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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荒地承包标准合同(3篇)农村荒地承包标准合同(精选3篇)农村荒地承包标准合同篇1甲方杨—电话138_8848乙方电话负责人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小组代表会议通过,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小红岩荒坡地一块承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甲方将位于小哨村的小红岩一块荒坡地承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用地的实际面积以乙方所打外围墙的实际丈量面积为准,由双方以附图形式说明,(面积为亩)
二、使用期限(承包期限)
1、该地块的使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3—日止
2、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年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经甲方同意后,重新协商签订合同农村荒地承包标准合同篇2甲方乙方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政府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政府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从20_年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叁仟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农村荒地承包标准合同篇3甲方(出租方)乙方(承包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位于东南西以沟边为界、北以桥为界,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由乙方有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为一年共230亩从20__年1月1日至2064年12月30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_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全归乙方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20_元(两千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黄龙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合同签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