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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我要办继承(3篇)我要办继承(精选3篇)我要办继承篇1
一、适用情形房屋产权人去世,取得房屋继承权的继承人应当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申请主体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涉及部分继承的,由不动产权利人与继承人共同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3.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4.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5.房屋已设定抵押的,应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抵押权人提供同意在抵押期间办理继承的函、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提示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有折价款,需先完税,再办理继承
四、办理流程取号一窗口受理一取证
五、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抵押状态下住宅160元/件,非住宅H00元/件(包括证书及证明)
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点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黄河街88号)三楼20-29号窗口
八、咨询电话我要办继承篇2合同编号委托人签订地点受托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第三条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第七条报酬及支付方式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条违约责任第H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章)受托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我要办继承篇3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第三继承人兹有浙江省临安市肇村村民吴小法,于2—年2月26日医治无效去世,因病期间无法清楚语言表达,未留下任何遗嘱吴小法,赵建容家庭共有财产如下
1、肇村吕家8号房产;
2、肇村砖瓦厂总资产百分之二十五股份;
3、临安雄业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百分之一十五股份;
4、临安彩霞印花有限公司总资产三分之一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吴小法配偶赵建容对以上家庭共有财产有50%所有权家庭共有财产的作为吴小法的个人遗产按继承法・规定,由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继承吴小法配偶赵建容女儿吴颜、儿子吴彬都是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原则上三人继承份额相同,经协商决定女儿吴颜、儿子吴彬放弃继承,故吴小法遗产不予分割,以上所列4项财产均归赵建荣所有吴小法生前个人债务由遗产继承人赵建荣偿还,但以吴小法个人遗留的财产为限承担,吴小法与赵建荣共同债务由赵建容偿还此协议一式五份,各继承人签字后生效,对吴小法个人遗产的处分以此协议为最终处理协议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第三继承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