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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集锦篇)15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申诉申请人被申诉人申请要求
1、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培训费35万元
2、被申诉人承担仲裁费用理由与事实—8年10月,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一份《员工培训协议书》,合同约定由申诉人联系美国—大学房地产开发学院,选送被申诉人前往进修学习并支付一切费用,学成必须为公司服务8年—0年10月被申诉人学成回国后,未到本公司就业,而是到香港驻内地某公司工作,现根据合同要求被申诉人赔偿35万元的损失此致敬礼!申请人20—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的同意,请假期间申请人仍严格按照被申请人公司的要求进行审核业务报表等工作20—年1月1日带薪年休假制度施实以来,被申请人一直未安排申请人休年休假,也未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20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莫名在合肥晚报上刊登了一个《公告》以申请人请假期间未来公司上班为由解除了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申请人很是不解多次找被申请人理论,被申请人对此未作解释另被申请人扣发了申请人20__年第
1、2季度的奖金2万元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带薪年休假工资;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第
一、二季度的奖金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恳求裁如所请为感!此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20—年一月一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被申请人身份证号住所地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申请人于年—月―0开始承接项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被申请人于年—月一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年月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年—月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此致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_____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6申请人,男,20—年—月一日生,原系—公司职员,住广州市海珠区,电话被申请人—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法定代表人电话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损失860_80%_5=3440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交两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支付经济补偿金860元(3440J).25=860元);
4、合计人民币43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年4月应聘到一有限公司,20—年3月聘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约由于公司管理人员管理水平极其有限,解聘时没有为申请人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没有提醒或为申请人办理劳动手册,没有提醒或为申请人办理失业待遇核定手续,没有提醒或为申请人办理失业证,等等总之,几乎没有任何手续或提醒以至申请人在此后的求职和生活中屡屡碰壁,也失去几次工作机会和按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机会,给申请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申请人在与一些单位和部门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才明白这些手续的重要性,积极督促被申请人提供一些便利,办理了劳动手册和失业证此外,被申请人在申请人两个月的试用期间,没有交纳任何社会保险费用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20__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7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单位)一名职工,推荐以下名职工为申请代表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曰、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请求事项事实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此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年月0附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8反诉人(本诉被申请人)成都有限公司,住—o法定代表人被反诉人(本诉申请人)
一、反诉请求请求裁决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经济损失一元
二、事实与理由被反诉人与反诉人劳动争议一案贵委已经受理20—年2月,反诉人与被反诉人商谈,双方口头达成以下合作意愿由被反诉人担当反诉人成都分公司结构专业“专业负责人”职位,同时被反诉人必须将其注册结构师的人事关系和证、章转到反诉人公司,双方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被反诉人与—公司直至—年12月31日仍具有有劳动关系,而被反诉人也一直不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规的规定,反诉人不能与被反诉人签订劳动合同被反诉人在担任反诉人成都分公司的“专业负责人”期间,由于屡屡不服从公司安排,工作极其不负责任,造成反诉人设计图纸严重错误,给反诉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损失如下
1、被反诉人拒绝审查业主—图纸,由于标高错误造成基础的涉及深度比设计深度相差很大,极大地损害了反诉人的声誉
2、—年7月,被反诉人负责校对审核并发行设计,由于其没能尽到岗位责任,没有发现图纸基础上的钢柱地脚螺栓定位错误就发行图纸,发生索赔,并给反诉人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3、被反诉人负责工程的设计,但是验收后发现结构图纸与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图纸严重不符,因此发生工程索赔,业主要求重新设计,反诉人于—年12月7日发出通知要求被反诉人整改,被反诉人至今未进行任何回复初步估计此次设计事故给反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达30万元,且给反诉人的声誉造成极坏的影响在给反诉人造成损失后,被反诉人没有积极地与反诉人协商解决补救,而是在未与反诉人商量的情况下,于—年9月30日擅自脱离岗位,离开了公司综上,被反诉人工作极其不负责任,因其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极大地损害了反诉人的声誉现根据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反诉人特向贵委提出反诉,请求公证裁决此致申请人—年一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9申请人,男,汉族,1年月日出生,现住市—区—路—号联系电话O被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区—路一号电话O法定代表人—职务—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元(月平均工资2—元_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一年一月至一年一月加班费共
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5—元;2休息日加班费24_
3._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_
223.44元;以上二项合计元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15年1_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年12月2-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一元,每日工作_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
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
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一年一月至一年一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一时3—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_时1_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一时,除去中午吃板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_4(年_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一)为基数计算,—年—至一年—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34元(倍_3个小时_4周」2个月_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_
3.—元(/
