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6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和《郸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郸政【20xx】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中小学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后勤基建股,为全县教育系统资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系统的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报账会计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销工作,对入账财产的验收、领用、调拨、盘点等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每年十一月份为单位的财产清查月,在财产清查中,报账会计负责与财产保管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指导财产管理人员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特别是协助保管员做好与会计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的对账工作
3、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1、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按用途分拨,交由各部门使用,专人管理
2、所有固定资产,要造册登记,须做到帐物相符,交由有关部门核对备案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要定期检查,因年久损坏,无法修复,经管理人员填写报废单,经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和批准进行极废
4、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损失要由使用人员负责赔偿,属因公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按责任的大小进行教育处理
5、学校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律不得随便借给他人属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属外借的,外借单位要有正式介绍信,并按时归还,如有丢失,要照价赔偿
6、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1新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使用单位审定申报,经主管校长批准,然后交由采购人员购置,所购置的物品,须由使用部门验收入库入帐2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报帐手续,须经会计和使用单位登记入帐,签署意见,交由主管负责人签证,方可报帐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与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一样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篇教育、生活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必学校的固定资产和各种物资,是保证教学、须加强管理和保护件,为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防止破坏和流失,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的固定资产和各种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物尽其用”的原则
二、学校的固定资产要有一位领导分管,下设总保管一名,分保管若干名总保管负责全校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分保管负责各种专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学校各类财产要落实到处室、班、组、人,采取谁用谁管的办法
三、学校的固定资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和破坏
四、学校要建立固定资总账和台账学校固定资产由学校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统一分类编号,并由总务处建立固定资产一级台账,附单件明细卡片计算机房、体育器材室、实验室、图书室等,由其专职管员建立相应的二级台账并负责保管其他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务处建立二级台账,由使用人部门负责保管
五、凡一般设备单位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列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六、凡学校新购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总务处留存一份;附原始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经专职管理员对数量、质量、规格、单价等进行验收签字后,采购发票方可报销入账,并由会计人员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总账
七、学校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转移、出借,须报总务处批准后,由总务处负责实施未经批准或未在总务处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处置根据工作需要,如需调配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填写调用单,调入部门负责人或专职管理员签字领用,并调整各级台账学校调出人员要及时交还所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或擅自带走
八、学校课桌椅、寝室床铺及其有关设施,由总务处负责配置和调整每学期初由班主任、学生寝室生活指导老师向总务处办理借用手续,填写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总务处和领用责任人签字,各存一份备案,每学期末总务处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组织验收
九、固定资产如有丢失,按“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执行
十、学校固定资产经长期使用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损坏,无法修复继续使用需报废、报损的,须经校领导批准,方能处理报损的固定资产残值,应作为维修和重购固定资产所用,不得挪作他用
十一、学校固定资产出借、出租,必须经总务处和校长研究批准,方可办理租借手续对损坏或不能按时归还的,需照价赔偿
十二、对不能维修和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学校提出报废申请,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报县主管部门审核,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固定资产处置完毕后,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十三、总务处和保管室必须每年清点一次固定资产核对数量,检查使用和管理情况,上报校方,总结经验,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每学期学校总务处的台账应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总账、各专职管理员的二级台账核对一次每学年学校对固定资产清点一次,做到账、卡、物相符同时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篇五」
一、处置资产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如下文件、证件及资料
1、处置资产的有关文件
2、被处置资产的清单
3、资产价值的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因定资产卡片等
4、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
5、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材料和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6、具有省以上资质单位的审计报告
7、具有省以上财政部门核发《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8、提交单位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9、市国资办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处置范围
1、闲置资产
2、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认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3、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证的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4、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5、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形式
三、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我校制定了操作程序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规定严格规范操作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篇六」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使用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学校的资产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3、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保管
4、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1、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2、固定资产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总务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处,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后勤处妥善保管并入帐,以备存查
3、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
1、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3、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五、监督与检查
1、要动员师生,教育师生,树立
2、资产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定资产,了解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把资产管好
3、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这一项工作的实施,每学期至少一次将
六、固定资产的交接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1、固定资产的经管者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帐面实有物品清点清楚,向接管者办理移交
2、固定资产的接管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核实无误者方可接管,如有实物与帐卡不符,查明原因,属丢失、损坏的要赔偿
3、固定资产的交接,必须有主管部门的领导监交,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
4、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篇七」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
二、主动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细心,严禁出错
三、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四、及时认真做好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五、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管理
六、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饮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
