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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制年度工作计划学校法制年度工作计划「篇一」根据湖南省“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办将在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联合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为确保我县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切实到位,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20xx年9月中旬—10月中旬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
(二)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惠及公众健康
(三)宣贯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四)宣传老年慢性病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借助重阳节、全国高血压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重要宣传节点,提升对老年人这一重点用药人群的宣传实效
三、组织机构学校法制年度工作计划「篇四」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法制教育课,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广泛参与、面向全班、贴近学生、注重实效”的方针,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班学生和亲属的法律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学习法律法规氛围,切实为打造“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情况分析本班共有学生59人男生28人,女生31人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对于自我保护意识及法律意识还很差所以,为了使学生了解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形成初步的法制观念和遵守法律的习惯因此,特拟定此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法制教育,我们可以使学生了解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形成初步的法制观念和遵守法律的习惯二学校法制教育的主要对象为在校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教育内容为小学各学科教材中的法制教育素材;《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的内容中也容纳了很多的教育材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如《交通法》
三、具体措施
1、有效地展开法制教育,从而有效地限制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2、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进行分层次的法制教育,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3、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积极进行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结合本学科特点相应地渗透法制教育的内容
4、结合“学生带法回家”利用家、校配合的途径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5、通过开展《知法、守法》主题队会,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工作安排三月份
1、了解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形成初步的法制观念和遵守法律的习惯
2、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四月份
1、《小学生守则》
2、通过开展《知法、守法》主题队会,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五月份组织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六月份
1、组织学生学习、讨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参加《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竞赛由局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共同组成“安全用药月”活动领导小组,对这次活动进行统一组织指挥成员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用药月”的相关活动
四、宣传月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集中群发手机短信利用短信平台,建立公众安全用药渠道,及时告知公众科学用药、健康生活相关信息预计发送短信用户10000户,在9月份每周发送2条,全月共8条,共计集中发送信息约8万条重点对象全覆盖,有的放矢,充分发挥宣传的社会效应
(二)安全用药科普知识下基层翻印《科学用药健康生活》科普读本、《用药与健康(安全用药月特刊)》预计各印发3000本,由镇(街)食安办负责公开发放同时在县委楼、政府楼免费赠阅,及时增补
(三)将宣传活动融入执法监管工作主要从食品药品监管专项整治、重大案件查处、不合格产品公告等方面入手,收集、遴选新闻题材,策划组织主流媒体开展集中报道,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树立执法威信,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提振公众信心
(四)组织主题文艺演出与县文工团合作,以今年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为主题,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在通城广场等地举办主题文艺晚会具体方案另定
(五)执业药师主题宣传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主办的执业药师主题宣传活动,是依托“药师在线”网站,邀请权威医药专家录制网络公开课,结合执业药师考试考点,对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知识要点进行解读,指导执业药师考生提高知识水平和从业技能县局将通过qq群发出倡议,搭建平台,帮促提高
(六)各种媒体公益宣传在安全用药月期间,将在县电视台、红网及《星沙时报》及时跟踪报道活动情况和开展公益宣传同时,利用“XX县食药监管网站”和“食品安全网”同步宣传;发布官方微博信息,与公众互动宣传
(七)多层次户外宣传
1、组织镇街食安办、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通过设置宣传橱窗、广告牌和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普及用药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县食药监局投放县委楼东门电子广告屏字幕广告10天
3、县食药监局制作横幅100条,主要发放至各镇街食安办、部分连锁门店(连锁公司确定)
五、活动要求
(一)本次活动的开展,将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各镇(街)食安办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包括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知识读本等,并督促和指导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含图片资料
(二)各用药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参与和配合各项活动,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含图片资料
(三)各单位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统一使用“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可从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下载)
(四)加强检查督办,注重收集活动信息,确保方案中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达到预期效果学校法制年度工作计划「篇二」根据区委、区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部署,我办认真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职责,积极参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布置的各项任务,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了我区社会政治经济快速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回顾
(一)认真履行成员单位共性职责
1、年初我办与区委、区政府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办年度工作计划因人员变动,我办及时调整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制办主任王芝武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制办副主任吴赤英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抓好本部门计生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2、建立健全区法制办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并把我办已婚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档案向区卫计局提供,及时把变动情况向区卫计局通报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办积极参与和配合单位所在地计划生育工作,并接受属地监督和检查考评