21.—2倍—小时_3天」2个月_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第2项和4—第1项的规定,我于一年—月一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320元事实经过申请人认为由于被申请人存在违法、违约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态度强硬,严重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引发了本次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的规定,为了捍卫国家法制的统一与尊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向东莞市道窖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请贵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决此致东莞市道窖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申请人邹—,女,198—年3月1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户籍地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东莞嘉模杯厂;公司地址东莞市道窖镇大岭此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0申诉人—,女,一年—月—日出生,住—市—区一号第一被诉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第二被诉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市—街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诉人于20_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年的劳动合同,20_年—月—日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_年—月和20—日年一月又续签了为期一年的合同,合同于20日年—月一日到期20—日年—日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_日年—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此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人—20__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1申请人―汽车工业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矫口区古田五路17号(三新材料产业孵化器后三楼102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O被申请人王丙南,女,汉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碧湖社区14栋3—102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劳仲裁字[20—]第198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申请人于20—年7月1日开始承接—清洁综合服务项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被申请人于20—年8月24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20_年3月4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20_年11月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此致敬礼!申请人20—年8月9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2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一原籍—工作单位—职务—现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住所一仲裁请求未按国家和—的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侵犯了—的社会保险权益现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补缴—在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聘用期间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缴纳因未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而产生的—和—应缴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费用
3、—在—的工资收入主要包括聘用工资,课时费,奖金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正确计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应包括聘用工资、课时费、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聘用有关的其他所得事实和理由―与—20_年9月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年8月—申请解除聘用合同,自20—年9月1日起解聘—从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聘用期间—未履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六条规定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规定的交费比例给乙方缴纳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按照规定代扣代缴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乙方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L—
2、—
3、—
4、—申请人一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3申请人_,男,19—年一月一日出生,汉族,住—市—区一路号被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市—区一路—号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董事长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劳人仲裁字[―]第一号仲裁裁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元人民币,支付失业金损失元人民币,带薪年休假工资一元人民币以上共计元人民币
2、请求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劳动关系发生争议一案,一年—月—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劳人仲裁字[―]第一号裁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元人民币,支付失业金损失元人民币,带薪年休假工资—元人民币以上共计元人民币现在该仲裁裁决已经生效申请人曾多次向被申请人提出要求其履行上述申请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同时也不给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至申请人至今社保无法续保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裁决此致敬礼!申请人——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4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原籍工作单位职务现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住所仲裁请求未按国家和的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侵犯了的社会保险权益现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补缴在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聘用期间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缴纳因未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而产生的和应缴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费用
3、在的工资收入主要包括聘用工资,课时费,奖金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正确计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应包括聘用工资、课时费、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聘用有关的其他所得事实和理由与20—年9月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年8月申请解除聘用合同,自20—年9月1日起解聘从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聘用期间未履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义务丫村中心路旁法定代表人张—o联系电话―O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年3月份的工资
2160.4元(固定工资20_元+计件工资
160.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540元(2160元_25%),共计2700元2);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320元3);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000元(从20—年12月18日到20—年3月31日,共3个月零13天)上述3项请求金额总计
