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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篇一」
1、学生上、放学实行路队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途中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不准扒车、追车、拉车,强行拦车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要靠路右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时,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5、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更要注意安全穿越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篇二」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格学生上学放学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体教师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
2、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提前通知学生家长
3、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二、总则
(一)幼儿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幼儿监护人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幼儿到校门,目送幼儿进入学校;接幼儿时,应向保安人员出示交接卡方可进入校园,到达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负责老师)进行交接
(四)监护人接送的幼儿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班主任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三、监护人责任
(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幼儿如果提前送幼儿,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幼儿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幼儿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幼儿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幼儿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幼儿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幼儿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幼儿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接送幼儿时,凭交接卡交接
(七)不交接的幼儿必须手持免交接卡离开学校
四、学校责任
(一)幼儿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监护人联系得知情况后,由监护人或受委托人凭交接卡交接
(二)幼儿在校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正常活动外,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幼儿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三)班主任与监护人凭交接卡交接幼儿班主任对来校接幼儿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资料严加询问,如不能正确回答,不准幼儿离开学校
(四)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幼儿,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五)严格幼儿考勤制度,遇到幼儿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学校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六)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幼儿口寸,班主任、学校保安人员要妥善安置幼儿,直到家长来校接回
五、责任追究按相关文件执行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篇九」为加强幼儿园内安全管理,规范幼儿园儿童、教师及家长在上下学过程中的行为,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幼儿园特制订以下制度入园
1.本幼儿园标准入园时间是工作日8:00—8:30家长请在此时间段内将幼儿送至本园
2.幼儿在入园前应用过早餐,不建议幼儿在幼儿园进早餐
3.请家长入院前及时检查幼儿口袋内有无弹珠、小球等体积很小的玩具不要给小孩子穿戴点缀带有球状、片状、带有易拆卸附属品的衣物等
4.本园实行严格的接送卡制度,任何家长在接送幼儿时必须出示幼儿接送卡,接送卡或接送卡与实际姓名不符的一律不准送幼儿入园
5.本幼儿园不设置校车等一切接送幼儿车辆,幼儿在入园途中不建议拼车搭车入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与本园无关
6.幼儿园在正常的接送时间在幼儿园大门有一至两名教师专门执勤负责幼儿的接待,班主任和陪伴教师检查幼儿身体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检查幼儿随身物品
4、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
5、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6、每天上、下学时间段,门口要有值班教师,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不安全隐患
7、放学时,各班要在班级门前排好队,班主任或带班老师要检查路队旗等各种标识,整队带到校门口,叮嘱好安全后放学
8、一二年级学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监护人接送孩子上下学,避免上、下学途中的意外事故发生
9、放学时,
一、二年级的学生,班主任或带班教师要逐一送到家长手中,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家庭接孩子的人员要固定,并与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况的家庭(如离异家庭、孩子吃小饭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况)要有家长的委托书,与班主任说明情况,与委托人见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1、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提前与班主任沟通或电话告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并由值班教师负责学生
12、家长接孩子时不要拥堵校门,自觉、有序站在校门口两侧等候,做到文明礼让,方便你我他
13、每天送孩子上学尽量错过高峰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嘱孩子站在校门口两侧的较安全地带,做到前后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14、上学期间,任何学生出校门,必须有年级主任、班主任或校领导的批准,并通知门卫老师后,方可出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5、每学期初学校要与年级主任、班主任、家长签订接送孩子安全责任书,强化安全意识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篇三」
一、车辆接送老师必须清楚并遵守接送时间早上接孩子时要做好晨检工作
二、接送过程,老师不能坐车头,锁好前后车门要组织好幼儿,不能让幼儿打开窗口、门或打架
三、态度要和蔼,热情家长交代事物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各班班长转交接
四、接送幼儿时,填好幼儿接送点名表;幼儿上下车时,老师必须亲自下车护送幼儿亲自交到家长手中督促家长配合幼儿园接送制度的实施;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幼儿园的通知或资料单据,必须由接送老师亲自转交家长手里,不能由幼儿转交
六、接送老师有对家长宣传幼儿园各项活动和兴趣班等的义务和责任
七、如园车接送时间有变化,接送老师须及时与家长联系
八、园车接送回来,一定要清点人数,并保持回车干净
九、接送老师必须凭卡接送幼儿如有食物与药物必须听家长交代清楚并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如有邻居、同事等代接情况,接送老师凭卡送孩子情况下,必须与孩子家长电话确认
