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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篇一」
一、XX市第二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分析研究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等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按照科室分管业务必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要求,审议各有关科室提出的安全管理工作议题,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三、室设在学校后勤管理处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协调、督促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组织对安全管理的重大议题进行调研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五、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结果
六、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分管系统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提议
七、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负责针对《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以及公共场所行为规范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司法所
3、社会事务办负责针对《条例》第七十二条以及文明殡葬祭扫行为规范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司法所
4、市容所负责针对《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司法所
5、社区办负责针对社区生活行为规范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司法所
八、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篇二」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涉及多个科室的重大问题,强化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字20xx1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分析研究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等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按照科室分管业务必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要求,审议各有关科室提出的安全管理工作议题,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三、室设在学校后勤管理处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协调、督促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组织对安全管理的重大议题进行调研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五、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结果
六、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分管系统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提议
七、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八、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篇三」为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省政府、省政协之间的联系与协商制度,在更高层次上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支持,更好地发挥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促进省政府的科学决策,根据20xx年5月22日召开的省政府省政协联席会议提议,决定建立陕西省人民政府和政协陕西省委员会领导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1、省政府、省政协相互通报一定时期的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安排;
2、协商讨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加强省政府、省政协之间相互联系和协商的有关事项;
4、研究全省各级政协需要省政府帮助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5、其他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或事项
二、出席人员省政府方面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省政协方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和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可请其他有关负责人列席
三、会议主持联席会议由省政府省长或省政协主席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省政府副省长或者政协副主席主持
四、时间安排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当年7月份,必要时也可提前或延期
五、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具体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提出建议,报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审定
六、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形成纪要,由省政府省长、省政协主席联合签发,抄报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陕西省委,抄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与会同志必要时,印发各设区市政府、政协
七、日常会务联席会议会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负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篇四」为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中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支持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建立福建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召集单位,省经贸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外经贸厅、国资委、工商局、地税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福州海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监管局、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上市办”)承担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在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解决我省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发展中遇到的须由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企业在改制上市或上市公司发展中遇到需要由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帮助解决的问题,可提交给联席会议研究;
(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提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申请,认为存在障碍,需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的;
(三)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提出企业改制上市或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需提交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
(四)承担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需协商、协调解决的事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省发改委副主任、省上市办主任主持;
(二)根据联席会议协调的事项,可以请全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可以请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出席会议,确有需要时,还可邀请非成员单位、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协调或审议的事项,一般由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解决方案对部分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事项,提交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联席会议协商一致的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尽快组织落实;对部分虽然在联席会议上未达成一致,但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已作决定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应按领导小组的决定尽快做好落实工作;
(五)省上市办负责跟踪、督促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和省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的落实,并把落实情况向省政府领导反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篇五」为构建社会化职工维权网络,发挥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在平抑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作用,构筑我区社会稳定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软环境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总工会、区劳保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安监局、区卫生局等部门会商决定,建立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共同协商解决我区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亭湖作出积极的努力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职工维权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法院等部门组成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发挥职工的维权中心作用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
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3、促进劳动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的发生
4、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开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三赢”局面
5、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基本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
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
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例会,就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定期沟通、协调区总工会每月定期与各部门联系一次,收集有关职工维权方面的信息,各部门有关职能科室要予以配合
2、遇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随时向总工会予以通报,重要活动须通知总工会一并参加
3、对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可进行专题单独沟通或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对策,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经联席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由办公室制作会办纪要,提供给部门决策参考根据议题内容,可将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对六方会办形成的意见,各方均有责任督促本方各级组织贯彻落实
5、联席会议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有关工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篇六」
一、联席会议组成贯彻落实《条例》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司法所牵头,镇综合执法队、社会事务办、市容所、社区办等部门组成
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1、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的相关执法工作,认真梳理统计本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和依法履职过程中,制定执法措施、罚款金额、案件数量及执法人数、次数等相关数据
2、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经任一成员部门提议,可以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3、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协调落实《条例》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
4、各部门对联席会议通过的工作方案、重要决定等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职责要求执行落实
5、其它相关行政执法问题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司法所负责协调各执法部门针对《条例》开展的执法性工作,并做好相关文件的收发、执法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2、综合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