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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书(优秀篇)7股权代持协议书实用篇1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虹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甲方:乙方:时间20—年一月—日转让股权协议书篇3转让方(甲方)住所受让方(乙方)住所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的股权共万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第三条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第四条费用负担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乙方(签名)签订地点年月日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篇4股权代持协议书委托人(甲方)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股权代持协议书篇5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目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鉴于甲、乙双方均在目标公司持有股份,其中甲方实际持股现由乙方代持,乙方个人持股(已实际出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股权界限,确定双方股权代持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第一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实际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代表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第三条本协议约定委托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期限届满后日内甲方应将股权变更至自己或是自己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应当无条件给予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第五条在代持股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配送股等,由甲方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第六条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甲方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7日之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该等权利第七条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在条件具备时,应当将相关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第八条甲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第九条甲方以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风险乙方不对甲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甲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是赔偿责任第十条甲方为该部分股权的实际股东,对该部分股权享有完全处分权,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该部分股权被质押、查封等,由其个人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在股权代持期间,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在受委托的股权范围内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第十二条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将转交给甲方第十三条在甲方拟将标的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
(1)在股东名册上具名
(2)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
(4)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计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六、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的利润,以各自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第十五条在公司被列为执行人且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被执行款项时,未完全出资的股东将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名义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工商机关进行了登记,且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并未实际出资,因此如果乙方因甲方对标的股权未完全出资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则乙方有权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向甲方追偿并且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七、表决权的行使第十六条在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如需股东作出相关的决议或者决定,甲、乙双方按照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行使表决权
八、代持股的费用第十七条乙方无偿为甲方代持股,不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第十八条在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转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代持股份的转让第十九条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受让方、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等相关事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条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十、保密责任第二十一条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第二十二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十一、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7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经双方同意,单方变更无效第二十四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甲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标的股权第二十六条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标的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十二、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因违反(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既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第二十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生效及其他事项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解除或是本协议约定的终止事由发生时终止第三十条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第三十一条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三条协议签订地为第三十四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乙方、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股份代持协议书篇6协议编号委托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受托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经营实体公司简称丙方鉴于甲方系丙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丙方总股本数为万股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持有丙方万股(持股比例%)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其持有的丙方的万股(持股比例%)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置上述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持甲方在丙方中的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其对丙方出资所享有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代为行使甲方所享有的对丙方的权利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丙方股东名册以及相关工商登记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以股东身份参与丙方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丙方对甲方实际股东的身份及甲乙双方的股权代持安排知情并且不持异议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
(三)的规定
二、委托代持股份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丙方万股(持股比例%),计出资金额¥万元(大写人民币)委托乙方代持甲方实际持有的公司股权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甲方在丙方设立时认缴出资已全部缴足甲方作为委托人,在工商登记上具名时无须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需承担相应税费
三、委托代持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登记为丙方持股平台股东之日、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之日或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如乙方终止本协议,丙方有义务为甲方办理股东具名登记以使得甲方被真实登记为公司持股平台股东,乙方对此应予以配合
四、知情权、参与管理权、收益权、转让出资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知情权甲方享有对丙方经营管理状况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或直接向丙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参与决策权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或参与对丙方的决策权乙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当与甲方进行沟通;就丙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行使表决权时,乙方必须事前和甲方进行沟通,并按照甲方的指令代甲方行使对公司的表决收益权甲方基于对丙方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乙方应将代为行使该项权利所产生的收益,于三日内转账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转让出资权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经持有公司一半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同意,甲方有权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指定的其他股东名下,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同时由第三人依照本《委托持股协议》享有甲方所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剩余财产分配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丙方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乙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进行分配,甲方有权取得依照出资比例分配丙方的财产;乙方应将甲方应取得的丙方财产转交甲方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为避免甲方股权因丙方增资而遭受的股权稀释,甲方有权依照公司法及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同等比例优先认缴增加的注册资本金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甲方承诺甲方对委托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在公司未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时,同意将委托股份全部转为持股平台的实际出资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可委托乙方行使丙方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乙方根据甲方授权,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乙方收到股东会召开通知后一日内须告之甲方(短信、挂号信、快递、当面送达均视为甲方收到),甲方应于一日内与乙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甲方弃权甲方经拥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甲方遇乙方未经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甲方有权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第三人(限内部股东)名下,或成为公司持股平台股东,乙方同意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或成为公司持股平台股东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置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得利用代持的甲方在丙方公司中的股权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的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司法保全的,乙方应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提供反担保,以此申请解封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或出现不当履约行为,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乘以股份数量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按成交价的3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仍有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在甲方拟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擅自处置的,与之相关的合同均不发生效力因第三人善意取得相关权利的,乙方按照其处置所得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七、保密
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有权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股东权利
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八、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其自身行为及原因,使甲方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利时,由此产生的全部诉讼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本协议如有与《有限公司章程》和《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冲突,以公司章程和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为准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年月曰签署于(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股权代持协议篇7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一、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1在股东名册上具名2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
(4)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股权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权
1、代持股权甲方将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计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权”
2、代持股权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权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权收益权利
1、甲方拥有代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权所应有权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股东权利
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权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权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权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权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
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代持甲方股权期间,基于甲方股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权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权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协议双方及见证人(若有)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权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八、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指定补充协议代持股权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年月日签署于同时,有限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间,基于甲方股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份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八、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指定补充协议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年月日签署于同时,有限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股权代持协议书篇2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一公司注册资本的_%,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第二条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第七条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