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3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搞好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厂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单位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第三条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条各级领导必须根据厂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二章安全目标第五条厂安全目标㈠死亡事故为零;㈡重伤事故为零;㈢火灾、爆炸事故为零;㈣轻伤事故不超过5%;0㈤经济损失人均不超过50元;副厂长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企业安全总体目标的分解和阶段性目标的确立,组织分管部门及单位实施安全目标的管理,以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对厂长负责
4.3技术科为本程序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全厂人身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及实施,协调和监督全厂设备、环境、交通、消防等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指导厂内各部门单位按分级控制原则制定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对全厂安全目标的实施进行检查、总结及评比考核工作
4.4其它部门和生产分场按分级控制原则制定本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目标及控制措施,并做好组织实施和内部检查、总结及评比考核工作
5、工作程序
5.1安全目标确立的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三保”原则符合生产实际,切实可行,能够通过全体员工努力得以实现的原则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相对稳定性
5.2安全目标的确立
5.
2.1每年初由技术科根据上一年度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情况、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提交厂务会和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厂长批准后行文发布实施完成时间一般为职代会后15日内发布此前,安监部门可行文就当年安全目标、重点工作提出要求,并通过全厂安全工作会议予以宣传,提供各单位制定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方向
5.
2.2每年安全工作会议上厂长与生产分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其安全目标
5.
2.3各部门单位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按分级控制的原则确立和补充各自具体安全目标和制定控制措施完成时间一般为1月底之前
5.
2.4各班组根据本分厂或部门确立的安全目标及控制措施,按照安全目标分级控制的原则,制定本班组的安全目标及控制措施;同时要将上级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形成安全指标,落实到每一位职工身上完成时间一般为1月底之前
5.3安全目标的控制
5.
3.1安全目标一经确立,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全体职工都清楚安全目标及其采取的控制措施,明确自己在确保目标实现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做到凡事有人负责
5.
3.2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安全目标奖管理办法》考核各项责任状和任务书的执行情况;逐级认真检查监督安全目标控制措施的实施并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做到凡事有人检查和监督
5.
2.3有效的将年度安全目标分解为阶段性目标,每周分级进行讲评,每月进行阶段性分析,每季度进行全面总结,做到实现持续改进
5.
2.4针对实现安全目标的薄弱环节,适时组织专项纠正;定期进行安全性评价和不符合的纠正;积极开展标准化作业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强化关键环节的管理人员的上岗到位把好关;强化反事故措施落实监督和效果评价;积极探讨事前风险分析,倡导安全保守决策
5.
2.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完善规程、标准,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5.
2.6积极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和监督,不断规范基础管理,做到凡事有据可查
5.3运行部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未遂和异常事件不发生设备二类障碍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全厂停电事故
5.4安全目标的考核
5.
4.1设立安全目标季度事故零目标奖,按照分级控制事故的原则,对在季度内未发生事故的单位给与三倍的抵押金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根据事故性质,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5.
4.2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影响安全目标实现或构成威胁者以及未完成安全指标者给与经济处罚
5.
4.3安全目标的检查及总结和评比
5.
3.
6.1技术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指导性检查,及时纠正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或暴露的问题,并进行通报或曝光,以便更好地吸取教训,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5.
4.4每年末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技术科要对全厂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从中找出值得推广的良好实践和有待改进的地方,为下一年度的安全目标确立奠定基础
5.
4.5每年末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安全目标完成好的分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分场荣誉称号;对为安全目标的实现做出特出贡献的十名员工授予安全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5.
