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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合集(16篇)精选担保合同合集篇4担保书甲方(债权人):乙方(债务人)丙方(担保人)本担保于20_年12月29日由以上三方在签订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20—年12月29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NJ,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一、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20—年12月29日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情形下,工程款优先权不能对抗消费者精选担保合同合集篇9
一、担保合同的概念担保合同是指合同义务人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一定财产担保的合同
二、担保合同一般应规定的条款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担保的方式;
(四)担保的范围;
(五)担保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1.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进行担保根据《担保法》下列特殊主体不能进行担保a.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及职能部门d.银行等金融机构
2.设置虚假的抵押担保,使对方签订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签订的合同合同欺诈人利用担保合同使对方当事人放松警惕,签订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签订的合同合同欺诈人往往利用虚假的担保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从而获得利益
3.用担保合同达到偷梁换柱的目的欺诈行为人利用担保达到‘偷梁换柱’的目的,这种欺诈中的主合同的内容是真的,担保合同提供的财产也是真的,只是合同义务人欲通过抵押担保合同将抵押的财产真正抵给债权人折抵主合同中的债务欺诈人虽没有无偿获得或不平等的获得他人的财产,但其目的实际是促成抵押财产的流通,事实上形成了对另一方的欺诈
4.抵押人在一项财产上设置多个抵押权,重复抵押,使抵押财产的价值远远大于被担保的财产价值从而使担保落空法律规定一项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按次序分别设立不同的债务担保,但设立的抵押其抵押权的价值不能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欺诈人正是利用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多次进行抵押,在财产上先后设立多个抵押权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隐瞒,致使债权人的资产流失,抵押权落空
5.欺诈人将无权抵押的财产设抵一种情况是设置抵押的主体不合法,提供财产抵押的人并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或是对该财产不具有处分权,进行抵押后当财产的真正所有人提出权利要求,虚假抵押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种情况是,抵押的标的物不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为禁止用于抵押的财产或标的物本身就是法律禁止流通物
6.对担保未履行法定的手续我国《担保法》对以特定物进行担保的形式要件进行了规定,要求必须履行向法定部门登记的手续,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a.以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b.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进行登记;c.以林木抵押的,由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进行登记;d.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由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进行登记;e.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由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7.其他合同陷阱我国《担保法》中对以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应当注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四、担保合同漏洞及欺诈的防范
1.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充分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卖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权利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卖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于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4.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认真考察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及信誉必须进行认真的考察,同时必须应当注意担保人是否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以免出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使担保无效的情况
5.采用抵押担保时应切实办好法律规定的手续首先进行担保应当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其次,按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应按法律规定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为防止合同欺诈,可以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的优点在于登记后,抵押物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要求;在办理登记的审查中可以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欺诈进行防范
6.其他预防手段在合同签订前,应当运用合法的各种调查手段通过不同渠道来核实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抵押权人应当要求所接受抵押财产凭证应一律为原件对数额较大的不动产要求抵押人提供有关机构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7选担保合同合集篇10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筹集甲方保证公司债券发行合法,发行工作能够如期完成、如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意就此问题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当甲方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乙方将代为偿还、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可撤销、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年月日内按月利率的%偿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本息
四、在公司债券还款期限达到/个月之前,甲方应告知乙方其还款能力、如甲方未能在期限内通知乙方,乙方无法赔偿的,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按期上报后,乙方应做好赔偿准备、如乙方未能按期足额赔偿,甲方有权就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六、不及物动词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发行方式、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签订于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精选担保合同合集篇11借款人(全称)担保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担保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担保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贷款人(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具体事项见借条)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利息由双方协定,先期支付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贷款方规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及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借款人(签字或盖章)贷款人(签字或盖章)担保人(签字或盖章)担保人(签字或盖章)担保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精选担保合同合集篇12甲方—有限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担保时适用)地址联系电话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乙方与厦门市银行已于年月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万元人民币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选择一项或两项)口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实物为甲方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仅限抵押或质押);口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反担保形式为(抵押、质押或保证)第二条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第三条担保物状况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情况如下
1、乙方所有的,价值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2、丙方所有的,价值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第四条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如由丙方提供保证,则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第五条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第六条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甲方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甲方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2、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不论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30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5)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甲方处分担保财产时,可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反担保人如决定通知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需按通知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处分担保财产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第七条担保登记及费用承担
1、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担保人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并将获得的相关登记文件交由甲方收执
2、反担保人应确保在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有效
3、如应担保登记机关要求需另行签署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若该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为准
4、有关本合同所涉及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概由反担保人负担并支付如反担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导致甲方垫付时,反担保人应及时向甲方清偿第八条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A、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B、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C、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E、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权人;F、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D、反担保人保证对担保财产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如涉及其他共有权人时,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E、担保财产未涉及任何权属争议、法律纠纷,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权利限制或影响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现该等情形,由反担保人自担费用出面理顺;F、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G、担保财产不存在未为甲方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显或隐蔽的质量瑕疵;H、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I、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甲方行使权利的情形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第十二条管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三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如不涉及担保登记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涉及担保登记则自担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各方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精选担保合同合集篇13甲方(开发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担保有限公司为促进甲方(项目名称)的开发与销售工作,支持居民购买其中物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开发上述建设项目进行公积金担保贷款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原则甲乙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盖章)精选担保合同合集篇5甲方(债权人)乙方(债务人)丙方(担保人)本担保于由以上三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NJ,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第二条乙方同意对购买甲方下述物业的购房人在符合担保条件的前提下,为其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物业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按揭面积及总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按揭楼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甲方承诺甲方为确保与乙方的顺利合作,承诺如下
