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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8篇)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精选8篇)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篇1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购买预拌混凝土,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时间20__年3月1号至20—年3月1号
二、预订购总方量7500m3,合同货款约总价280万元
三、通用混凝土强度等级
四、遇不可抗拒因素及市场原材料紧张等因素造成价格波动较大时由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五、每月25日为对账结算日,以当月发生混凝土随车送货单为依据,双方对账单后结付,月结月清(次月25日前付清)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违约行为按相关法律条款追究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需方(盖章)供方(盖章)年月日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篇4需方(简称甲方)供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与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土韵家园二标交货地点(工程地址)红临路、浦星公路
二、供於搅拌站(公司)名称新龙华分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上述单价已包括运输费和泵车费,如不用泵车单价扣20元/msup3;o用45米(不含45米)以上泵的混凝土单价在原单价基础上加5元/msup3;o
2、约定事项在施工中若加UEA或HEA,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无偿提供甲方需要的技术资料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计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供方实际供应量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三天确认供应量,必须在每月26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总金额,则认为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随车预拌(商品)混凝土发货单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每月结算一次,20_年春节前付30%至50%的於款,结构封顶(20_年5月)后的第三个月(20__年8月)付清总舲款的70%,余款在结构封顶后的随后6个月逐月按比例付清,即全部於款最迟在20_年春节前付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有权解除合同,及时告知上海市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如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sup3;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依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士出厂质量证明书》
2、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_《预拌混凝士》、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DBJ08-227-97《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上海市标准)等执行
3、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才能实施
4、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一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有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等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经济损失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上海市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裁定;也可向供应预拌混凝土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预拌混凝土的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书面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市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本项目灌注、结构、车库、地坪等全部舲单价均按要求的舲确认,供方不再收取任何相应的技术措施费用
8、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9、当混凝土原料价格有波动时在供应数量达到合同相应等级数量的50%时,甲乙双方协商调价,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采购申请登记表,供有关管理部门查验及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商品混凝土分中心办理交易时存档甲方乙方年月日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篇5甲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为规范商品混凝土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数量、单价、运输费、泵送费、合价等见下表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供货时间:
3、交货方式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此工程工地现场代表,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由乙方负责组织联系运输车将商品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随商品混凝土到达的应有甲方指定的商品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开盘鉴定等其他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证件,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应听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服从指挥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专人验收并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乙方混凝土搅拌量不足,运输能力不足及不可预见意外特殊情况(如高压线路停电、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保证在同等原材料、同等配合比的情况下保证工程混凝土的连续性浇筑
三、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
2、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3、水泥采用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4、砂子中砂
5、石子连续级配525mm
6、塌落度为mnio
四、订货、送货
1、甲方指定(身份证号码)为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王购销事宜负责人,其就混凝土事宜的签订予以确认(如果人员发生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或传真通知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浇筑方式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发货时间
五、计量方法
1、商品混凝土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收料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2、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土购销负责人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3、乙方保证所供应的混凝土符合JGJ5520;J6420—标准(容重2350kg2450kg/m3之间)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容量,但需通知乙方业务人员到场,双方见证、签字确认
六、质量验收
1、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实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工作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由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及施工过程中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属于混凝土质量问题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办法
1、结算方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收料单实际数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混凝土数量每满1500m3时,双方在五日内完成本阶段结算,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阶段结算款的80%货款(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材料款未支付为由中断混凝土的供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余款在本合同项下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资料齐全、无质量问题结算45天内全部付清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付本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同时甲方根据欠款金额的5permil;/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混凝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九、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②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委托人(签字)法定委托人(签字)年月曰年月曰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篇2需方供方签订时间经供需双方平等协商,就需方购买预拌混凝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面积结构类型
