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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篇一」
(一)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
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具有规定数量的、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维护管理装备要求用于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
4.6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5.7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1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标识名称及作用
5.
3.1公共设施的标识
5.
3.
1.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
3.
1.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6.
3.
1.3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6.
3.
1.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6.
4.
1.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
3.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
3.
2.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
3.
2.2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消防机房的标识
5.
4.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
4.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
4.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
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5.
5.1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5.
5.2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
5.3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
5.4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
5.5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
5.6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
5.7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7.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8.4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
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
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
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协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
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
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
3.
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
8.
3.
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
3.
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
3.
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8.
3.
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
3.
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
3.2灭火器的维护
7.
3.
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7.
3.
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9.
3.
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一区域(如在红色一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现有
4.
3.
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
3.
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
3.
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
3.
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
3.
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8.
3.3灭火器的报废
9.
3.
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一一5年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一一5年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一一6年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一一8年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一一10年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一12年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一一年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一一10年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一一12年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一12年
7.
3.
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
3.4消火栓的使用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
3.
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
3.
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7.
3.
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
3.
4.4平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
3.5消火栓的维护
7.
3.
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
3.
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
3.
5.3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
3.
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
3.6水带的报废
7.
3.
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
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
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维修结果的跟进、记录
7.
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
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晰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
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7.
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故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篇九」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护全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校政教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政教处
三、政教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消防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篇十」为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其使用有效可靠,根据有关法律、条例,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设施(消防栓、水龙带、水枪、消防卷帘门、防火报警及灭火装置、烟感探头、应急灯、消防安全标志等)、消防器材(各种灭火器具和消防专用装备等)是消防和扑救火灾的专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二、学校在各楼馆宿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宿舍、体育馆、艺术楼、科技楼、食堂等公共场所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以上负责管理的人员名单报总务处备案
(三)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同一建筑物有2个以及2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3.落实管理责任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报修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负责人应了解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及维护使用方法物业要按要求定期组织进行保养、检修、补充、更换;要建立、健全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有效期及配备、使用、更换、检查、检修等情况
四、灭火器应放置通风、阴凉、干燥、显著,便于取用和扑救人员易疏散的位置
五、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能埋压,圈占消防栓
六、对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对因上述行为影响灭火而造成灾害的,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七、总务部门负责对学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销毁相关文件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按照规定协议向城市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篇二」
一、全司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公司安委会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书面报告安委会
三、公司安委会负责全司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司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篇三」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其他消防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维护保养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篇四」
1、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生办公室人员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办公室每季度对整厂检查并复查追踪提出改善
3、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该填写记录、并按规定要求关人员在记录本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刊号面的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隐患
5、燃易爆物危险品应放置库房内的指定专用位置、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易燃易爆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6、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处罚10—100兀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篇五」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篇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消防器材是灭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其在一旦发现火情时发挥应有的灭火效力真正起到保护公司财产少受损失的作用,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与管理
1、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责任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
2、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3、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4、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5、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总经办专职安全员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6、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维护与保养
1、厂区内各置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总经办安委会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3、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4、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5、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6、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7、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8、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9、消防设施不足时,安全主任应填写《设备申购单》,3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3万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财管会批准,消防设施应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10、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实行,实行中未尽事宜日后可进行修订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篇七」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单位必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七、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篇八」
1.目的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4.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4.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5.5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