4.6每年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按计划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及处罚和奖励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三」
一、总则㈠为保证安全生产,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引滦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厂情况,特制定本规定㈡本规定所指的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等
二、起重机械使用㈠各类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装置、转动机械、制动装置、闭锁装置、电气部分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㈡起重机械和起重机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严禁起重机具带病运行和无保护或解除保护运行㈢起重工作应有统一的信号,起重机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来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不准操作㈣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㈤起重司机必须在指定地点上下天车,天车操作完毕后,操作开关必须放在零位,并断开电源田起重司机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自觉抵制违章指挥严禁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七)起吊物品时一,物品不允许长期悬在空中,物品暂时悬在空中时,司机必须思想集中,严禁离开操作室或做其他事宜(A)起重机不准停放在运行设备上方,应停放在定点位置或检修场地上方㈤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斜向拖吊重物吊钩已挂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作旋转动作
三、起重机械管理㈠起重机械应指定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起重操作㈡起重设备负责人应负责起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清扫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并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及时消除缺陷㈢电动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以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均应可靠接地,移动的起重机金属结构通过行车轨道接地㈣起重机械(天车、门型吊等)上,应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㈤使用起重机械的安全注意事项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第十四章的规定执行
四、检修与维护㈠起重机械的安装、大修、改造应由有资质的并取得安全许可证的专业队伍承担㈡检修分场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修、维护㈢所有起重机械必须保持良好状态,使用单位应建立维护台帐
五、安全检验㈠正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㈡新安装、大修、改造的起重机械应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检验㈢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由技术监督部门执行,使用单位做好配合
六、培训与考核㈠专职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从事起重工作㈡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每年进行一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每两年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培训复审㈢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起重设备的技术规范、数据、结构、原理,熟知安全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㈣凡违反本规定人员,由安监部门进行考核㈤起重机械维护、检修,由生产技术计划科按工程管理有关内容进行考核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四」一级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切实保证电站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为了切实保证电站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站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经常性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业务培训,以确保电站安全运行
二、电站成员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负责总值班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事项(防止设备出现故障、防火、防爆、防盗),并督促检查发电运行人员的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并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三、所有发电运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机组及电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原理
四、全体运行人员要严格遵守《电站水轮发电机组操作运行程序》、《电站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运行值班制度》认真学习,熟练操作,严禁误操作、违规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所领导
五、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工艺流程及检修标准进行检修,坚持修必修好,不留缺陷,确保检修质量
六、电站人员应在每年开机前对所有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大修或更换零部件,若到期不检修更换,追究其电站负责人的责任
七、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按主、次责任和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罚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五」
一、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向接班人员交班,保证其记录正确、整洁还应将本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检修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详细交接,不得隐瞒设备缺陷和问题
二、禁止在事故或主要操作时进行交接班,必要时接班人员可在前班班长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行交接
三、交班前值班人员应对本班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设备和厂房清洁卫生工作,并保证机房干燥,通风良好及设备整洁接班人员未到岗,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四、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厂房,对机电设备进行认真仔细检查但在检查时,不得进行其它操作(检查电压、温度除外),若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提出交班人员对接班人员的一切询问,应耐心详细的解答
五、如遇接班人员精神不正常,例如有病、酒醉者,应与接班长提出,并报告电站负责人进行处理
六、设备缺陷、检修、运行记录等资料,工具、量具、仪表等,应如数交待,如发现短缺、丢失、撕毁等,由交班班长负责查找,接班班长仔细检查,确保资料完整,如发现丢失、撕毁、短缺情节严重者,应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七、违反本制度的职工按照《职工奖惩制度》严肃处理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六」1总则为规范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状态下运行,结合电厂发电运行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1.1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所在电厂安全运行部
1.2运行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1.
2.1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管理工作通过对生产运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
1.
2.2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监控参数,调动和发挥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及热用户的需求
1.
3.3服从调度命令,严守调度纪律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思想意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1.
4.4各项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力争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
1.
5.行管理工作的要求1)有一个通畅高效、快速反应的生产运行指挥系统;2)有一套制度规范、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因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记录三个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第七条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全厂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第八条安全监察科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和管理责任第九条生产技术计划科对全厂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第十条工会对全厂规程制度执行、劳动保护等情况负监督责任第四章规章制度第十一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水利、电力行业、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与电力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规范各单位的生产行为,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第十二条执行厂下发的规程制度如下《运行规程》、《运行工作制度》、《检修规程》、《消防规程》、《习惯性违章处罚办法》、《潘家口水电厂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调查统计若干规定》、《潘家口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潘家口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等3)有一支训练有素、胜任工作、爱岗敬业、纪律严明的运行队伍;4)有一个文明、良好的生产运行工作秩序和环境2运行管理工作的职责
1.
6.彻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运行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修订运行管理的有关制度
2.2检查、监督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等在各运行值生产运行中的落实情况
2.3规范各项目电厂各运行值生产运行调度管理,归口指标汇总和对外发布,协调有关运行管理对外联系
2.4收集、汇总、分析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存在的普遍问题,组织技术攻关,为各运行值提供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持
2.5监督、指导、协调、考核各运行值运行管理工作3公司级运行管理职责
2.
