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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转让的合同(18篇)饭店转让的合同(精选18篇)饭店转让的合同篇1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一粥”饭店(许琼餐馆)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县城北坝镇樟树“一粥”饭店转租给乙方;该代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空调、电视等原饭店所有设施第二条乙方支付甲方转租款及相关设施转让款共计人民币(大写)整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一粥”饭店负责人许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支付合同定金(大写)整,合同剩余款项乙方必须于日内一次性付清第四条“一粥”饭店承租权的转让应取得原房屋出租方的同意后,该合同项下之承租权转让方为有效第五条乙方在支付“一粥”坂店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坂店,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代店,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饭店转让的合同篇5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丙方(房东):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假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乙方,该饭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丙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原与甲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从年月日至月年租金为元人民币租金已经缴至年月曰,此期间的租金乙方不需再向丙方缴纳之后租期,由乙方和丙方另行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转让后坂店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年月日前将代店及所附属的设备、设施全部移交给乙方
七、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八、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九、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十、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乙方未到合同期转让,丙方不退还剩余租金,由乙方同受让方协商解决H、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联系电话乙方签字联系电话丙方签字联系电话饭店转让的合同篇6转让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原新湘川板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坂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一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至)及坂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预付转让费元(大写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元(大写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元(元整)经济损失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饭店转让的合同篇7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西苑南区(18#08)胖子张驴肉火烧店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西苑南区的胖子张驴肉火烧店转租给乙方;该坂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第二条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租款及相关设施转让款人民币元整第三条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第四条饭店承租权的转让应取得出租方的同意后,该合同项下之承租权转让方为有效第五条乙方在支付胖子张驴肉火烧店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胖子张驴肉火烧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六条饭店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甲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第七条乙方在获得胖子张驴肉火烧店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胖子张驴肉火烧店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饭店转让的合同篇8转让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保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原新湘川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假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坂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_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至)及坂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预付转让费1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00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饭店转让的合同篇9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方经营的“老北京饺子王”(原名叫“老北京饺子王”)各种有效证件以及与华联签订的合同均为此名,此餐厅原系甲方中曾清华与李晓云合伙经营,后因李晓云怀孕将其股份转让给现甲方中的王俊,实际现本店的现甲方中的两个人经营,此因果关系已告知乙方知晓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转让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三峡广场华联超市的“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法人代表李晓云)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万元(拾伍万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
2.2万元(贰点贰万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飞关系
4、甲方在20—年10月至11月向华联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
1.9万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
2.0万元(贰万元),则转让金为
14.5万元/月(拾肆点伍万元/月),如果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
2.2万元(贰点贰万元),则转让金降为
12.5万元(拾贰点伍万元),如果租金超过
2.2万元/月,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违约金3万元(叁万元),双方对转让事宜重新进行协商(20—年10月份乙方按
2.2万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20—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厅的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员工工资、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20—年9月27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户外广告位事宜
8、甲方转让的范围为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各种证照、消防合格证书、交给出租方的保证金等甲方保证办公室、库房、大门门锁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对有问题的设备甲方应在转让前进行修复,厨房达到消防、卫生标准同时移交该餐厅完整的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10、甲方在清偿债务时,应将清偿债务单交乙方审核,并由乙方派员监督支付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7万元(柒万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条、第三条协议约定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一粥”饭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一粥”饭店整体转让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继续履行原“一粥”坂店与房屋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变更“一粥”坂店与原房屋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原房屋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第六条“一粥”饭店整体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一粥”坂店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第七条乙方在获得“一粥”假店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一粥”坂店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原“一粥”代店各项证件乙方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乙方自己重新办理各项证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不按照合同的39;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金;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金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义务在220_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万元,其余部分在20__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额结清剩余的转让费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转让费的同时,甲乙双方按华联的要求办理退、入场手续完成租赁转换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两万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两万元的赔偿金
