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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购房合同范文篇6实用购房合同范文1甲方乙方现就甲方借用乙方名义购房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甲方借用乙方名义购买的房屋位于
二、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以乙方名义签订后交由甲方持有和保管,以后关于该房屋取得的一切手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完税证明、交款凭证等均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三、甲方保证乙方因代为甲方购买该房屋产生的购房款及还贷、中介费、抵押费、保证金、税收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该房屋的所有权也归甲方完全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让、出租、抵押及赠与等
四、甲方如需在取得该房屋的房产证前转让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更名手续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及房屋买卖合同问题而导致诉讼,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诉讼程序,所有涉及转让及维护该房屋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进行分期付款的购房合同中,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达到或明显不可能达到相应的施工进度,购房人则可以拒绝付款,并且免责;反之,如果开发商已如期履约,购房人未按期付款,开发商则可以拒绝交房,并且免责第四种情形属于约定免责,主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某些条件下可以不履行或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承担责任需注意的是,这种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两种情形下是无效的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弄清楚免责条款的意义无论对于开发商还是对于购房者来讲都是有意义的,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维护利益在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除了“不可抗力”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免责条款,需要双方协商来确定而“不可抗力”的确定又极为严格在实践中,由于众多的因素,很容易造成不能按期交房,这就避免不了要产生纠纷,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失因此,我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当中,应当更加详尽的明确免责事由律师建议可以就以下事由和客户协商列为免责事由
1.政府行为(诸如政府因举行重大活动而进行的交通管制等)〈关于政府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前面已有论述,如果是非不可抗力,没有约定,一旦发生,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不免要承担法律责任〉
2.沙尘暴、严寒酷暑等恶劣天气(这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因为开发商开工建设,确定竣工日期时,就应当结合当地的天气状况和有关气象资料考虑可能出现的天气状况,估计出因此给施工进展带来的影响如果没有约定,一旦出现此情况而因此造成逾期交房,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3.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这也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之内因为这是应该并可以预见的,不能列为“不可抗力”,否则是不能免责的)
4.市政配套设施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是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所以不能列为“不可抗力”如果列为“不可抗力”,则属于无效条款而实践中有很容易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只能另行签订免责条款,进行约定)
5.非甲方原因,而供水、供电、供气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气等设施(也不属于“不可抗力”,只能另行约定)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双方事先约定了免责条款,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坐等免责了,在免责情形出现的条件下,提出免责的一方,还有如下的义务
1.积极补救义务当事人有义务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对开发商来说,交房期限一般都是由开发商提出的,因此除了事后补救外,最好在确定此期限前,就充分考虑到各种影响交房的情况;对购房人来说,在约定的交房期限将至时,应事先对自己的时间做好安排,避免错过接收日期
2.告知义务当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的条件出现时,当事人有义务及时通告对方当事人,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留有空白,要求开发商填写因不可抗力延期交房时,及时告知购房人的时限
3.举证义务当事人一方提出免责的,有义务举证,作为其免责的证据一旦免责情形出现,提出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和保留好有关的证据,比如政府的公告、气象预报、生病住院的单据等等,作为有效的免责证据否则,一旦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提出免责的一方又不能举证,那么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综上述,对于“不可抗力”和其他免责条款在合同当中是很重要的,一定要有一个清楚明了的认识,以减少纠纷和损失实用购房合同范文4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一平方米;
(二)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一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一万—仟—佰—拾一元整)第三条乙方在—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一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0上述定金在乙方—付款时充抵房款第四条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第五条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第六条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的,双方约定,该费用由口甲方承担口乙方承担除本条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口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口甲方承担口乙方承担第八条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口房屋正式交付之日口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第九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第十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一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日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第十二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五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口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口依法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份,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实用购房合同范文5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第三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首先支付甲方定金元(大写)余款元(大写)于年月日支付完毕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同时甲方将其原始收款收据及购房合同到原购房单位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并将变更后的原始收据及原始购房合同转交乙方第四条房屋交付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购房款项当日,将房屋清理完毕并交付乙方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当日,甲方所售房屋的所有权即归属乙方所有第五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或房产)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实用购房合同范文6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住房买卖合同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字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号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乙方预付的定金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第三条乙方同意年月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合同范本《住房买卖合同》甲方指定银行银行账号为_______
五、甲方如不需在取得该房屋的房产证前转让该房屋,那么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待甲方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时按照甲方的指示过户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
六、该房屋交付时由甲方收房;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所有物品等均由甲方所有