2.公司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级生产管理人员的运行管理职责
3.2公司总经理对本企业的生产运行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季度的安全生产会议
3.3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是生产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公司副总经理、总工在运行管理上的职责1)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生产运行方面的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督促实施;2)参加XX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会议,贯彻集团公司的指示精神;3)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赋予其职责和权限,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4)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全面掌握生产运行情况,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生产上存在的问题;5)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夜巡、特巡和监督性巡视;检查、监督本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及运行值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评价并做出改进工作的指示;6)每月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运行工作情况和运行指标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7)参与对本企业运行工作领导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值班人员的调配;8)审批生产运行计划、运行方式和全厂性的系统图,审批重要的热工及厂属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审批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主持该项试验;9)审批年度运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制定各种典型事故处置预案,审批全厂性的反事故演练方案,并主持进行演练和做好总结评价;10)主持重大的或复杂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和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11)按要求组织、落实安全性评价及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检查、整改工作4安全运行部应承担以下生产运行管理的职责
4.1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汇报运行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按副总经理、总工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生产部门予以完成
4.2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生产运行规程、生产运行技术管理制度、全厂性的系统图等,划分运行各专业的设备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并督促执行
4.3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生产运行岗位运行日志及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并及时审阅分析主要记录和数据,提出改进意见
4.4组织编制本部门生产运行工计划
4.5参加生产运行方式和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的审查组织制定和审核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参加该项试验
4.6组织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主持运行专题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
4.7编制或审核本企业运行月报和月度运行工作总结报告,审核各种运行技术专题报告
4.8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写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4.9会同本企业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典型事故预案;编制或审核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现场培训计划、节能降耗措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4.10严格执行电网公司关于一次调频及相关管理要求,保证电能质量
4.11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缺陷状况,检查指导现场运行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运行值运行现场的工作,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负责考核
4.12按照要求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想5生产运行指挥应建立和加强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运行指挥系统在调度和运行操作上,值长受电网调度部门的指挥;在行政和技术上,值长按照本企业自行制定的行政和技术管理体系接受上级的领导值长在当班期间代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6运行计划管理
6.1运行工作实行计划管理运行工作计划是生产计划和其他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工作计划应按年度、季度、月度,实行自下而上的汇总编制,自上而下的下达执行运行工作计划应将指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运行值、班组及个人,使所有运行人员都担负执行计划的责任并应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评比活动,将计划完成情况与考核、评比、奖励结合起来在计划执行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6.2运行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各台机组的发电量;2)燃料的使用量;3)运行调度方式及变更;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调整;5)主要可靠性指标及调整;6)运行反事故措施及演习;7)节能降耗及环保措施;8)运行现场培训工作;9)其他生产运行及管理工作7安全运行部运行资料管理内容及要求
7.1运行资料管理内容
1.
1.1机组典型记录每台机组每日或每周要有各专业各种典型工况下的全面数据记录同时在正常启停机及故障时,要记录机组实际的惰走曲线及升降压、升降温曲线等对于供热机组,还要有典型供热工况全面数据记录
2.
1.2报警记录机组报警记录是反映机组是否偏离正常运行工况的重要数据,是进行运行分析的依据之一,必须精心管理对于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要对其报警打印记录定期收集、分析,对于没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运行人员要记录报警时间、内容、产生原因
3.
1.3事故分析报告运行事故分析报告对运行人员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对其进行分析学习也是提高运行水平的一种手段
7.
1.4各种试验报告机组进行锅炉水压试验、甩负荷试验、深度调峰试验、燃烧系统调整试验、汽机调节系统静态试验、励磁系统试验、各种运行方式对比试验及检修前后的热效率试验等试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供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考
8.
1.5各种技术资料除贯彻《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外,要根据实际制定事故异常防范技术措施,如遇电网故障时保厂用电等措施,供运行人员执行并妥善保管
7.2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7.
2.1各值的技术资料应建立登记本,由各值培训员负责使用、登记、保管登记本值和发电各一本
7.
2.2公用技术资料,由值长负责登记、保管
7.
2.3技术资料包括书籍、规程、图纸、措施、设备异动、变更等
7.
2.4资料借出,当班不能归还时,应在借还登记薄记录清楚,归还后注销
7.
2.5当人员调动时,调动人员要及时交还所借资料
7.
2.6技术资料要放置在规定的资料柜内且摆放整齐规范
7.
2.7运行人员在翻阅规程、图纸、资料时,谨防损坏,且不得随意涂改,防止造成图纸的破坏而影响其正确性
7.
2.8技术资料由值长负责定期检查,以保证齐全完好
7.
2.9安全运行部对各岗位技术资料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管理不善者,按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7.3运行规程管理内容及修改要求
7.
3.1运行的技术管理主要体现在有关生产运行的各项规程、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基础工作上
7.
3.2运行现场和运行管理部门应具备的规程、制度、原始记录及技术资料必须符合XX能源集团的要求,并严格执行
7.
3.3运行规程管理是指对运行规程的编制、审核、修改、批准、发放、存档等的管理程序
7.
