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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成立子公司的议案(3篇)成立子公司的议案(精选3篇)成立子公司的议案篇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加大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天津共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作为公司的北方总部基地,主要从事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系统等业务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拟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20%,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认缴16,000万元,占总股本的80%o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年n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O583MA1MTC94_H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昆山市陆家镇华夏路99号1号房
5、法定代表人何宇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_年8月30日
8、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通信系统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建设、管理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
3、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20%;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认缴16,000万元,占总股本的80%o
4、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区
5、拟从事的主要业务范围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系统等业务上述事宜均以工商部门核准的最终批复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公司拟在天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的北方总部,大力推进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场系统等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北部地区的影响力
2、存在的风险随着子公司的增加,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
3、对公司的影响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展顺利,公司产品的市场占用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特此公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n月28日成立子公司的议案篇2
一、交易概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鉴于以下原因
1、公司与Advanced E_plorations Inc.(下称AEI)于20―年10月28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由公司认购AEI发行的500万加元零息可转换债券
2、公司于20_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议案》,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后续相关手续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司于20—年11月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在向商务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商务部对国内公司投资境外公司的相关规定均为对直接持股方式的规定,没有关于认购可转债的相关程序规定,无法按程序予以批准为顺利完成董事会决议和履行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协议书》,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此为平台履行《协议书》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关于境外投资的政府许可
二、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
1、公司在香港注册一家全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暂定为新兴铸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铸管香港)O
2、铸管香港作为《协议书》的履约主体,由该公司承担《协议书》所约定应由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
3、铸管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份
4、铸管香港注册资本为3850万港元
(二)公司管理
1、铸管香港设董事会,由二名董事组成,董事由公司委派,董事长由公司在董事中指定
2、铸管香港的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自公司推荐人选中聘任
3、铸管香港重大经营事务由其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决定
(三)公司业务铸管香港作为公司对外投资与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平台,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