二、需方购买供方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等备注
1、表内价格不含运费、泵送费
2、运输费20元/立方(含10km),每增加1km增加运输费
1.00元/立方
3、舲泵送费20元/立方,泵送高度240m,每立方米增加
3.00元;三80m每立方米增加
6.00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廊坊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允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未达成之前,以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更改合同内容
十二、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如为个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时终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篇6甲方(购货单位)乙方(供货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
三、质量检验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的发货时间为准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时间段付款的办法进行分阶段付款货款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提出书面异议并出具处理意见,在验收完毕前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亦可拒绝提货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
十、其它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一日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篇7甲方(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身份证为了规范商品混泥土购销行为,确保商品混泥土的质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商品混泥土供应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安化连馨交院生活小区交货地点(工程地址)安化县黄拓公路的南边交货起止期20_年5月20—年10月(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为浇筑主要部位2#、3#、4#、5#楼及地下室、连体部分;数量暂估40000m3总货款暂定约
10000000.00元,以双方确认数量及单价为准
二、商品混泥土单价
1.以上价格包含运费、成本费、管理费、税金等(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税票,按材料税5%代扣)以上价格在该工程竣工前一次包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政策性调整)提出价格的调整,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未支付款项
2.以上价格均为非泵价格,采用汽车泵、固定泵价格根据市场价由甲方确认并附加协议书执行汽车泵、固定泵等设备必须由乙方负责自行购买并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泵送管道配件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以上价格均为普通商品混泥土,如需抗渗混泥土,抗渗剂由甲方提供
4.甲方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技术指导费在此基础上另加13元/立米
三、商品混泥土方量结算硅量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过磅计量,施工现场已经安装电子秤,全部商品混泥土均按照过磅计量后甲方确认(商品混泥土按照每立方米2400千克计算)该批次商品舲立方量
四、商品混泥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1、按照月进度支付,支付额度按丙方支付甲方的进度款额度同比例支付;
2、主体结构通过主体验收后支付至商品混泥土结算款项(凭甲乙双方有效的结算凭证并且双方结算已经确认)的90%;
3、余款在工程校使用结束后6个月内分二次支付完毕同时丙方需按照此付款条件支付给甲方
4、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均按照丙方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执行,如丙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不按照合同支付给乙方所产生后果有甲方负责,除此外甲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5、甲方提供250万资金无息借给乙方用于购买混泥土搅拌设备(具体以乙方现行购买设备凭有效发票同比例借给),待项目主体完工后乙方归还甲方全部借款(或以乙方的商品混泥土抵扣),其中100万元借款在20—年5月30日前归还
五、商品混泥土质量和技术要求
1、商品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等,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对高标号C30以上的商品混泥土的碎石必须从外地采购并经由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认可
2、乙方应按照国标《预拌混泥土》GB14902-20—及有关规范进行生产
3、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1人对预拌混泥土进行技术指导,现场操作工人必须要服从技术人员的安排,如现场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供货,并且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甲方对现场的技术指导但并不表示对乙方供应的混泥土的质量、技术标准、数量的最终认可,因乙方提供的混泥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出现混泥土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时将商品混泥土送达施工现场即施工工地,甲方在施工现场全检或抽检硅塌落度、扩展度等指标,对硅工作性能差和发生分层、离析等不符合施工性能要求的予以退货
5、甲方应保证商品混泥土送达现场后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卸料商品混泥土运送及卸料过程中严禁运输车筒体内加水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提出的对商品混泥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抗渗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以及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用料的要求及其他特殊要求
6、甲方在接收罐车混泥土时,同时检查乙方随车送来的各种技术资料,对与技术要求不符或技术资料残缺、质量不合格的混泥土,甲方有权予以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需提供资料的要求混泥土运到现场后,应随车送来相应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包括:8混泥土配合比通知单
9、30天内提供预拌混泥土出厂合格证
10、商品混泥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泥土施工的连续性n、每批次商品硅供应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技术要求及用量等具体委托供货资料
12、在未浇灌混泥土前,乙方应提前将混泥土试配报告、砂、石、水泥、外加剂等试验资料两份加盖乙方试验专用红章送甲方审查认可
13、商品混泥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泥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交甲方存档
14、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安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5、监督浇筑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要求并及时进行信息联络,必要时乙方需有专人在现场协调解决供应中发生的问题
16、乙方在每批商品混泥土达到28天强度后,及时提供给甲方该校的试压报告
17、腔质量检测由本工程材料检测单位检测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泥土的前一天,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并通知标号、部位、方量等要求
2、指派负责对商品混泥土质量及相关混泥土资料签字验收,留一份混泥土小票作为施工记录的依据,每月底结算一次
3、甲方应做好浇筑混泥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道路、水电等)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硅的报废,由甲方负责照价赔偿
4、乙方供应商品混泥土时,及时处理相关困难因素,保证供货及时,按甲方要求,浇捣舲的前一天现场考察场地布置、外围协调、保证能使浇捣时顺利进行
5、乙方必须确保杜浇筑的连续性,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於浇筑的停顿(2小时以上)或无法按照甲方工期(按照预定工期最多延迟半天)及时浇筑,由乙方支付甲方本批次硅价的7%,并赔偿人工损失
6、乙方供应商混泥土必须处理周围环境与当地村民关系,保证供货的及时安全,如乙方供货引起的纠纷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重大异议而无法协调,则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处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4、加防冻型加20元/立方米抗渗P6加30元/立方米,抗渗P8加50元/立方米,抗折加60元/立方米细石加10元/立方米