3.4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以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制造厂设备说明书、设计说明书、调试报告及集团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
7.
3.5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负责总体协调
7.
3.6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主要负责
7.
3.7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专工及运行人员协助完成
7.
3.8机组单体试运前应完成辅机运行规程和操作制度的编写工作;机组部分试运前应完成集控运行规程的编写工作,在整体试运前颁布试行;在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后三个月内,颁布经试运完善的集控运行规程和其他运行规程
7.
3.9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安全运行部各专工、值长及主值在机组分步试运前6个月编制完成机组运行规程初稿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制定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某某发电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检查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批准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指标
2、负责审定安全生产重要活动和重要措施,确保安全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实现
3、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处理意见第六条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范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协助总经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工作计划,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议
3、协助总经理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与考核工作
4、领导安全技术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
5、支持并指导设备技术部及公司三级安全网正常开展工作
6、对各部门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责令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理第七条设备技术部职责
1、设备技术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正确实施
2、负责公司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定期向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4、负责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定,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制定的组织工作
5、代表公司行使安全监察职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与奖惩有权对各部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考核及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安全奖惩建议第八条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1、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九条安监人员职责
1、公司设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在业务上受设备技术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领导,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有权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查阅有关资料
3、有权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以是否达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标准进行检查,具有一票否决权第十条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及对日常工作监督考核,指导、支持本部门安全员开展工作,确保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有权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班组、个人提出处理意见第十一条各生产部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网部门、班组安全员负责部门、班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各级领导、管理、安监人员有权制止各类违章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全公司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和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部门控制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事故和人身重伤
3、班组控制异常和人身未遂,不发生障碍和人身轻伤第十四条安全教育管理
1、每年要制订出年度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各级领导的专业教育培训,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等第十三条“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转换制度)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等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在执行上必须严肃、认真,做到标准化、规范化执行第五章安全培训第十四条新入厂的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须经厂、分场、班(值)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第十五条每年对全厂安全员进行一次培训I;每年厂、分场、班(值)分别对全厂所属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消防规程》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第十六条新任值长和生产领导干部,须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培训和考试,并持证上岗第六章安全活动第十八条班前会和班后会㈠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工作任务,做好事故预想,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㈡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第十九条安全月与安全日㈠每年6月与国家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8月份根据水电厂实际开展不同主题内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从事公司生产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特殊工种,应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年按教育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不合格的限期补考
4、公司使用的临时工、外包工、外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技术问答,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
6、部门要定期举办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7、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安全大检查
1、全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由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亲自负责安排、布置、发动工作,设备技术部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列出检查内容和计划,负责组织并监督安全大检查全过程,春、秋季各组织一次,其他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应根据政府部门、上级部门布置或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进行
2、春季安全大检查除按要求检查的重点外,应结合防雷电污闪、防汛、防暑降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进行保护装置、电气绝缘等定期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秋季安全大检查应结合防寒、防冻、防火及防小动物进行检查
4、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查规章制度、查安全管理、查安全思想、查现场生产设备
5、季节性和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必须做到目的明确,计划措施得力,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亲自组织全员参加,结束时应将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工作总结报设备技术部,设备技术部负责把公司情况总结报公司领导、上级有关部门,并存档
6、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重大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一时消除不了的应列入停机、停电消缺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消除第十六条安全活动
1、公司各部门、班组要坚持每周四安全活动日制度,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运行班组利用学习日安排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为分析班组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学习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公司《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等,并结合本部门、班组的不安全事件,分析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暨安全网会议,由部门安全员或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总结上月安全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3、每月举行一次公司安全分析例会,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安全员参加,由设备技术部主办,会议内容为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重点工作第十七条安全汇报制度
1、发生设备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轻伤、重伤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及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逐级汇报有关领导,同时报告设备技术部
2、设备技术部得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初步弄清事故真象,发生人身轻伤、主设备停运以上不安全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上级部门
3、班组安全员每周将本班情况汇报部门安全员,部门安全员每月汇总后向设备技术部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4、设备技术部每月将公司不安全情况以《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的形式向公司通报,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5、事故报告1)各类事故调查报告按公司《事故调查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报设备技术部2)各部门安全情况月报表于次月2日报设备技术部,包括安全分析、两票统计、安全情况统计、违章统计、装置性违章统计等内容第十八条信息反馈
1、为全面吸取教训,事故发生后,除按规定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和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外,还应将事故信息反馈到与事故有关的科研、设计、制造等单位,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上级部门派人参加事故调查
2、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共同接受教训,扬长避短,应及时向有关兄弟单位,同类企业传递安全管理信息,交流安全管理情况
3、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文件、通报,经过生产副总经理阅批后,及时下发到有关部门组织学习
4、各部门应及时向设备技术部传递各类安全报表和统计信息
5、设备技术部应按照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按时将声像等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的奖惩管理