七、乙方为合法夫妻关系,乙方已经对该协议进行了充分了解,甲方只是借用乙方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的所有权益与乙方无任何关系,并保证乙方的利害关系人不得就该房屋主张任何权益
八、如因乙方替甲方购买该房屋,乙方再行购买其他房屋时额外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替其承担
九、本协议如需要补充,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按印之日起生效甲方身份证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乙方第四条甲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O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O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预售登记机关(章)经办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订时间年月日实用购房合同范文2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甲方为省市区/镇居民甲方配偶身份证号码房屋地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省市区/镇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房屋情况该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房屋座落市区村设计用途居民自住用房,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房土地来源为农村集体土地划拨,房屋建于年使用至今为年第二条该房屋价款规定该房屋按照协商以总价计算,价款为30万元,计叁拾万元(大写)第三条房屋交付日期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甲方房款_5一日内方可交付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时,且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2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o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如甲方无异议,乙方将在合同签订_5-日内按一次性付款形式付款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约定为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约定为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特别是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需要达到国家关于房屋居住的要求),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在房屋主体结构完好情况下,承担维修责任第八条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力延伸的规定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且甲方于年月一日按照合同规定将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享有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权利,且双方需声明乙方在购买该房屋后,拥有对于房屋及与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处置权利(包括被征用、改造、迁移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所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后代不得对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该合同由双方所在村委会给予认可,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转交于乙方,乙方在法律规定和适当机会下将其作废,并在村委会的证明和市/区政府规定的条件下重新办理乙方对于该房屋的农村集体使用证第九条公证人的规定本合同在省市区村村委会的公证下签订,双方对于村委会的公证给与肯定和赞成公证人(签章)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实用购房合同范文3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开发商)在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买受人的,出卖人可以据实予以延期对于此条款中的“不可抗力”,由于认识和理解的角度不同,在实践中购房者和开发商往往会有一些争议,容易产生纠纷而“不可抗力”又是我们在实践当中免除责任的首选途径正确地认识“不可抗力”,明确延期交房时,免除责任的法律条件,以及如何正确有效的签订免责条款,有利于我们在延期交房时,尽最大努力的免除或减少责任,降低损失对于“不可抗力”,法律有明文规定,《民法通则》第153条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依据此规定,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应同时具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如地震、水灾等而且不可抗力的事由要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间,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预见”并且不可抗力的事由影响的法律主体是购房合同签订的双方,也就是开发商和购房者如果造成逾期交房的理由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可以认定该事由为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开发商违约责任,否则就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对于购房合同中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必须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凭我们的主观臆想去推定否则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事由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呢?一般情况下,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雷击等自然灾害最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属于“不可抗力”但是在实践当中,往往发生更加复杂的情况,认定是否为“不可抗力”事件,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认真仔细的分析才能确定如果由于政府行政机关在购房合同履行期间内制定新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命令以及政策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例如市政规划、抢险抗灾需要等对于这类政府行为,在其效力范围内,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可抗拒因此而造成购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合同双方特定的人或事件做出的具体的处理决定,因此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则不属于“不可抗力”,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便该行政行为是错误的,违约方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损失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使行政机关予以赔偿然而,并非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可以免除责任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就不可抗力的内容、范围,不可抗力的认定程序作出规定,但是《合同法》第H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
1、不可抗力事件是否发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的有关证明为据;
2、构成不可抗力免责的条件,必须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开发商)履行“及时通知对方”和“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的程序和义务只有这样,不可抗力及其免责才能认定,否则,即使确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若开发商没有履行“及时通知”和“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那么开发商就不能依此免除其法律责任但是,《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提供什么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和不可抗力的自然事件达到何种程度才能构成免责条件的规定,但是关于“不可抗力证明”的出具应当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的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这里所说的主管机关必须是能够对不可抗力事件作出说明或证明的机关如国家行为由作出行为的国家机关出具证明;自然事件由事件的分管部门(如地震由地震局、火灾由消防局等)出具证明,只有这样,该“不可抗力证明”才具有说服力和证明力因此,一旦遇到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我们应该积极的履行相关的手续,一旦产生纠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不可抗力是我们在实践当中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时,而免除责任的首选条件但是,并非只有“不可抗力”才能免除责任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免责的范围和情形大致有几种,具体来说,免责的范围和情形主要包括
1.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2.因法律特别规定而免责;
3.因对方完全不履约而免责;
4.因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出现而免责第二种情形属于法定免责,比如集体与个人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在这种情况下,发包土地的集体一方则可以免责第三种情形实质上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比如按照施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