三、计量方法以交货运输单签字为准,需方可以派人随机抽车过磅验证
四、付款方式
五、技术要求
1、供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要求供货,如果需方需要超出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应当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合同,没有另行协商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供货
2、商品混凝土的现场质量验收,应当在供需双方和监理的见证下进行取样,制作试块,需方要按规范、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时间拆模、养护,其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以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以标养试块检测的结果为准
3、需方未按照规范要求送检制作的试块,而得出与供方不利的结论,没有法律效力,供方不予承认
4、需方应按规范要求对商品混凝土(包括试块)进行规范施工和保养,因需方没有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或者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保养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责任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年—月日年月一日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篇8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10600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3%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H、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14902-20《预拌混凝士》、GB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在混凝土供应中,供方应出具送料单(一车一单),标明工程名称、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发车时间等、由混凝土搅拌车携带,进入需方工地由需方指定人员签收,需方工地指定收货人员为如果需方工地收货人员发生变动,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供需双方应当诚信履行,不得无故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内,供需双方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者,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对方承担毁约责任
2、如果需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拖欠10日以内,供方有权暂停供货,拖欠20日内,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拖欠工程款总额的5%/日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需方在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通报供料计划,以便供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需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因需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供货,一切责任由需方负责
3、需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30分钟书面明确通知供方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以便供方合理安排
4、供方应按需方提出的供货要求,并根据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向需方提供所有相关的预拌混凝土资料
5、如因供方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由供方负责;供方根据需方指令,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若因需方施工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需方负责
6、供方在组织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过程中,如遇到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供方应当提前通知需方,以便需方重新安排
7、粒泵安装及相关配件的校泵管连接,固定与拆装,清洗等由供需双方负责,供方派人指导,需方派人配合供方设备进入需方场地后,由需方负责看护,需方应保证供方设备安全无损造成损失或损坏,由需方负责
九、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需方(盖章)供方(盖章)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篇3需方供方签订时间经供需双方平等协商,就需方购买预拌混凝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面积结构类型
二、需方购买供方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等备注
1、表内价格不含运费、泵送费
2、运输费20元/立方(含10km),每增加1km增加运输费
1.00元/立方
3、石仝泵送费20元/立方,泵送高度ge;40m,每立方米增加
3.00元;ge;80m每立方米增加
6.00元
4、加防冻型加20元/立方米抗渗P6加30元/立方米,抗渗P8加50元/立方米,抗折加60元/立方米细石加10元/立方米
三、计量方法以交货运输单签字为准,需方可以派人随机抽车过磅验证
四、付款方式
五、技术要求
1、供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要求供货,如果需方需要超出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应当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合同,没有另行协商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供货
2、商品混凝土的现场质量验收,应当在供需双方和监理的见证下进行取样,制作试块,需方要按规范、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时间拆模、养护,其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以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以标养试块检测的结果为准
3、需方未按照规范要求送检制作的试块,而得出与供方不利的结论,没有法律效力,供方不予承认
4、需方应按规范要求对商品混凝土(包括试块)进行规范施工和保养,因需方没有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或者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保养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责任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1490220《预拌混凝土》、GB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在混凝土供应中,供方应出具送料单(一车一单),标明工程名称、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发车时间等、由混凝土搅拌车携带,进入需方工地由需方指定人员签收,需方工地指定收货人员为如果需方工地收货人员发生变动,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供需双方应当诚信履行,不得无故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内,供需双方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者,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对方承担毁约责任
2、如果需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拖欠10日以内,供方有权暂停供货,拖欠20日内,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拖欠工程款总额的5permil;/日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需方在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通报供料计划,以便供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需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因需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供货,一切责任由需方负责
3、需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30分钟书面明确通知供方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以便供方合理安排
4、供方应按需方提出的供货要求,并根据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向需方提供所有相关的预拌混凝土资料
5、如因供方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由供方负责;供方根据需方指令,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若因需方施工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需方负责
6、供方在组织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过程中,如遇到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供方应当提前通知需方,以便需方重新安排
7、硅泵安装及相关配件的聆泵管连接,固定与拆装,清洗等由供需双方负责,供方派人指导,需方派人配合供方设备进入需方场地后,由需方负责看护,需方应保证供方设备安全无损造成损失或损坏,由需方负责
九、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