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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办公楼房屋买卖合同(3篇)办公楼房屋买卖合同(精选3篇)办公楼房屋买卖合同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互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信息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第三条计价方式第四条面积确认第五条面积差异处理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八条交付第九条卖出人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第十条产权纠纷第十一条产权登记第十二条保修责任第十三条物业管理第十四天楼宇管理第十五条买受人义务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时间签补订充协议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电话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办公楼房屋买卖合同篇2房屋买卖意向合同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现住址身份证号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现住址身份证号见证方见证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号楼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朝私号土地使用证号为,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月日至年日止此房屋实际售价元整(¥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有产权争议的房屋;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甲方负责分担日期以办完过户手续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为准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的数据为准第七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第八条定金在20—年月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第九条付款方式;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余款过户完成一次性付清注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第10条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元违约金第十一条交房日期第十二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根据家具清单)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见证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办公楼房屋买卖合同篇3出售人代理人买受人双方根据《—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市区(县)街道(镇)路(新村弄)支弄号室计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元,共计售价(大写)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计(大写)元余额计(大写)元,分年付清,月利率%,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元,最后在年一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39;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高层住宅%),提取维修费(大写)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高层住宅%)预付维修费(大写)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一年一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