一、甲方如实向乙方提供开发建设上述物业的有关批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如下;1企业自身
1、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技术代码证;
4、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5、贷款卡;
6、公司章程(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7、法定代表人的简历
(2)项目方面
1、立项批文;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产证);
6、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以上证件,甲方提供两套复印件,供乙方备案
二、甲方保证所开发的房屋已具备预(销)售条件预售的期房主体已经封顶(主体验收合格),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合格,并按时完工,完工后及时将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给乙方
三、保证金甲方同意对购买其物业并获得公积金担保贷款的业主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及保证并在乙方存放不低于贷款额5%的风险保证金在放款同时甲方直接交付保证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保证期限自借款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止保证期间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履约,乙方有权从甲方保证金内直接扣收
四、甲方应为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交由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受托银行执管受托银行收到房屋他项权证后向业主发放按揭贷款,并一次性划入甲方在受托银行设立的销售专户内
五、购房业主首先与甲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交齐不少于30%首付款,方可就购买上述物业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六、受托银行与购房业主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后,甲方保证购房业主将与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合同项下之房地产物业全部抵押给受托银行,保证受托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七、甲方保证已出售房屋不再重复出售、抵押等另行设立他项权利预售所得贷款只能用于以上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在甲方保证期间,甲方应妥善保存抵押物,防止受损,因甲方的责任或过错造成抵押物受损,致使其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担保责任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八、为更好维护各方权益,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应在与借款人签订的《购房协议》中明确,如借款人不按期履行借款合同,甲方有权力对所售房屋进行回购
九、保证期间甲方应按季向乙方提供财务数据按月向乙方提供销售进度表和建设进度表,对按揭资金作到专款专用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未将资金用作按揭楼盘,而挪作他用,由此影响到工程质量和工期,影响到业主的正常还款,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单方面停止执行本协议或将此后发放的按揭资金全部转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作为质押
十、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需履行保证责任第四条乙方承诺乙方为确保与甲方和借款人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对甲方推荐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有关部门审查完毕,作出是否提供担保贷款的决定
二、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期限和比例最高比例70%,最高额度30万,最长期限20年
三、对担保服务费的收取,严格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及未尽事宜,双方承诺友好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如若一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另一方第六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聊城市仲裁委员会或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仍按本协议条款履行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精选担保合同合集篇14借款方(乙方)住所地联系电话担保方(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甲方应按
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沆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1.1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1.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1.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1.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1.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8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1.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
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
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
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7.
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8.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8.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
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
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本合同签订于—市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曰年月曰年月曰精选担保合同合集篇15借款人担保人出借人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利率%的四倍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第二部分担保条款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借款人(签字、手印或盖章)出借人(签字、手印或盖章)担保人(签字、手印或盖章)签约时间一年一月—日一年—月—日精选担保合同合集篇16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风险告知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对担保合同来说,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一旦担保合同所从属的主债合同履行完毕,主债合同消灭,则该担保合同也归于消灭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风险告知上述提及甲乙丙三人,这里提醒一下担保合同的主体问题在签订担保主体之前应当确定担保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将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其中,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应认定该担保合同无效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用于乙方经营周转使用第二条、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共为月第四条、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借款期限内不变风险告知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第五条、借款发放方式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第六条、还款方式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第七条、担保条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二)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第九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三)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若逾期还款,除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还清借款为止
(三)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间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对发生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条款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0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盖章)精选担保合同合集篇6合同编号142671出借人,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借款人,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保证人,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借款人因.需要(比如购房、买车、生意周转),今借到出借人人民币大写一万元整,(¥_元),借期叁个月,年利率,—年一月—日到期日本息共一元一并还清如到期没有还清,以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计付违约金,所借款项借款人现金已实收(转账到借款人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立此为据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至借款人偿还完毕全部借款本金利息之日止借款人(签字撼印)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撼印)借款日期后附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身份证复件最后,建议在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时,最好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并且是借款人本人的银行卡号,并保留好收转账凭证,以备不时之需精选担保合同合集篇7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提醒各位订立担保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到时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由自己负连带责任时,悔之已晚
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三、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
四、不要无知担保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五、不要无效担保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精选担保合同合集篇8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那么在日常生活中,签订担保合同又有哪些风险呢
一、为他人担保应慎之又慎担保是有风险的,如果确实需要自己为他人担保的,一定要量力而行,千万不能因“朋友义气而两肋插刀”担保了就不能有侥幸心理,认为只是签个字、盖个章、做个好人的.事,而是要做好替人履行的准备否则,就会害人害己,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二、明确保证担保的方式和期限在签订合同时如不注明是何种担保(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注明担保期限,将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可能会带来不利的结果如合同中需对方提供担保的,首先请务必由保证人写明担保的明确意思,避免其变成“中间人”、“调停人”;其次应写明担保的方式是一般还是连带,如不写明,仅写保证人的,法律上将认为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只有当审判并执行不能后,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满后债务人没有履行的,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再次,应注明担保的期限(注意超过二年的视为二年,没有约定的,视为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则担保责任免除)
三、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20—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该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公司违反前述条款的规定,与他人订立担保合同的,不能简单认定合同无效第一,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第二,公司内部决议程序,不得约束第三人;第三,该条款并非效力性强制性的规定;第四,依据该条款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不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故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三人无恶意,则公司对外担保应认定有效,其应对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
四、工程款优先权与抵押权和购买权竞合的处理工程款优先权与抵押权竞合时,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在消费者已交付房款,并已经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消费者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就该房屋而言,工程款优先权已归于消灭;在开发商尚未交房或虽交房而尚未办理产权过户,但消费者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