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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围绕深化民主立法落实好“一办法四规则”,着重在健全完善保障制作改革创新为示范区建设赋能、助力、添彩,争当全市改革创新的“排头兵”锚定“法治人大、有为代表、活力机关”的目标定位,必须有力有效推进改革创新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确立了“法治人大、有为代表、活力机关”的目标定位,成为宿迁人大工作的立足点、主攻点和新特点如何把目标定位转化为紧跟市委部署、紧贴人民权益、紧扣民主法治的具体行动,关键在创新实践证明,老套路不能跟上新步伐,老办法不能解决新问题,人大工作因循守旧注定难有作为、固步自封必定难以进步我们要站在开辟新路、开创新局的高度,准确把握改革创新与人大履职的关系,明白“要想提质增效,必须创新创造”的道理,以改革创新“小切口”推动人大工作“大变化”,形成更多特色亮点和先进经验,让创新成为宿迁人大的标签和底色、成为人大干部的习惯和本能
二、树立新理念,积极探索人大改革创新路径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认识的高度决定改革创新的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赋予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内涵我们要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指引人大工作改革创新,开拓新思路,谋划新招数,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实践,切实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以听取民意“全方位”为关键,实现高质量立法立法是为社会生活和公民行为立规矩、定方圆的政治活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和实现途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的问题提高立法质量,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立法标准和工作方式,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加大民意在立法工作中的权重,充分体现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人民性和广泛性2016年,宿迁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目前已制定完成了14部地方性法规,但在民主立法上仍然存在诸多差距,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供给不够、有效组织不够等问题依然突出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将构建立法听取民意“全方位”工作机制作为年度重点改革创新项目,通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咨询会商,形成了民主立法“一办法四规则”的制度体系从实践看,无论是5月份的立法规划项目“大征集”活动,还是制定海绵城市条例、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新的民主立法机制的运用有效扩大了民主参与、汇集了民意民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下一步,要始终以推进高质量立法为目标,度、拓展各方参与渠道、充分吸纳意见建议上深化探索、深层实践,使其更具操作性、更好解决问题,释放民主立法新机制功效二是围绕深化科学立法加强制度设计,秉持特色为魂、精细为本、急需先行、成熟先立,研究改进立法调研工作、提高论证咨询评估听证质量、加强立法协同配套等方面新举措,构建严格规范的科学立法制度体系,使每一件法规都能体现科学性要求三是围完善立法咨询专家参与、重要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等合法性绕深化依法立法规范合法性审查,瞄准立法范围、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等重点,审查制度机制,以严格把关定向做到不越权、不抵触、相协调以专项监督“全链条”为目标,实现高效能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积极探索人大监督的新机制新办法,如这次交流会上沐阳县人大常委会的“五微”监督法、泗洪县人大常委会的“全景式”监督等,都是生动鲜活的创新实践,展现了人大监督的新气象这方面,市人大常委会首创以确定专项议题、建立专业队伍、开展专题活动、组织专门审议、落实专报制度为核心的专项监督机制,通过系统集成、流程优化构建了完整监督链条,实现了监督工作各环节相贯通、全流程成闭环专项监督“全链条”机制,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丰富了人大监督的新内涵、开辟了人大监督的新路径,更成为了今后全市各级人大开展监督的新方向下一步,要更大力度探索提升监督质效的创新点和发力点,一是在计划预算监督上补短,针对计划和财政预算报告专业性、技术性、程序性较强的特点,探索以人大提前介入为起点、提高审查质量为关键、动态监测为过程、贯通协同为特点、整改落实为保障的制度机制,推动监督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二是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上补缺,根据“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新变化,创新解决“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化报备问题,把“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在推进司法监督上补软,重点围绕司法案件和司法人员两个方面,不断完善人大对司法工作监督的机制和方式,确保审判权、检察权得到规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