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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篇一」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常用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发包方______承包方______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4、施工期限本工程按工期定额和有关规定,施工期日历一天,定于—年—月—日工至一年—月一日竣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二、双方的主要责任
1、发包方甲方负责,协调工农关系水、电、通、场地、施工、组装、安排
2、承包方乙方施工期间引发的安全工伤事故由乙方责任严格按甲方图纸及施工要求,因安装不到位及质量问题引起的误工费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乙方负责各种材料进场,材料经建设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安装后7天内由甲方付总造价—万元,网架顶水泥面板加防水完工后付总价造价一万元,整体完工后验收合格付总造价一万元甲方扣留保证金—%多少,保修期满后一年内付清
四、双方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递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篇三」合同编号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责任,经比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工附件一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0
五、工程造价(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________(万元)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一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一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一天内分送有关单位,一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一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一天(日历天),自一年一月一日开工至—年—月一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一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一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炕十人民币一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一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一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第九条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见附件三)
三、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4.保修费用第十条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责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一份,合同附件一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______
五、工程造价(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一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一天内分送有关单位,一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元,其中人工费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年—月一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L
2.
3.4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1.
2.
3.
4.
六、有关补充合同
1.2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年—月—日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年月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篇四」发包方------------------------------------------------------------------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
2.—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一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一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一天内分送有关单位,一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一天(日历天),自一年一月一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一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一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断寸,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甲方:乙方日期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篇五」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煤矿)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GF—97—0207)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煤矿)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1年以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2年以文颁发的费用标准;3年以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4年以地区预算价格;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煤矿)》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年—月—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份;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一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篇六」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名称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项目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安装总承包责任第2条承包范
2.1乙方承包范围:
2.
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甲方明确直接发包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及相关配套(包括配合发包方售楼的有关通道、防护栏)等工程(详见附件一)
2.
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3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
4.1大型土石方、地下室通风、首层住户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入户门、防火门、人防设备、楼宇白蚁防治、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施工的责任
2.3甲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
2.
3.1等为甲供材料,详见附件
2.
3.2等为甲定乙供材料,详见附件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2.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手续之日起计保修期限按照XX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第4条保修期
3.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4.2保修期内的返修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详见附件《保修期内维修工作管理的约定》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应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星期
六、星期天和恶劣天气日子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形式由乙方承包,即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7.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计费和付款依本合同的约定执行,总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第7条合同价
7.1合同暂定总价本工程含税暂定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o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后45天内报送工程预算书及详细完整计算底稿(含电子版)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资料后45天内,甲乙双方按经甲方审核的工程施工图纸核对的工程量及按本合同附件计算本工程造价,然后双方可签订调整本合同建筑、装修、安装工程暂定造价的补充合同
7.2计价方式
7.
2.1除合同另有约定,计价方式如下按工程施工图、竣工图和说明,结合实际执行的施工方案(须甲方及其委托的监理确认)、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隐蔽验收记录及签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包括乙方造成的浪费)
7.
2.2土建工程套用;装修工程套用;安装工程套用;按规定取费,地区类别按类地区,计价费率有浮动范围的取中值本工程人工、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等)、机械单价按工程同期(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以加权平均计算,其中土建、装修工程材料不上下浮,安装材料下浮虬甲供材料的材料价不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经甲方指定价格的部分水电材料,其材料费不参与总价上下浮(以施工过程中甲方定价联系单为准),其余人工、材料、机械费均按本款约定参与总价上下浮在乙方有效履行了施工总承包管理义务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按甲方指定专业发包工程总造价(电梯工程为电梯安装费,外电工程为低压部分,不含发电机及环保工程、泵房供水设备工程)的%计取在乙方有效履行了甲供材料管理义务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甲供材料管理费,甲供材料管理费按甲供材料总价值的%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及甲供材料管理费在结算时支付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收取服务费、配合费、协调费、甲供材管理费、采保费等第8条合同生效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8.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副本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叁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篇七」发包方(建设单位)承包方(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工程编号签订日期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建设厅监制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接时完成建筑安装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质量等级
六、开工日期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第二条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按实结算;
4、其他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第三条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开工前,发包方应按建安工作量的%预付工程备料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甲方支付预算工程款总价的50%
三、审计局审计后七日内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虬其余5%尾款,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算;
四、由于工程内容变更而引起的增减价款按变更协议签证手续,其中增减费用,于竣工时结算并报送审计;
五、结算依据第四条工程变更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时,应由建设单位报原设计单位签发变更通知(文字、图),双方签证协议后通知有关单位,方可变更,变更时必须在该工程施工前进行第五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第六条保修条件及期限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第六条双方责任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份,地质勘察报告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依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应办的手续;
四、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设备;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应负责把材料运至现场,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制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如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应在天前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停工待料损失,并须延工期
2、包工包料工程,经双方协议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作业施工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供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配件、设备的供应计划
四、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施工过程中一整套资料交给甲方;
六、已完工的房屋、建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现场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全全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三、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
五、不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规;第九条
一、工程质量不符全全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构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第九条奖罚规定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按该项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违约金
二、由于甲方要求提前竣工,而乙方又采取措施提前功的,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万份之奖励特殊的要求的要单独付包干措施费元;
三、本工程质量的奖罚幅度,质量评定合格不奖不罚,符合优良工程标准评定,按工程造价%奖励不符合标准的按工程造价的%罚款
四、在建设中以提交设计施工图开始,甲乙方双方或第三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同意采纳后,从节约投资金额中提取%奖励建议方;
五、各种应付款项,甲乙方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如逾期不付除偿付银行利息外,责任方每天按未付款总额万分之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六、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果甲方不能按时组织验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另订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无故不按时参加验收,所造成的管理费用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另每天按工程合同造价万分之约金如按乙方通知验收日期甲方组织验收时,乙方尚未完成合同规定全部内容按上述同样校准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他奖罚,甲乙双方另得补充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乙方应文明施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第十一条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须经当地建筑管理部门审查签章;由建筑物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议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双方各执正本两份副本分送甲方双方各有关部门备案由甲方负责供应的设备和材料表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
(2)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
2、质量保修期
1.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1年;3装修工程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筑业管理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肮十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篇八」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范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范文正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编号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元,其中人工费——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年—月一日开工,至年—月一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篇九」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C)-范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范文正文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一(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
2.—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一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一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一天内分送有关单位,一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份
二、承包方L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6.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7.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一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第九条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_______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篇二」甲方乙方
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建筑工程水泵池以上钢屋架及屋面板防水共筑面积计—m
202、工程造价承包的的工程总造价计一万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及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