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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是指由公司建设的新建项目
三、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和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四、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基建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和风险评估,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重要事项及时向公司报批
五、基建部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廉政目标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六、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
3、竣工验收工作由基建处组织,约请规划建设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及学校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科及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篇三」
一、总则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在确立承建(揽)单位后,必须签订商务(技术)合同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和开展业务商务(技术)合同签订由基建部牵头,煤矿承办
二、合同签订
1、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或承揽单位已经确定
(2)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或投资已经落实
(3)合同价款或结算方式已经确定
(4)项目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已经审定
2、签订原则
(1)认真审核承建(揽)单位的资质
(2)严格合同条款审查坚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原则和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
3、签订程序按集团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即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批示,总经理批示,最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管理
1、商务(技术)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应发包方与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基建部、煤矿要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事项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有关领导
3、基建部、煤矿要明确专人,按项目、单位、工期、投资、价款支付办法等设立专项台帐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篇四」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3工作职责
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4工作内容
4.1工程管理制度
4.1合同管理
4.
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
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
2.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4.
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施工单位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发票、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施工单位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4.
2.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4.
2.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
2.4监督施工单位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4.
2.5对外采购与业务洽谈,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关键设备采购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成立公司采购工作组进行采购
4.3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4.
3.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4.
3.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4.
3.3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
3.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4.
3.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免延误工期
4.4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4.
4.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4.
4.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是否认施工单位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4.
4.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基建办必须在场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7组织竣工验收
5.
4.4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
4.5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4.
4.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理
4.5工程资料管理
4.
5.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4.
5.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4.
5.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
5.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4.
5.5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5相关记录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篇五」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给全体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报修方便,维修及时;便于监督,利于评价;明确责任,节约资源
二、维修申报
1.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填报“维修报告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送达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人员(未填报“维修报告单”的,维修人员可以拒绝受理);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报修时请注明地点、报修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联系人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维修实行巡查检修与报修相结合,总务处按分工不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请报修人先与总务处联系确定赔偿金额,到会计室缴纳相关费用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维修任务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实行维修馈制度,维修人员在完成任务后应请申报人在派工单上签字,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派工单并完成记录和统计,同时做好维修督查和回工作凡督查或回中发现无正当理由仍未完成的维修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
1.各部门、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报修
3.走廊、楼梯、过道、洗手间、活动区域等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老师或领导负责报修
4.专用教室(如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报告厅等)的财产、设施由专管人员负责报修
5.运动区域等公共区域由相关管理员书面报修
6.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映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八、编制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和业绩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报公司批准
十、公司参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消防设施设计的审查
十一、项目开工前必须对照国内先进水平和标准,从工艺系统、设备选型和设备布置三方面进行设计优化设计优化由基建部组织进行,公司参加、审查
十二、项目开工条件完备,方可正式开工,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招标工作完成,签订合同;
2、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审查通过;
3、进行项目施工场地“三通一平”(供水、供电、道路和场地平整);
4、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审查通过;
5、编制施工图;
6、进行施工机械、临建、人员、材料和技术准备工作;
7、组织进行设计优化,通过评审;
8、完成必要的审核批准手续
十三、项目开工必须履行书面申批手续,由公司批准开工申请应详细说明开工准备情况、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设目标
十四、项目开工前,基建部与公司签订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将明确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廉政五项建设目标;
2、签署责任状各方的职责;
3、管理流程;
4、考核奖惩办法;
5、调整目标的原则和程序;
6、考核兑现的原则和程序;