4、我办在本部门的评先表彰中认真进行计划生育审查把关,并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经查,我办年度内本部门干部职工无违法生育
5、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挂钩联系的乡镇(大岭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乡镇很好的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各项工作
6、我办积极参加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的会议、督查、检查、考核、教育培训等活动,完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履行区法制办具体职责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我办结合本部门职能,研究出台有利于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相关措施、办法我办在20xx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通知》,在审查各部门送审的涉及计生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或一般性文件时,如没有征求计生部门意见的,一律不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了现行的人口计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2、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计生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规范计生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行政执行人员持证执法制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年内计生部门无违法违规执法现象
3、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指导各乡镇和人口计生部门依法办理与人口和计生工作有关的行政争议案件,及时化解与计生有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年内没有发生计生行政复议案件
(三)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其他相关工作
1、加强学习国策,提高思想认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我办全体人员切实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把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区《关于举办区20xx年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班的通知》文件精神,区法制办于今年8月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把计生部门新增的行政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计划,并组织我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续职考试,协助自治区法制办对考试合格者及时发放行政执法证
二、存在问题我办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任务尽管如此,在此项工作中,我办距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不够深入二是为人口和计生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计生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计生部门依法行政
(二)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发放计生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计生政策,促进群众自觉执行国家计生政策
(三)加强对挂钩联系乡镇的指导工作,协助挂点乡镇做好计生各项工作学校法制年度工作计划「篇三」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提高统计稽查水平,保障统计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我区统计法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杭州市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办法》和《二OO五年度统计法制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五常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统计单位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四个方法
三、考核方法考核采用计分制,基本分为100分,每项扣完为止,加分不封顶,考核的起止时期为20XX年1月至12月,考核的实际得分X15%计入全区统计工作目标考核总分具体计分标准及考核办法如下
(一)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基本分20分)
1、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5分)未制定和未上报工作计划不得分(以印发文件为依据)
2、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和利用本级宣传工具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分)未开展不得分,开展不力酌情扣分(查看本级综合统计台账和有关汇报材料)
3、建立“四五”统计普法对象普法教学档案,主要包括单位、姓名、职务及培训时间和考核成绩等方面内容(5分)未建立不得分,建立不完整酌情扣分(查看花名册)
(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基本分40分)
1、开展经常性统计检查工作(20分)
①完成对统计单位的统计检查数量(10分)要求大乡镇每月10T5家,小乡镇每月3-5家,未完成酌情扣分(查看综合统计台账和统计检查现场笔录)
②每月月底前向区统计局法制科上报在检查中发现的具有较重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对象(10分)要求大乡镇3家,小乡镇和部门各1家,未报送执法检查名单不得分,迟报扣2分,少报酌情扣分,对已查明情况并上报区局要求进行统计稽查的单位被查处的不扣分,对未上报区局统计执法机关而被查处的单位,警告每家扣1分,罚款每家扣2分,通报每家扣3分(查看法制科检查记录)
③承担并接受省、市两级统计机关平时的统计稽查任务,每次统计稽查另加10分,若在稽查中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并被上级统计执法机关查处并在全区统计法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不仅不加分,而且要酌情扣分(查看法制科检查记录)
2、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工作(20分)
①及时上报区局要求的专项执法检查相关报表和总结报告(2分)未报不得分,迟报扣1分(查看法制科专项执法检查台账)
②在规定检查对象范围内自查率要达到100%(3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
0.5分(查看《基本统计单位执行〈统计法〉情况自查表》和《基本统计单位执行〈统计法〉情况自查汇总表》)
③通过市区两级统计执法机关的专项执法大检查(15分)在专项执法大检查中,如本级被区级检查机关查处的扣10分,其所属统计单位被区级检查机关查处的,警告每家扣1分,罚款每家扣2分,通报每家扣3分被市、省级检查机关查处的要加倍扣分(查看法制科专项执法检查台账)
(三)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20分)
1、及时上报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相关报表和总结报告(5分)未报不得分,迟报扣1分(查看法制科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记录本)
2、全面通过市、区两级统计机关基础建设年活动考核验收(15分)在考核验收中被定为先进单位的为满分,合格单位的单位为13分,不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能够改正符合达标验收要求的单位为10分,不合格单位不加以整改或整改后又不符合达标要求的单位为0分计算(查看法制科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记录本)
3、在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中,如有创新举措,并有推广价值的,要酌情加分(查看法制科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记录本)
(四)统计单位登记、年检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20分)
1、统计单位登记和年检工作(15分)做好经常性的统计单位登记工作所属统计单位(法人单位)登记率要达到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按要求完成统计单位年度检验工作,每年对统计单位名录库中的统计法人单位进行年检,年检率要求达到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
0.5分(查看统计单位名录库)
2、做好所属统计单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清查摸底和报名考试工作(5分)要求所有统计法人单位专(兼)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发现统计人员无证上岗而又未向区统计局申请报考统计上岗证的每人次扣1分(查看各类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