1、安全生产应贯彻奖惩结合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由于违章作业,工作失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十分严重者且已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象,安全管理不负责任等情况,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3、具体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执行第四章检查与考核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应组织贯彻实施本制度,并达到制度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应负责组织对本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对不符合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某某发电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解释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八」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内容
1、工伤保险: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期交纳保险费
2、工伤事故控制指标:根据公司下达的工伤事故控制指标,将工伤事故事故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及安教处,按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把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处置2安教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报告厂主管领导和部门,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上报总公司3发生轻伤事故的部门应在调查、分析事故的基础上,将《事故及异常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报安教处一份,部门自留1份,主管领导一份4发生重伤及其以上事故时,应立即上报总公司
4、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常分为a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b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C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d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认真负责、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3轻伤事故由厂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4一般及其以上事故,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事故处理1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按厂有关规定执行2一般及其以上事故的处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厂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责任部门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6、事故伤亡人员处理1由厂相关部门对伤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2如受伤人员住院治疗需人员陪护时,由伤者所属部门安排⑶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由财务处按文件规定执行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安教处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7、事故资料归档、保存安教处负责整理工伤认定、鉴定资料的归档保存,其他资料由企管处负责归档
三、考核按厂综合考核细则执行㈡生产单位各班、值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检查本周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程、规定,研究下周安全注意事项,做好记录,分场(科室)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第二十条安全分析会㈠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㈡每月的生产会议在总结生产、布置生产的同时,分析、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㈢分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讨论布置安全工作第二十一条安全检查㈠每年开展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暑、防洪度汛为主;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冻、防火为主)安全生产月期间,根据生产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活动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责成专人限期解决第二十二条安全简报厂安全简报,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全厂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和事故教训,及时反馈事故信息和落实防范措施情况第七章反事故措施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第二十三条反事故措施计划,每年9月份前由生产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主管副厂长和总工审定,经厂长批准后执行第二十四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每年9月份前由安监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提出,主管生产副厂长和总工审定,并征求工会意见,经厂长批准后执行第八章安全监察第二十五条安全监察机构㈠厂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工作㈡安全监察科代表厂行使安全监察职能㈢厂安全监察人员应经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资职审查,取得《安全监察证》,做到持证上岗安监负责人的任免,在提请决定前,应经上级安全监察部门认同㈣厂安全监察人员、分场和班组安全员组成厂三级安全网第二十六条安全监察部门的职责㈠监督厂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监察安监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查阅有关生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按规程规定认真做出处理㈡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工具的定期试验工作㈢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㈣组织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分析、处理和统计报告工作㈤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供)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下达《安全监察通知书》,限期解决
(七)监察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考试和反事故演习
(八)对厂属各单位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九)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与使用第二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职权㈠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更改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㈡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㈢发生事故后,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人员索取原始资料,并拍照(录)事故现场㈣对事故的认定、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并向上级直接反映对隐瞒事故或阻挠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㈤有权提出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有权对事故过失人员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第九章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厂所有发包工程,都必须由我厂和承包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合同中必须具体规定发包和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人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厂)安全责任㈠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㈡开工前对承包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㈢在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在可能造成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事故或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厂)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厂)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㈣落实合同中规定的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措施、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第三十条承包方安全责任㈠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其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㈡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落实㈢现场施工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发包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㈣开工前对施工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㈤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优)承包单位负责人对发包单位安监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七)承包单位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我厂安监部门第三十一条我厂的安监部门发现承包单位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工作第三十二条招用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司炉工等)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三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管理和劳保发放上应与我厂正式职工同等对待第三十四条分场、班组严禁对外发包或承包工程职工严禁私自承包工程第三十五条凡列入我厂的单项工程、大修、更改、基建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认真贯彻执行开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第十章奖励与处罚第三十六条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造成事故者应给予处罚第三十七条厂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和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奖第三十八条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者,除扣除已发奖金外,还必须严肃处理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安全监察科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二」
1、目的保证所确立的安全目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并切实可行,通过落实实现安全目标的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可控、在控,实现安全生产的稳定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工棚水电厂的安全目标管理
3、术语分级控制原则企业控制重伤及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电厂垮坝和水淹厂房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计算机网络及监控系统瘫痪造成的事故分厂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4、职责
4.1厂长是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上级安全目标分解本企业安全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确立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