七、从20—年9月27日起至甲乙双方办理完与华联过户手续时止乙方在办餐厅的一切债权、债务、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必须按时向华联缴纳水电气、房租费(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时缴纳造成停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此时间内不能无故停业(装修除外)如停业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经营,期间乙方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伍份出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日期饭店转让的合同篇10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坂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坂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_________乙方签字日期_________坂店转让的合同篇11转让方兼房东(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餐馆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街一号的餐馆转让给乙方使用三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餐馆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甲餐馆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向甲方履行该租赁合同,并交纳押金元,第一年交纳房屋租金,以后租金按市价定,水电费自理,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餐馆现有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
四、乙方在一年一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一元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餐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餐馆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餐馆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餐馆,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餐馆的装修损失费
九、乙方在三年内,不允许将该店进行再次转让他人,如果在租期内乙方因事不能经营,必须交给甲方,双方协商,由甲方返还一定的转让费给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饭店转让的合同篇12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20—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饭店转让的合同篇13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方经营的(原名叫)各种有效证件以及与华联签订的合同均为此名,此餐厅原系甲方中与合伙经营,后因怀孕将其股份转让给现甲方中的,实际现本店的现甲方中的两个人经营,此因果关系已告知乙方知晓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快餐厅转让达成本协议、甲方自愿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三峡广场华联超市的快餐厅(法人代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元(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飞关系
4、甲方在20_年—月至—月向华联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万元(元),则转让金为万元/月(拾肆点伍万元/月),如果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元(元),则转让金降为元(元),如果租金超过元/月,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违约金元(元),双方对转让事宜重新进行协商(20—年一月份乙方按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20—年—月—日正式接手餐厅的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员工工资、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快餐厅20__年—月—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户外广告位事宜
8、甲方转让的范围为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各种证照、消防合格证书、交给出租方的保证金等甲方保证办公室、库房、大门门锁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对有问题的设备甲方应在转让前进行修复,厨房达到消防、卫生标准同时移交该餐厅完整的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10、甲方在清偿债务时,应将清偿债务单交乙方审核,并由乙方派员监督支付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元(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条、第三条协议约定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义务在20—年—月—日前支付甲方元,其余部分在20—年—月—日之前,按照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额结清剩余的转让费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转让费的同时,甲乙双方按华联的要求办理退、入场手续完成租赁转换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元的赔偿金
七、从20_年—月一日起至甲乙双方办理完与华联过户手续时止乙方在办餐厅的一切债权、债务、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必须按时向华联缴纳水电气、房租费(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时缴纳造成停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此时间内不能无故停业(装修除外)如停业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经营,期间乙方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饭店转让的合同篇2转让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原新湘川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假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_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至)及坂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办理假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预付转让费1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00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饭店转让的合同篇3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方经营的“老北京饺子王”(原名叫“老北京饺子王”)各种有效证件以及与华联签订的合同均为此名,此餐厅原系甲方中曾清华与李晓云合伙经营,后因李晓云怀孕将其股份转让给现甲方中的王俊,实际现本店的现甲方中的两个人经营,此因果关系已告知乙方知晓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转让达成本协议本协议共4页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三峡广场华联超市的“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法人代表李晓云)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万元(拾伍万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
2.2万元(贰点贰万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飞关系
4、甲方在20_年10月至11月向华联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
1.9万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
2.0万元(贰万元),则转让金为
14.5万元/月(拾肆点伍万元/月),如果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
2.2万元(贰点贰万元),则转让金降为
12.5万元(拾贰点伍万元),如果租金超过
2.2万元/月,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违约金3万元(叁万元),双方对转让事宜重新进行协商(20—年10月份乙方按
2.2万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20—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厅的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员工工资、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20—年9月27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户外广告位事宜
8、甲方转让的范围为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各种证照、消防合格证书、交给出租方的保证金等甲方保证办公室、库房、大门门锁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对有问题的设备甲方应在转让前进行修复,厨房达到消防、卫生标准同时移交该餐厅完整的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10、甲方在清偿债务时,应将清偿债务单交乙方审核,并由乙方派员监督支付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7万元(柒万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条、第三条协议约定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义务在220—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万元,其余部分在20—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额结清剩余的转让费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转让费的同时,甲乙双方按华联的要求办理退、入场手续完成租赁转换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两万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两万元的赔偿金
七、从20—年9月27日起至甲乙双方办理完与华联过户手续时止乙方在办餐厅的一切债权、债务、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必须按时向华联缴纳水电气、房租费(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时缴纳造成停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此时间内不能无故停业(装修除外)如停业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经营,期间乙方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伍份出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电话电话饭店转让的合同篇4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代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街_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一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一年一月一日止,月租为一元人民币代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一乙方在一年一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一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