七、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八、定期检查教学卫生,配合体育教师对体育卫生定期检查测定,检查和监督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九、协助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十、做好突发疾病的药品准备和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药品的添置、保管工作,对各位教师的用药情况进行登记,严格掌握药物剂量
十二、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设备,防止损坏,并负责卫生器械的维护工作
十三、规范地做好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四)负责资产的增加、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行为的审核、转报及规定权限范围内的审批工作;
(五)参与固定资产购置可行性论证、采购计划初审及基建竣工审计等第六条各学校要成立相应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第七条各中心校(一体化学校)、局属各学校(民办学校)要配备一名具有一定微机操作能力的专职资产总管理员,负责对本校及所属学校的资产进行全方位管理所属学校要设一名专(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学校各类固定资产资产管理是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登记单位国有资产总账、明细账、资产卡片,保证账实、账卡、手工数据与电子数据一致;
(三)办理国有资产增置、验收、报废等手续;
(四)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在离岗前应办好账目、实物等交接工作第八条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第九条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
(一)中小学校要按照《郸城县中小学经费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存货包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三)中小学校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每年至少清点一次,保证账实相符发生盘盈、盘亏情况,属于人为的责任损失,应按规定承担经济责任,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失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达不到规定标准,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仪器、课桌凳、办公桌椅等项,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在执行上述核算起点以前已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财产,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今后新增的财产,按上述要求核算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分为十二类
(1)土地⑵房屋构筑物
(3)通用设备⑷专用设备⑸交通运输设备⑹电气设备⑺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
(8)仪器仪表及其他
(9)文艺体育设备
(10)图书文物及陈列品Q1)家具用具及其它类
(12)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按原值入帐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学校在总账上设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总账科目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二)中小学固定资产实行部门管理员、总管理员和会计分权限管理的体制
(三)部门管理员主要负责填单(包括验收单、变动单、处置单、经转非、非转经登记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按物设卡,一物一卡,按使用责任人归并卡片,定期进行核对,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在用、在库的情况总管理员负责审核单据,设置清查任务并协助部门管理员进行清查,数据的备份、上报,各种固定资产账簿、报表的打印等,不保管具体实物会计主要负责对总管理员提交的单据进行复核并记账
(四)单位的固定资产每季度清查一次,保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帐卡相符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做到责任到人,重要的仪器和设备要指定专业人员定期护理,提高使用效益
(六)中小学校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将纳入教体局经常性督查内容,列入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主要内容第四章国有资产的购置第十四条按照“勤俭办教育”的方针,根据本单位总体发展的需要制定物资设备购置计划第十五条各单位一般应于每年十二月底前提出下一年的购置计划,经单位国有资产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预算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在三月底前报教育体育局集中申报,由财政部门统一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招标采购第十六条新购置的设备,必须由单位国有资产领导小组会审会签字,使用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国有资产登记手续,并及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第五章国有资产的处置第十七条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转让、对外捐赠、报损、报废等第十八条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一)闲置资产
(二)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实需要报废、淘汰的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经清查盘点,清理出的盘亏、呆帐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条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一)单位处置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二)资产处置应由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上报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报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第二十条单位报损、报废房屋、机动车辆以及限额以上的其他资产,应由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小组提出的书面鉴定意见,办理报批手续第二十一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国家所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由财政统筹安排,优先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购置以及事业发展第二十二条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一般程序为申报、审核、审批、处置、调帐、备案
(一)申报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及技术部门提出资产处置意见,经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签署意见公示后,形成书面的资产处置申请,申请后附《郸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报教育体育局核批,或教育体育局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县国资部门审核
(二)审核教育体育局和县国资部门收到单位资产处置申报材料后,安排专人实地对拟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查看核实,对资产的产权、账务登记、使用状况、技术部门(或中介机构)的报告意见、处置方式等进行调查落实,确定是否审批
(三)审批县国资部门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资产处置下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对资料不全、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告知资产处置申请单位
(四)处理单位接到县国资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后,按照规定对核销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办理处置资产的相关手续
(五)调帐单位根据内部意见或上级部门出具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
(六)备案属于单位权限内批准自行核销的资产,于核销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备案表》及帐务处理结果、处置收入复印件等报教育体育局备案申请资产处置申报材料
1、国有资产处置申请;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3、待处置资产的产权证明;
4、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凭证(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帐凭证和帐务处理、国有资产卡片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六章收益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高效使用和保值增值对在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形成的资产收益要应收尽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特别是各单位利用本单位公共资产(含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承包等,必须收取合理费用,并按期将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单位不得擅自占有、瞒报漏报、坐收坐支第七章奖励和处罚第二十四条对在申请购置、使用管理、维护修理等工作中认真负责,对单位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作出贡献的管理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第二十五条对在国有资产管理中严重失职、在处置过程中造成单位重大损失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处理,即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篇二」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类物资,不属于固定资产,由学校加强实物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钢琴、电子琴、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校长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负完全责任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也是审计和考评的重要指标
2、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当任用德才兼备、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管理人员,不得聘临时工担任保管员
3、组织建立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图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书面授权其他负责人代理行使该管理职责,但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管理教师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管理教师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组织管理责任
2、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制度及规程
4、建议任用认真负责并具有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5、经常检查单位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单位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6、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