13020.4元事实经过20_年11月18日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任“跟单”一职,入职时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口头约定申请人的工资底薪为20_元,另加计件提成;被申请人每月30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申请人支付上个月的工资;在20_年3月25号,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要求申请人写辞职书,申请人不愿意,说除非是本人意愿,别人是无权叫本人写辞职书的,后来被申请人出动各级负责人劝说申请人写辞职书,都无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六条规定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规定的交费比例给乙方缴纳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按照规定代扣代缴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乙方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申请人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5申诉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___号第一被诉人武汉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
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兀;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诉人于20_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年3月和20—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年3月19日到期20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e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此致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人—20年月曰被申请人便在3月30号发出《辞退书》,强行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但以财务出差为由,说迟几天会转账2月份和3月份工资到申请人银行户头然而被申请人却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只支付了2月份的工资给申请人,故意拖欠申请人3月份的工资,后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都无果,20—年4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道窖镇劳动局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人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为2160元申请人认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五十条等规定,申请人作为劳动者,在提供了劳动后,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及时足额向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本案中,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劳动,在辞退申请人后却不及时支付申请人应得的劳动报酬,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规定,因此被申请人除应当向申请人支付被拖欠的工资2160元外,还应当依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加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540元(2160元_25%)2,被申请人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强行辞退申请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等规定,被申请人须向申请人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为4320元(计算方法月平均工资2160元」个月_2倍)3,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后,却不依法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依法应当支付申请人自20_年12月18日至20__年3月3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的差额6480元(计算方法2160元_3个月个由于被申请人存在违法、违约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态度强硬,严重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引发了本次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的规定,为了捍卫国家法制的统一与尊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向东莞市道窖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请贵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决此致东莞市道窖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20—年—月—日申请人市贸易公司住所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市区大街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申请人已就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案的解决,向你会提交仲裁申请,申请贵会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所欠货款根据申请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证实,被申请人由于长期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已出现变卖车辆、转移资产,试图逃避债务的动向为确保申请人的经济利益能在仲裁裁决之后得以顺利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你会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仲裁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之其他财产如因申请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则本申请人愿负一切赔偿责任此致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市—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3申请人—,男,—族,19—年—月—日生,住贵州省组,身份证号:,电话:,被申请人水城县煤矿住所地水城县村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电话,0858-—仲裁请求
一、裁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解除劳动关系
二、
1、停工留薪工资4个月_
3120.67元/月=
12482.68元
2、住院期护理费29天」04元/天=3016元
3、住院期伙食补助费29天」0元/天=290元
4、伤残补助金11个月_
3120.67元/月=
34327.37元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_3月
0.67元/月=
28086.3元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_3月
0.67元/月=
28086.3元共计
106288.65元事实和理由
一、因申请人不能提供原工资相关证据,故上述第
一、四项请求原工资标准只能按六盘水市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二、申请人于20—年一月一日,在被申请人单位井下工作面工作时不慎掉入溜子将手指打伤,当天送到六盘水市—治疗,出院时该院诊断证明书为
1、右手示中指中节指骨骨折;
2、右手示中指血管神经肌腱损伤;
3、右手环指末节指体缺失;
4、右手环指皮肤软组织挫裂伤住院一天,康复期—天,经被申请人申请于20—年一月—日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水劳工伤认字【—】第一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为工伤,20—年一月一日六盘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伤残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上述请求,希望给予支持此致—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人20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4申请人杨男,汉族,—年_月_日生,住合肥市庐阳区—路19号被申请人合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合肥—开发区—工业园一路—号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电话o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500元/月」
0.5个月)_2倍=262500元;
二、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年度第
一、二季度奖金2万元;
三、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12500+
21.75)元/天一(5天/年_3年)天_3倍=25862元;
四、裁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社保转移、失业等手续事实和理由申请20__年一月进入被申请人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年一月调入公司销售管理部任经理助理职务,20—年一月任商务主管工作,20__年7月之后任营销部副经理职务申请人的工资为月基本工资+季度奖金+加年终奖20_年度的申请人的.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四季度奖金为4万元,年终奖为5万元,平均每月工资为12500元20—年一月申请人因事向被申请人请假,获得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