7、其它事项第三章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办法
十五、项目建设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理
十六、基建部在每月28号前将建设情况上报公司,以下情况要及时上报
1、预计竣工时间推迟一个月以上;
2、发生安全考核事故;
3、发生其它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十七、发生工程停工,执行概算调整,更换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时,基建部应及时上报公司
十八、基建部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管理机构由基建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组成,负责人由基建部主要领导兼任
十九、对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个人可以予以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在目标责任状中明确不得在责任状以外增加奖金支出奖金发放方案由基建部报公司批准项目未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廉政五项建设目标中任一目标,取消一切奖励,超发奖金或未经批准发放的奖金,发放给参建单位的从质保金中扣除,发放给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的全额退回
二十、项目建设过程中,基建部应委托公司审计部门在现场对月工程量及付款、材料认价等进行跟踪审计并签署意见
二十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季对工程建设状况(包括项目经济性评价和项目风险评估)进行动态评价,评价报告上报公司第四章附则
二十二、本办法由基建部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基建管理制度「篇二」
一、施工前
1、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建处承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基建处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4、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5、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7、对施工单位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水平,施工技术水平,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工种的配备、设备情况等,施工科应做全面的了解,以便进行管理
8、单位工程原则上应该选择一个总包单位若要分包,总包单位必须事先报告我方,经我方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9、为了把设计图纸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以利施工的顺利进行,在选定施工单位后,施工科应组织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审学图说,并提出审图意见
10、施工科负责组织设计交底,解决审图时提出的疑点工程开工前,施工科督促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经工地代表审查、施工科审核同意,报基建处处长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准备工作,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技术指标,各分项用工、材料的采购、施工设备机具的进场、临建设施的搭设、物资的运输)计划,安全卫生措施等其中材料供应计划应由材料科审核同意)
二、施工阶段
1、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施工科应通知施工单位到校保卫处办理入校、住校的具体手续对施工现场的情况,施工科应书面通知保卫处,以便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建设计划和合同工期,详细制订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汇制计划网络图,报工地代表和施工科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施工过程中,工地代表应严格按进度计划控制工期,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3、甲乙双方的管理组织机构应在工地现场挂牌公告,内容包括甲方工地代表、材料员,乙方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质量检查员、材料员等
4、工程开工后,工地代表要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评定标准、操作规程、验收规范和规程项目的具体设计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监督
5、施工科应定期组织施工调度会,重点解决施工的质量问题如有重大技术问题,应组织专业调度会解决)协调各施工单位、专业工种之间的关系会议由工地代表负责记录,必要时要写出会议纪要,发放相关单位会议上提出的问题,由工地代表会后负责实施
6、工地代表在工程开工时要立即建立《施工日志》,并坚持每天记录,内容包括质量检验记录,试块、试件的取样检验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甲乙双方办公会议记录初验及验收情况,质量返修,奖惩事项,天气情况,出勤和劳力组织情况等该日志在竣工时作为施工技术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7、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和学校总体规划要求,由施工科组织勘测单位、施工单位和工地代表进行工程项目的定位、放线和确定标高经检验后,组织规划建设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验线方位、轴线、标高、控制桩、龙门桩标高等数据复核准确无误后,有关人员签证确认,方可开挖基槽
8、基槽开挖后,施工科组织工地代表和校审计处有关人员确定土石方的类别对数量较大,地形复杂的土石方类别的确定,应报主管处长,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工地代表及时办理签证
9、基槽开挖后,应及时钎探,工地代表要跟踪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基槽进行初验,作质量评定施工科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质检、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槽如发现地基与勘察设计不符时,由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工地代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钎探、验槽和地基处理记录,各方人员签证未经签证或基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10、工地代表对沙浆、混凝土的配料,要经常进行检查验证,必须达到配比规定
1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评定,然后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达到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进行隐蔽如发现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而隐蔽,有关责任人必须负责
12、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验收签证
13、工地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4、重要问题和事故重大隐患,除通知施工单位外,应向科长汇报,必要时用书面文件通知和汇报同时,施工科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施工单位订出处理的措施,经处长同意后,由施工科负责监督实施
15、各专业工地代表应密切配合,协调各专业工种的施工程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水电暖卫工程的打洞、剔槽和预埋卡钩应在土建抹灰前完成,工地代表应检查是否牢固规范
16、装饰阶段开始前,工地代表要督促施工单位首先做出样板,由施工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计划创优工程必须优良)后,方可进行全面装饰工地代表严格按样板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
17、对工地发生停水、停电等由我方责任造成的停工现象,工地代表应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尽快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如不能及时解决,要按合同规定,予以签证
三、材料管理
1、材料科要严把材料质量关,施工科工地代表应积极协助
2、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对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质量指标
3、工程所用的地材,市场采购的物资,材料科、工地代表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关,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标准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4、对沙浆及混凝土,必须按规定留试块,材料科材料员、工地代表应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的沙浆、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和试压检验情况
5、为防止假冒伪劣建材进入施工现场,对于重要材料和现场不易检验辨别的半)成品材料,材料科必须派专人跟踪施工单位采购
6、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三证”合格证、准用证、出厂证)齐全,其中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重要原材料和成品,应同时具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7、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构配件仍应现场于是核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材料员和工地代表应仔细复验材料,一旦发现所用材料与图纸设计不符或存在疑点,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立即汇报
9、材料检验要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同批的材料要重新进行检验
四、工程完工
1、工程完工后,工地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单”,经工地代表和施工科长签证同意后,进行工程初验
2、初验由施工科组织,要求尽量详尽细致主要部位要进行实测实量,装修安装工程要逐件项)检查,不放过任何细节初验由工地代表做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再由施工科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正式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