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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一」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上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二」
一、为了保证食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特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6.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8.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9.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10.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11.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貉于帽后
(六)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七」第一条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第五条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的原辅料、包装物料等产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进货产品合格证明和合格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第三条对进货产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本制度自20xx年7月8日起执行第四条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1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4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八」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内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并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相关岗位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九」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十」为保证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堂加工烹饪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严格执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学校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
二、采购食品添加剂只能向具备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资质,且证件齐全的经营者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并执行严格的验收、登记制度,及时建立台帐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数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三、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四、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
五、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炊事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七、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八、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交有关部门按特殊垃圾处理
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是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方面自查,两次自查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发生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等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四、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寻找不合适事实的原因
五、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管理人员的签字认可,并提交自查报告
六、根据自查情况填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管理人员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七、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八、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三」为了加强对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单位所经营的食品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第二条经营包装食品时,应当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的食品,应当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第三条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如实记录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五条本单位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不合格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对不合格食品应当实施退市登记管理制度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严禁聘用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销售第七条在行政执法部门检查时,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主动、积极、有义务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五」为切实加强我公司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公司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员工及客户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公司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公司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公司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主要检查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公司饮用水卫生公司切实解决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所在区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公司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公司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公司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公司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公司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公司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公司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公司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公司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公司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公司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公司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公司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单位食堂检查一次以上餐饮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六」
(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貉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品采购查验制度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要由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3、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6、所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
47、48和66条的规定
(三)食堂环境、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正常使用垃圾桶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
1、食堂、包间随时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员工就餐时不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员工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食堂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员工自取的调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贮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发霉
5、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摆台上桌
6、配备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员工,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四)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餐饮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放谿于专用保洁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要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五)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o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