十、出现漏接情况当天接送老师与司机同负责任
十一、司机要安全行车、不开快车、(不超过50公里/小时)、不酒后驾车、不
十二、如发现特殊情况及家长意见,必须及时向园长汇报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篇四」疲劳驾车为了确保学校学生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责任(-)学生放学时实行学校与随车管理员交接制度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二)学生家长(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学生到校车站点,目送学生上车,如有食物与药物必须听家长交代清楚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随车管理员进行交接,学生家长接学生时应向随车管理员出示交接卡,随车管理员同时还要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四)出现漏接情况接送老师与司机同负责任
(五)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随车管理员要妥善安置学生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校,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六)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学生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学生,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七)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二、监护人责任
(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学生,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时间如果提前接走学生或学生因故不上学,应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联系
(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学生接送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学生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学生的,须事先和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学生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学生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接送学生时,凭交接卡交接
(七)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应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取得联(A)不交接的学生必须手持免交接卡上下学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篇五」
1、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满12岁学生建议尽量不骑
2、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3、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立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
6、骑车时必须集中思想,双手把住龙头不要双手撤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学生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拖行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篇六」
一、幼儿上下学时实行幼儿园与幼儿监护人凭卡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期初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自己(监护人)交接或请“代理家长”校车司机(代理监护人)交接,并填好上下学方式确认表
三、上学时,家长、代理家长目送幼儿进教室后到班级教师手中签字、取卡;接幼儿时,应向值班老师出示“交接卡”到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进行交接,未带接送卡的家长要进行签字交接
四、监护人接送的幼儿,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凭卡交接;代理家长接送的幼儿,由校车司机或随车照看员与班主任(负责老师)签字交接两轮交接的同时,都要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六、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幼儿如果提前送幼儿,必须与班主任签字幼儿与卡交换交接
七、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幼儿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接幼儿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
九、接送幼儿的监护人要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1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幼儿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幼儿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接送幼儿时,凭交接卡交接不交接的幼儿必须手持免交接卡离开学校
十二、幼儿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监护人联系得知情况后,由监护人或受委托人凭交接卡交接
十三、幼儿在校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正常活动外,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幼儿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十四、班主任与监护人凭交接卡交接幼儿班主任对来校接幼儿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资料严加询问,如不能正确回答,不准幼儿离开学校
十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幼儿,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十六、严格幼儿考勤制度,遇到幼儿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学校政教处报告
十七、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幼儿时,班主任、学校安保人员要妥善安置幼儿,直到家长来校接回
十八、建立上下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上下学环节,没有遵照上下学制度,因此造成的责任事件,追究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篇七」
一、对所负责的幼儿接送车全程线路及各站点乘车幼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无论早接和晚送,到达每个站点一律下车接待且态度真诚友好,讲究文明礼貌,树立幼儿教师形象
三、热情接待家长,将幼儿园与家长或家长与各班级之间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四、把乘车幼儿的健康与安全放在首位,视线不离幼儿调整好幼儿的座位,及时系好安全带避免幼儿在车内打闹,禁止幼儿玩弄车门、车窗、开关等
五、早上最后一名幼儿上车后、晚上发车前,做到认真点名做好记录
六、活跃车内气氛,使每个乘车幼儿高兴而来、快乐而归
七、根据车内温度和幼儿所坐位置,及时调整幼儿服装(如是否脱帽、是否打开衣服拉链或扣子),使幼儿感到舒适
八、细心观察、照料每一名乘车幼儿,及时解决车内发生的问题(如哭闹、大小便、呕吐、擦鼻涕、梳头发、整理散落的物品、纠正穿反的衣裤和鞋袜等)
九、重视随机教育,培养幼儿的观察兴趣、表达能力、交往能力,注意个别指导及礼貌、卫生等习惯的培养
十、早上到园后,若有无人送回班的幼儿,由车内负责教师及随车教师将其送回幼儿园安全上下学制度「篇八」为了确保学校幼儿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幼儿、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幼儿、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