本外,在标准审批、发布后三个月内,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按规定向档案管理机构一次归档标准正式文本出版后,及时补充归档第十一条标准档案的文件材料,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负责整理,标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立卷、登记、上架标准文件材料归档时,标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检查、核对;对不贴合要求的,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补充、更正第十二条标准更改或废止后,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负责将更改单或废止单的原稿、出版稿和审批文件及时归档第十三条标准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按“GB/T11182—89科学技术档案构成的一般要求”执行,并应当贴合下列要求
(一)各类标准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份,使用频繁的各种报告、标准草案各稿、正式版本以及意见汇总处理表能够归档两份
(二)归档的标准文件材料是原稿或打印稿、复印稿
(三)永久保管和长期保管的标准档案分别装订立卷
(四)标准文件材料的幅面大于A4(210X297mm)的,按A4幅面折叠;小于A4的,粘贴在A4幅面的纸上,并留出装订线第十四条保管标准档案,应当有档案柜和库房,并有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鼠、防尘、防盗等安全措施第十五条保管标准档案,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一般每两年检查一次,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修补或复制第十六条管理标准档案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标准档案借阅制度标准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状况需要外借时,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第十七条任何个人不得将标准档案占为私有,凡损坏、隐匿、丢失或泄密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第十八条对标准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当定期进行鉴定鉴定工作在有单位主管领导、标准化人员和标准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下进行对已经超过保管期、失去保存价值的标准档案,应当编造清册,经主管领导签字后销毁,并注明销毁时光和处所,由监销人员签字后,将清册归档第十九条对标准档案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违反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给标准档案工作造成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篇十」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第一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第二条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条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第四条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第五条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第六条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第七条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第二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接收第八条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第九条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第十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第十一条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第十二条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第三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第十三条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第十四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资料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第十五条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第四章安全档案资料的保管第十六条存放的安全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第十七条安全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批准第十八条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第五章安全档案资料的利用第十九条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资料第二十条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项目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有利于全集团公司推广使用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第六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的奖罚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资料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第二十四条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资料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第二十五条安全资料管理奖罚按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20年、10年、5年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第八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A)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第九条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本单位的文明建设服务
(二)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做好本单位需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其完整、及时归档
(三)坚持原则,保守机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查阅制度,提高警惕,防止失密、泄密等事故发生
(四)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及时、准确、迅速地提供各种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
(五)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
(六)切实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防霉、防尘、防鼠咬的“八防”工作,达到档案无丢失、无霉变、无差错第十二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是存入各类档案的重地,档案室钥匙由专人保管,非档案室人员不得入内
(二)档案室要坚固,有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设置必要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档案室内经常保持整齐、整洁,每天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档案室,关好门窗,注意电源,清理废纸等易燃物品在档案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室安全
(四)档案室内档案分类存放,排列要整齐有序,便于查找不得在档案室内存放个人物品或堆放杂物
(五)要定期进行档案的清理校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
(六)档案管理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档案室的交接手续第十三条档案借(查)阅制度
(一)明确分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员职责,实行专人专管
(二)管理员做好借阅登记簿的登记记录(借阅时间、借阅人、借阅内容、归还时间)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与管理员借(查)阅,只可在本单位范围内借(查)阅
(四)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帮助外单位借阅并带走,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和外单位的介绍信(证明)方可带走
(五)外单位工作人员借(查)阅档案要持介绍信(证明),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或带走,管理员登记借阅人员情况,借阅目的和范围
(六)没有特殊情况,档案材料一般只准在档案室内借阅,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带走
(七)借阅期限不超过一周,确需延期,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另行办理借阅手续(A)借阅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只能查阅相关内容,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档案内容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带到公共场所查阅
(九)借阅者需摘抄(复制)档案内容,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所摘抄(复制)的内容经管理人员校对并加盖我办公章后方为有效
(十)借阅者带走的档案复制件,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或复制
(十一)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准擅自摘录、复印,更不得拆开、调换、污损、涂改、圈点、做任何记号、勾线、折角、添字、抽页和损坏档案等,查阅时严禁吸烟
(十二)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详细检查,核对无误后,且借阅双方交接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进行注销
(十三)归还档案时,如有发现档案缺页、损坏、丢失等情况,要严厉查处并且在登记簿上对借阅者或借阅单位做不良记录
(十四)借阅者如果不按时归还,经请示分管领导后,不再安排下一次的借阅第十四条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员要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和《保密法》所规定的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所藏档案的内容,不准出卖、盗窃档案机密,违者按情节依法惩处
(二)定有密级文件、资料,统一由专人收拆登记,发送时不得以普通邮件寄发
(三)已归档的机密、秘密文件、资料,只限于直接需要的部门和人员使用,查阅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科室暂时保存的机密、秘密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不要让外来人员随便翻阅,用后立即归档
(五)对定有密级的文件、资料,未经密级审批单位批准,一般不准翻印和摘抄
(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资料的阅读范围,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外出,须经领导批准
(七)不归档的秘密及内部(重复或多印)文件、资料,均应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统一销毁,不准擅自处理和当废纸出售
(八)数字档案要求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设置计算机操作系统用户口令,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严禁在计算机上运行各种来历不明的软件、游戏等
(九)保密的电子档案数据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十)严格注意口头保密,做到守口如瓶,执行保密纪律,在公共场所、投稿、通讯、通电中,不得泄漏及涉及机密事项第十五条在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全面分析和鉴别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三」
1、学校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表册、通知、资料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家长学校学员名册、考勤册、成绩册等按学期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工作负责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有领导负责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篇四」为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登记制度,责任单位应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情况
二、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一般包括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基本情况和考核结果两方面的内容,登记的主要内容为培训类别、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成绩、培训考核情况等
三、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应及时载入干部人事档案,干部本人应主动向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