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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篇15关于劳动合同1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甲方于离职当日一次性结清支付给乙方
3.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于年月日以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年月__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口口□O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L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八、其他约定条款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1/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曰年月日关于劳动合同6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年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已双方无任何经济关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关于劳动合同7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劳动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随意约定违约金条款《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制度有着明确的规定
一、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进限于两种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配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违约金的标准《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法律没有做出限制,需要当事人事先明确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三、对用人单位的提示法律只是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法律并不限制当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不要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附有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关于劳动合同8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年—月一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年月日的证明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关于劳动合同2甲方(企业)乙方(员工)部门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日期年月日关于劳动合同9签订时间年月曰协议双方甲方(用人单位)乙方(用工单位)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双方于月订的自年月曰至年月曰(年)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用工单位(盖章)乙方(签名)甲方-用人单位(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关于劳动合同10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于年—月一日签订为期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七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劳资、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合同》、《竞业禁止合同》的,仍应遵守原合同的约定;
七、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证明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1—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八、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盖章)年一月―日乙方(签字)年—月一日关于劳动合同
11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签收单企业仅仅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送达劳动者,同样会面临着不必要的赔偿风险
2、签收单内容劳动合同文本编号、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部门、具体岗位、入职时间、合同期限、签约时间、劳动合同签收时间、劳动者签收、备注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企业仅仅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送达劳动者,同样会面临着不必要的赔偿风险
2、签收单内容劳动合同文本编号、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部门、具体岗位、入职时间、合同期限、签约时间、劳动合同签收时间、劳动者签收、备注等内容签完劳动合同,还要与公司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签收单,是否合理,而且签收单中还有“本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理和纪律处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这些是否合理?最佳答案劳动合同依法应该至少一式两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如果合同签订的规范,那么理论上用人单位持用自己应当持有的那份,由劳动者签过字的合同就足够了,没有必要一定要劳动者再提供什么“劳动合同签收单”“本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理和纪律处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这种语言按说应该是出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如果其内容没有触犯有关法律法规,那么当然无所谓不合理最后来说,如果是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应当出示书面通知并要求劳动者签收的,没有问题关于劳动合同1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理由有哪些?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理由有哪些呢?案例小洋在一家化工厂工作,不久前他因在工作期间,违反单位规定吸烟,遭到了辞退对此,小洋觉得难以接受,他表示自己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领导怎么能因为一件小事就辞退人?我们的观点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铁饭碗”划上等号是一种误解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三、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四、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关于劳动合同13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个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三条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第四条劳动报酬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的扣除项目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第五条保险福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书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名)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关于劳动合同3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解除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三十九、
四十、四H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第八条终止合同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九条经济补偿金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十条专项协议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乙方(签字)签约日期关于劳动合同14甲方:(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口□□口□□口□□口□□口□□口性别口男□女户口性质口非城镇口城镇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以下称“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1乙方原与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职务变更为,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
4、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变更协议从年月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丙方签字(盖章)关于劳动合同15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合法补偿?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及补偿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为数最多,因此,完整地了解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制度,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员工补偿,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对用人单位来说非常重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将面临双倍的赔偿劳动合同的解除总体来说分成三种情况,分别是双方合意(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应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到期未再续签,不认为是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双方合意解除及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强调的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应按每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付经济补偿金,而不可自行协商成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劳动者确同意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采用劳动者提出书面辞职书,用人单位予以同意的方式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过失性辞退《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就过失性辞退的规定比《劳动法》更为完善,逐项比较的话,可注意到《劳动合同法》去除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这可理解为《劳动合同法》更为强调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因为劳动纪律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另外《劳动合同法》还增加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使用欺诈等方式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注意如下事项
1、用人单位认为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首先证明对该员工的录用条件,其次应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最后应在试用期内提出,不可在试用期满后再以试用期内不符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首先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请参见本指南第四部分,规章制度中最好明确何为“严重违反”,其次应保留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3、认为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注意明确何为“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则应注意对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员工应及时提出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指劳动者使用虚假的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欺诈手段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关系
6、至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具体指A、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B、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开I、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权利、没收财产的;C、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予刑事处分的用人单位依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用人单位依上述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非过失性辞退及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如下事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可参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种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3)、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得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含企业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在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及补偿《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个体户雇佣员工劳动合同范本甲方乙方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曰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情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严格遵照实行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报告”仅指说明情况,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另外,因经济性原因裁员的,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在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用人单位均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特别指出的是,职工在医疗期内或女职工在三期内,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将顺延到医疗期或三期结束南京律师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第九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第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加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第十二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三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六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十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第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关于劳动合同4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是“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此在此框架内对劳动合同试用期进一步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七、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关于劳动合同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