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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司考勤请假管理规章制度公司考勤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为加强教师管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保证正常良好的教学秩序,制定以下请假制度
一、请假原则
1、实事求是,不得虚假
2、遵循请假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规定
1、病假
(1)非住院病假
①持县级以上医院建议休息证明与病历;
②假期一学期累计不超过3天;
③请假期间自行安排课务
(2)住院病假
①持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病历、县医保办证明;
②假期不满一个月,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定夺后,由校长批准;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3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7)、年假
①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正式转正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年休时间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过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部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
5、公出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2)、外出时间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记,外出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让部门经理同时签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公司考勤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篇四」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手续
1、请假要逐级审批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有家长证明,并写好请假条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大队部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若遇特殊情况,须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
二、旷课、缺席的处理规定
1、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或活动的,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并及时通报家长
三、关于请假学生的补课学生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并获批准的,任课教师应在假后及时为学生补上所缺的课公司考勤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篇五」为加强和规范对学生请假销假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
1.由请假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
2.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学生请假必须要经学生家长同意,证实其请假事由是否真实)对学生的请假事由给予审核;
3.班主任在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的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4.若学生的请假时间包括了午休、晚寝,请假人必须拿着班主任已签名的请假条到门卫处登记,以便生活老师查寝
5.出校门时请假人将已审批的请假条交给门卫,并登记,门卫审查核对无误后即可放行
6.当班结束时门卫将学生的请假条按班级分内存底,以便查
7.批假权限:
①两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②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由班主任审查核对签字后再交学校主管校长审批
8.所有的请假,班主任处必须有详细的登记
二、消假
1.请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到班主任处进行销假登记
2.不履行销假登记的按旷课处理(从应到时间开始按45分钟一节计时)
3.在规定时间没有到校履行销假登记的,班主任应及时跟学生家长联系,弄清学生具体情况若情况不明又没有续假的,班主任应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汇报到政教处
三、续假
1.请假人若因紧急事由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续假的,一天以内的,由学生家长亲自电话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续假
2.若续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到校重新履行请假手续
③假期超过一个月,经校长签署意见,请假者持医院证明、病历、县医保办证明,报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
(3)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120天,当年不得晋升职称,不能享受学校福利待遇,不得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4)长期病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师,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对其进行诊断并出具相关证明,经县教育局与县人民保障局核实后,按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2、事假
①一学期累计不超过7天;
②不满7天,报校长办公会定夺后,由校长批准;
③超过7天,经校长签署意见,报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超过30天不准假;
④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不得享受学校福利待遇,不得晋升职称,不得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3、公假
①必须见有关文件通知或学校通知;
②时间以通知要求为准;
③请假期间自行安排课务
4、婚假
①按国家有关规定;
②按连续的天数计假期(节假日、双休日、包括在内)
5、丧假
①必须是直系亲属;
②假期不超过3天;
6、产假和人工流产
①按国家有关规定;
②见《女职工产假制度》、函授培训假7
①必须出示有关文件通知;
②假期不超过文件通知上的要求;
③课务自行安排好
8、不经请假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9、连续旷课15节,不得参加评职或职聘
10、凡有借请假之名从事获取利润或报酬工作的人员,扣回假期所有工资,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作自动离职处理
三、课务安排
1、以上各类请假,除住院病假,婚假、产假由学校统一安排课务外,其他均由请假人自行安排若请假人没有安排,由学校安排,则扣20元/节;
2、若请假人已安排好他人代课,并在教导处备了案,而代课老师没有到位,则按考勤纪律处罚代课老师
四、请假手续
1、请假人到教导处写好请假条,填好代课表;
2、请假条经教导主任,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后生效;
3、最后请假条交回教导处备案;
4、假满后返校到教导处销假;
5、超过学校请假权限的按有关规定到上级部门批准;
6、杜绝电话、他人代为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本制度解释权归校长室,如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考勤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一、凡我校教职员工,均应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决不能擅离职守有事有病的教职工必须在上班前持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满后到校办公室销假,否则以旷工、旷课论
二、假期种类和期限
1、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或休息的教职工可给病假,一天以上五天以内者须有医疗证明,教学人员上级上报分管校长批准假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
2、事假教职员工确有重要事情,必须请假者,可给事假,但要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三天),上天以上三天以内教学人员上级分管校长批准假条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备案十五天至一个月以上者,需学校行政会通过
3、婚假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实行
4、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病故,可给丧假三天,旁亲一天,不扣工资
5、产假女教师工产假可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关于出勤方面的处理意见学校一切工作员,都应是学校学生的表率,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凡不请假离校和请假逾期又不办理销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旷工扣发工资办法
1、旷工1天扣100元,并扣发期末出勤奖励工资,并给予校内警告处分,3天以上学校解聘
2、旷课1节扣50元,未经请假不参加活动、会议作旷课处理(不足1节按1节课计算),因个人原因请假不参加会议、活动,每次扣10元
3、上班、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累计三次迟到,早退或溜岗1次视为旷课1节
4、全期无病、事假、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教学人员发全勤奖200元,其他员工100元
5、教学人员病假(凭病假条)每天扣2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看病不扣工资)5天以上不享受服务工资(不含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不享受结构工资中的浮动工资及本月学校规定的全部福利,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70%,一个月至三个月队不享受浮动工资及全部福利外,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的50%三个月以上,浮动工资,基本工资及福利均不享受,以上情况均不得参加学校评优及续聘其他员工病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6、事假每天扣3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事假不扣),3天以上不享受当月服务工资(不含3天)事假一个月以上自行解聘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7、教学人员全期事假1天以上或3天以内,病假1天以上或5天以内,发出勤良好奖100元,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8、全期病、事假超过第4条,全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9、离职学习(非公派)长期病休和长期请假人员按条例第5条执行
10、事假、病假、旷工应记入教职员工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估教职工工作的依据之一公司考勤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请假程序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主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确认,如遇不在公司,可向总经理进行审批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4、请假申请规定1)、病假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③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50%扣除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④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⑤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4)、婚嫁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5)、产假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部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0天,难产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⑥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7天,晚育者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6)、丧假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