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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亡赔偿协议书篇6工亡赔偿协议书1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系死者父亲,身份证号)(系死者母亲,身份证号)乙方亲属系甲方劳动者,发生工亡事故前被派遣至工作年月曰时许,在—公司从事工作期间,因死亡为妥善处理死亡后的工亡赔偿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当事各方共同遵守
一、本次事件,就乙方亲属的死亡后果,甲方愿意承担工亡赔偿责任
二、赔偿款项
1.甲方自愿向乙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整(¥元)作为对乙方亲属的补偿上述费用包括法定的全部赔偿项目死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死者家属处理后事的食宿、交通以及死者亲属困难抚慰等全部费用
2.上述赔偿的各项费用已经包含工亡赔偿法律规范和规定的全部应当赔偿的项目,对此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并结合本案实际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订时间一年—月—日工亡赔偿协议书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乙方之子系甲方单位的工人,因工作原因于年一月一日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于年—月—日死亡,男,岁,身份证号码,供养亲属及直系亲属身份情况父亲,年龄岁,出生日期年月日家庭住址;母亲:,年龄岁,出生日期年月日家庭住址O为妥善处理刘三工伤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二、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元工伤赔偿款之日起,甲、乙方双方同意终结的工伤死亡赔偿纷争,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主张赔偿差额的权利,自愿放弃基于工伤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不得要求甲方将死者刘三的尸体运回市,而应就地在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甲方于年一月—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叁拾伍万壹仟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开具收款收条
四、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保证在签署并协议时,确认其为的全部直系亲属,并已得到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其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工亡赔偿协议书5甲方住所乙方身份证号鉴于(工亡事故概述及调解背景)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第二条甲方支付乙方以下费用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其他合理费在内共计人民币元整(¥元)乙方完全同意接受前述赔偿款额第三条支付方式年月日由甲方支付元(¥元)给指定收款账户(开户银行,账号,账户名,详见《附件3》)第四条乙方同意委托(具体授权委托手续见《附件4》)全权代为领取前述全部由甲方支付的费用后,由乙方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方式、后果均与甲方无关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前述全部费用后,双方债权全部结清,且所有纠纷一次性了断、终结乙方不得再就此事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任何费用,也不得就本次事件向甲方提起任何诉讼、仲裁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须全面遵守履行,如有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三万元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还需退还甲方支付的前述费用人民币元整(¥元)第七条本协议为一次性处理终结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它争议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一份交由人社部门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甲乙双方就本调解协议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争议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2、前述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的方式通知对方,确保对方知悉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对协议同项下条款文义有充分理解和把握,知悉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及违约后将承担的责任,且不存在重大误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第十三条其他约定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地点乙方(签字)签订日期签订地点附件
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户口簿》复印件;
3、收款银行账号
4、指定收款授权委托书;工亡赔偿协议书6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死亡职工之妻/夫)身份证号住所鉴于乙方之妻(夫)系甲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0年月日发生工伤事故,因医治无效于200年月日死亡为妥善解决死亡善后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省实施办法)达成赔偿协议如下第一条赔偿对象
1、甲方工亡职工()的赔偿权利主体人员范围;
2、乙方承诺已得到以上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保证具有代表工亡职工所有赔偿权利主体的资格签订本协议乙方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2、在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保证及促使甲方工亡职工的其他直系亲属不得再以相同理由主张任何经济赔偿第二条赔偿金额及方式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及市统计局发布的城镇职工上年度年均工资计算,甲方应当向乙方赔偿的全部金额为元,其中丧葬补助金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元,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配偶的适度补偿、医疗、往/返交通、陪护、住院伙食补助、丧葬费、亡者整容费等)元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具体赔偿方式为本协议生效后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于工亡者火化后在向乙方支付全部赔偿金额(转帐/现金)元;第三条赔偿效果
1、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赔偿义务后,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
2、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其他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赔偿协议)双方之签字页)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曰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曰
3.除上述赔偿款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其他在医院太平间所产生的诸如为死者穿衣服、烧纸以及处理后事、处理后事过程中因民间习俗等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上述赔偿,同意甲方的赔偿数额
5.双方达成协议并在本协议上签字后,由—市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以调解书形式确认本协议且乙方将尸体火化或将尸体运走自行处置由乙方将停尸费用结清后,甲方将上述万元赔偿款一次性付清
