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2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个人山林承包合同个人山林承包合同「篇一」发包方乡(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住址村—组(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情况甲方将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标的交与乙方经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维修改造设施、增加用电能力等与承包经营有关事项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村民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甲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甲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5、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2、乙方必须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采取掠夺性方式进行生产
3、乙方有权对经营土地的设施进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权自定林业经营活动
5、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添谿设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购,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处辂
7、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生活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需要进行改造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8、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
9、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承包金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金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如超过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赔偿,并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甲方同意对承包金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2、凡涉及承包范围内的产权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但当其与乙方的利益冲突时,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债务的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到损害(如种植面积和设施、房屋的减少)的,除按比例调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冲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对乙方赔偿
5、为确保乙方完整的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随意处辂(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权,在此,甲方同意将土地使用权证交与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终止
6、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可以由亲属继承和向其他人转让经营权,转让后的经营活动符合本合同约定
7、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秀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经营期满,甲方双方共同对林业进行估价,40%归甲方,60%归乙方
八、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情形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县公正处各执壹份,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个人山林承包合同「篇二」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承包地名o四至为面积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________________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租赁款人民币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元,上交时间为每年月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
2、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公章)乙方(盖章)年月日个人山林承包合同「篇三」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乙方通过调查与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进,并规划在所属的流转林地、田地范围内,种植大树古木、花卉、苗木、药材、果树、种养殖等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流转的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县镇村的下列林地林权证林证字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权
4、甲方必须依法保护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正协调处理,乙方的纠纷问题,如发现破坏者,责令赔偿,按情节处罚,或遗交司法机关
5、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爱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利,产品处置收益权及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2、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对当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产过程中需建房作为仓库、办公房、职工宿舍等,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设工程,同样的条件和价格优先承包给甲方村民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该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权利按国家标准依法获得其应得的各项补偿费用,土地征收费在外三.流转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自签定协议之日起,流转价格林地每亩120元,按照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每亩20元20_年至20—年为每亩120元,2cL至20—年140元,20_至20_年160元,20_至20xx年180元,20xx至20xx年200元,20xx至20xx年220元,20xx至20xx年240元,20xx至20xx年260元,20xx至20xx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转价款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围大小收取管理费每年_20—元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动,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损坏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2.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3.如要修改合同,经双方商议一致,可另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处理
5.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乙方无偿交给甲方.(合同期内归乙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六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林业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的双倍经济损失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政府管理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后补充条款,完善合同内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八.本合同自年4月26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国土所,林业部门各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个人山林承包合同「篇四」甲方乙方为引进资金,发展林业产业,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本村所属的荒山、荒地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甲方村所属山林,具体四界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总面积为亩(附地形图)
2、与林地生产经营配套生产生活的室外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
二、承包期限自年一月—日起至年一月—日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年属承发包双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筹备期,不计承包金
2、年至年期间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从年至年,每年的承包款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