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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汇编8篇房屋租赁合同篇1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租赁商业用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出租房概况、同途
1、甲方将座落在方使用,面积约,长度,宽度,以房产部门登记面积为准
2、出租房屋仅限于经营销售业务,如有改变,需经甲方认可第二条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数额及支付方法
1、出租的商业用房,每年租金分别为人民币,共计元人民币
2、租金按年度交纳(上交租),即交门市房之日起三日内交纳第一年全部租金元,甲方如不按时交付门市房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的壹拾万元房屋押金及损失第四条相关费用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o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o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O第十六条无权代理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住所住所证照号码证照号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电话电话签约地点签约地点年—月—日年—月—日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经纪资格证书编号附件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一、本合同为沈阳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房屋租赁合同篇3出租方承租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合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时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于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其他约定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3、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①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2、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房屋的,负责赔偿违约金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即使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灾害等)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防范不善,造成财务丢失毁坏的,出租方不承担责任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毁坏的,房屋修缮费用由承租方支付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只能在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良好总解决方式中选择约定其中的一种解决方式)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慢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房屋租赁合同篇4出租人(甲方)证件证件号码:承租人(乙方)证件证件号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宁波市区(县),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口房屋所有权证/口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口房屋买卖合同/口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口是/口否)已设定了抵押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证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口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金元/月;支付方式□现金/口转账支票/口银行汇款,押一付三,租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左右,向房东支付下一季度房租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⑷电视收视费⑸供暖费⑹燃气费⑺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⑼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1、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房屋租赁税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之需要的水、电、暖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第五条租赁期间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确认,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2、租赁期间,未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
3、租赁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合作转租出现
4、如乙方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需乙方转租时,可以协商解决第六条房屋修缮房屋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房屋的正常维护,乙方不得以影响其经营而拒绝或索赔出租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承担费用,乙方不予修缮的由甲方修缮的其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房屋装修甲方给予乙方的装修时间,自年月日开始计算租赁时间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如甲方须收回出租房屋终止合同履行,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当年租金的20%计算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宁波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第七条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房屋在租赁合同期内,如乙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说明,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租房押金,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不得强制乙方替甲方寻找下一承租人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及双方商定解除合同情形第九条双方义务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45日通知对方;同时,甲方还应退还剩下的全部租金及押金
(二)租赁期内,乙方因工作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约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_________年—月一日房屋租赁合同篇5乙甲方_________方_________地地址_________址_________邮由口编:________编_________电电话_________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__________户行__________帐户帐户___________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年房屋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月,出租人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第三条—年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第四条—年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第六条—年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第七条—年房屋租赁合同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年房屋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年房屋租赁合同其它约定事项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篇6出租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一年零—月,出租方从一年—月一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一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的租房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范本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副本—份,送—单位备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曰有效期限至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篇7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
2、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出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当年剩余租金不退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应按交付租金的2%支付滞纳金,乙方拖欠超出10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按本条款的.第2款之规定的违约的违约金规定追究期违约责任第九条优先租用权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第十条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自然灾害影响消除后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第十二条合同履行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至第六年交租金时,做为抵用租金使用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按单间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单间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北侧次卧出租给乙方个人居住使用
2、出租房屋总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乙方租用房间为北面次卧室、客厅(租户共用空间),卫生间(租户共用空间)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
(1)卫生间装修地砖、墙砖、手盆、座便器、热水器
(2)卧室装修装饰含床、窗帘架、窗帘、地板
(3)门窗塑钢窗进户防盗门卧室及卫生间木门
(4)无厨房做假设施(不可做饭)
(5)电器设备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口身份证(留存复印件)口房产证(购房合同)
2、乙方提供口身份证(留存复印件)口暂住证口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月曰起至年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周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包含水电费用)元(大写肆佰伍拾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月、季、年付其中房不退费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同时如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他人房屋损坏,乙方也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如未征得甲方同意进行的装饰装修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勒令停止,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装饰装修过程中造成的损坏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出租该房屋的其他房间o新租客的共用空间使用权同乙方一致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4、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7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8留宿男性,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并有碍其他房间租客生活
十一、免责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规定
1、房屋共用空间严谨存放个人物品,如有丢失、损坏,后果自负
2、租户应保持室内清洁,不得存放和使用有毒、有异味的物品,以免影响其他租户的正常生活
3、共用空间的卫生,租户共同维护及清理
4、共用设施及家电如在承租期间损坏,承租户按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如损坏因多租户所为或未查明损坏人,则共用人平摊赔偿费用或共同维修
5、租户承租期间,不可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有安全隐患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篇8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人从一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1、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以双方协商作出书面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日房屋租赁合同篇2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沈阳市区(县)O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口已/口未)设定抵押份,送单位备案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电话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一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O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O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口身份证/口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口身份证/口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口甲方/口乙方)承担
(二)甲方(口是/口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口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口书面/□口头)通知对方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口季/口半年/口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口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O
(三)租金支付方式(口甲方直接收取/口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口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口是/口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第九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口水费/口电费/口电话费/口电视收视费/口供暖费/口燃气费/口物业管理费/口)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口乙方恢复原状/口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口乙方放弃收回/口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