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2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一」申请人张三,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汉族,—省—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村—区一号楼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李四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省—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村—区—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省—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申请人: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八」离婚案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年1月25日结婚后,201*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此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九」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也许对你有帮助哦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一】申请人张三,女,20XX年1月10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李四于20XX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XX省XX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张三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二】申请人李晶,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孙大千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孙大千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孙大千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济南市长清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孙大千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孙大千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此致XX省XX县人民法院申请人李晶20xx年3月29日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三】申请人张来,男,20XX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被申请人罗海燕,女,20XX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此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省—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张三年月日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二」申请人XXX,女,19xx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中原区XX村X区X号楼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 X民一初字第100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收到贵院已受理钱XX诉申请人离婚纠纷案的应诉通知,通知申请人提出答辩状申请人在提出答辩状的同时,现根据事实提出对此案管辖权的异议,理由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现申请人住所地在XX市,而钱XX向贵院,即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XXX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赵XXXX年XX月XX日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三」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3篇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3篇1申请人李xx,女,20XX年9月10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孙大千于20XX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孙大千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孙大千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xx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济南市长清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孙大千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孙大千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此致XX省XX县人民法院申请人李XX20XX年3月29日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3篇2申请人xx,男,20XX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被申请人罗xx,女,20XX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xx)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xx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3篇3申请人张xx,女,20XX年1月10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李xx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李xx于20XX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xx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xx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xx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李xx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李xx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李XX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此致XX省XX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张XX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四」申请人李晶,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孙大千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孙大千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孙大千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济南市长清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孙大千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孙大千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申请人李晶XX年3月29日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五」申请人XX、女、28岁、汉族、住址XXX被申请人xx、男、30岁、汉族、工作单位xx,住址同上申请人因与xx离婚纠纷一案现由贵院受理,但申请人认为本案依法不应由贵院审理,现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交给XX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XX结婚时及婚后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于XXX号,而非XX在起诉状中所写的BB号,此处房产申请人一家三口从未在此居住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并不在BB,所以,申请人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依法不应由BB人民法院管辖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XX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六」申请人张三,女,20xx年1月10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 X民一初字第xxxx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李四于20xx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此致敬礼!XXX20xx年xx月xx日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七」申请人张来,男,20xx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o被申请人罗海燕,女,20XX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XXXXXXo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