6.乙方领取款项后,自行在其内部进行分配,分配事宜概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予干涉
三、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证明自己身份及与死者关系的有效证件及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公安机关的证明等),并需在甲方将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异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为乙方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
四、乙方同意接受上述约定赔偿款,并就本起工亡赔偿事宜一次性了结,乙方保证自己系本案的合法求偿权利主体,排除其他权利主体的存在承诺接受上述赔偿款后,不再另行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渠道再次或者重复主张赔偿要求或到甲方处闹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赔偿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条款是在甲乙双方充分考虑到对方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的,各个条款均系甲乙双方及其代理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形,同时,双方对本协议条款不存在文字理解上的歧义
六、本协议自双方协议当事人及代理人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解除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留存壹份,如甲、乙双方所持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留存的为准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电话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乙方注明由自己提供并保证真实性);乙方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乙方注明由自己提供并保证真实性);工亡赔偿协议书2甲方中铁—公司—项目部乙方(李某配偶)卢某丙方(李某儿子)李男丁方(李某女儿)李女戊方(李某父亲)李父己方(李某母亲)青某见证单位(见证人)甲方雇员李某,于20_年1月11日,在—施工时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经其直系亲属提议,自愿与项目部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李某因工伤死亡补偿事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各方确认如下事实
1、李某,男,汉族,现年46岁,身份证号配偶姓名卢某,女,壮族,现年38岁,身份证号;两人育有一儿子和一女儿,儿子姓名李男,现年14周岁,身份证号;女儿姓名李女,现年16周岁,身份证号;父亲姓名李父,现年75周岁,身份证号;母亲姓名青某,现年72周岁,身份证号
2、双方确认李某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
二、协议各方经过充分磋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西省(区)政府有关工伤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反悔
三、李某在事故发生后的住院医疗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凭证,由甲方据实承担,共计一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亡应当补偿范围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计算如下根据广西省(区)统计局统计数字,广西省(区)20_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88元整,协议各方同意李某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也参照本数额确定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此,丧葬补助金为6_1288=7728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1824元
3、甲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已支付的尸体冷藏、火化及其他费用—元,应从应当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中扣除
4、供养亲属抚恤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属于李某供养的亲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方同意一次性给付,父亲支付5年,母亲支付8年,儿子支付4年,女子支付2年据此,抚恤金分别计算如下父亲为5_12_1288_30%=23184元,母亲为8_12_1288_30%=
37094.4元,儿子为4_12_1288_30%=
18547.2元女儿为2_12_1288_30%=
9273.6元合计
88099.2元(070213王文千注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由于本案中有四个被扶养人,所以,每人应按25%计算是正确的)
5、以上各项总计
157651.2元(大写壹拾伍万柒仟陆佰伍拾壹元贰角零分元)
五、根据法律规定,上述补偿的款额应当进行合理分配,并直接向相应的直系亲属支付丧葬补助金由承办丧事人取得(系由父母承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参照法定继承分配;(070213王文千注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应根据与死者共同生活关系的远近合理分配但一般情况下在实践中参照法定继承分配)供养亲属抚恤金各自取得由于丙方李男和丁方李女系未成年人,应由其的母亲卢某(监护人)代行其权利和义务,并且只能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理上述款项据此,上述补偿款按以下方式分配和领取列表一略
六、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以向戊、己方(即父母)支付了—元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其它各方按第五条支付剩余款项
七、本协议未涉及的其他费用,由本协议各方各自承担其它无争议
八、本协议一式八份,效力相同甲方二份,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见证方各一份本协议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工亡赔偿协议书3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乙方刘—,刘三之父,身份证号码黄—,刘三之母,身份证号码乙方之子刘三系甲方单位的工人,因工作原因于一年—月—日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于20_年8月7日死亡刘三,男,—岁,身份证号码,供养亲属及直系亲属身份情况父亲刘_,年龄50岁,出生日期年月曰,家庭住址:母亲黄—,年龄45岁,出生日期年月曰,家庭住址为妥善处理刘三工伤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二、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叁拾伍万壹仟元工伤赔偿款之日起,甲、乙方双方同意终结刘三的工伤死亡赔偿纷争,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主张赔偿差额的权利,自愿放弃基于刘三工伤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不得要求甲方将死者刘三的尸体运回河南省—市,而应就地在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甲方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叁拾伍万壹仟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开具收款收条
四、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保证在签署并协议时,确认其为刘三的全部直系亲属,并已得到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351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元整)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