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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调解协议合法性的把握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相结合的产物,对调解协议合法性的要求不能机械地理解虽然当事人自愿的,不一定都合法,但鉴于《民事诉讼法》对调解与判决的不同要求,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应当作宽松的理解,允许其有一定的灵活性人民法院在提出调解方案及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时,应当尽量使其与实体法的要求相一致但这并不是说,调解协议应当像判决那样严格按照实体法的规定达成,也并不意味着应当以符合实体法的规定为判断调解协议合法的标准应当在不违反原则即不违反法律中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在合法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根据《民事调解工作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对调解协议审查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并不必然导致调解协议的不合法,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对于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调解协议的达成、调解书的作出意味着诉讼的终结,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调解书时,终结的诉讼程序已无法回转,另一方可以通过执行程序对自身权利进行救济
3.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在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时生效
4.人民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进行审查的内容包括协议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议内容是否属于当事人处分权的范畴;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否涉及案外人的权益;协议指定转移的财产上是否存在案外人权利;协议内容是否符合善良风俗和公共道德;调解是否存在明显违反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情形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不合法的,对其效力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另外,人民法院还特别应当强化对虚假诉讼的审查,坚决杜绝以在虚假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况
5.诉讼费用问题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