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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向他人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的,应当为此向患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案例要旨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向他人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属于侵害患者隐私权的侵权行为,判决医疗机构为此向患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读本.侵权责任卷全文王某诉某医院人格权纠纷案赵某在与刘某离婚后以对方婚外情为由起诉要求刘某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赵某为此向某医院申请调取了王某在该医院的住院病历,并在诉讼中作为证据进行了举证法院据此查明某医院的住院病历显示王某在该医院生一男孩,其联系人为赵某丈夫刘某,并据此认定刘某婚外生子存在过错而判决其向赵某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后王某以某医院侵害其隐私权为由起诉某医院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某医院所保存的王某的住院病历包含了王某的个人隐私,某医院对此应当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某医院违反规定向其他人员提供该病历泄露了王某的隐私,侵害了王某的隐私权,给王某精神上造成一定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对王某要求某医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合理请求予以支持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向他人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的,属于侵害患者隐私权的侵权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此向患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条的规定,对于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1226当保密;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了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于其在诊疗过程中获知的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具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其违反了这种保密义务,就会构成对患者的侵权,进而应当对患者承担赔偿责任从医疗实践来看,在一般情形下,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出于对患者的生命健康全面负责的初衷,其通常都会对患者的疾病或受伤情况进行详细的询问,而为了能够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患者也有义务向医务人员进行详细解答,从而能够让医务人员对症治疗在这一过程中,医务人员显然会了解到大量的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而且这其中的许多信息还需要医务人员写入病历中不过医务人员对这些个人信息和隐私进行了解并写入病历是出于诊疗的需要,是正当合理的但如果医务人员在了解到这些个人信息和隐私后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其泄露甚至传播的,那么就会导致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当然无论是泄露还是传播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医务人员在这一问题中通常都是两种主观心理状态,一种是故意,另一种则是过失从故意的角度来讲,主要表现为对于诊疗过程中获知的患者个人信息和隐私,医务人员有可能是故意对外泄露,也可能是故意公开传播,或是未经患者允许而故意公开患者的病历资料,等等,但都是医务人员故意为之;而从过失的角度来讲,主要表现为对于诊疗过程中获知的患者个人信息或隐私,医务人员本没有故意泄露或传播,但在实践中由于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医务人员在知晓患者个人信息或隐私后无意中泄露给他人,或是无意中导致患者个人信息或隐私的公开传播,抑或是无意中公开了患者的病历资料,等等但无论是哪种情形,医疗机构的泄露或是传播行为都会造成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都应当因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当然对于医疗机构因隐私权问题而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于隐私的泄露或传播主要还是造成对人的精神上的打击,即主要还是造成精神损害,故从责任的形式上来看,主要也还是以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为主而在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方面,由于每个案件均存在差异,所以说这需要人民法院在审判时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侵权场所、损害后果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并作出合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