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2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与员工合法权益,规避劳动风险,根据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第三章劳动合同内容第二条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一、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员工真实姓名、性别、户口类型(非农业或农业)、户籍地址及邮编、在京详细地址及邮编、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等;
三、劳动合同期限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基层员工,公司采取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与工资挂钩的考评期一般为三个月;对于管理人员,公司采取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与工资挂钩的考评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对于同一员工只约定一次试用期,岗位晋升、实习期除外;
四、劳动报酬公司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将按岗位明确员工薪酬,明确放薪日期;进行劳动合同签订的,则视为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未继续聘用及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劳动合同按期终止8劳动合同签订地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为防止代签、非自愿签订等现象发生,避免因劳动合同签订造成的劳动纠纷,要求各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时,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并要求指定地点有录像监控,并由相关部门保留监控记录未在公司规定地点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9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9.1各单位(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作为公司代表与员工面对面现场签订不允许员工将劳动合同带回自行签订
9.2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由指定的公司代表对员工身份进行核实后现场签订劳动合同
9.3各单位在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劳动合同内容及本制度规定
9.4劳动者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学习、身份证件检验及劳动合同签订的,属于无效劳动合同10劳动合同的填写要求劳动合同上填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工整书写正楷字体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1、甲方资料用人单位、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营业执照内容填写委托代理人独立法人单位第一负责人或公司指定代理人
2、员工编码一卡通编号
3、身份证号码如实填写,如无身份证号码,可以填写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但不可缺项
4、家庭住址栏指现长期居住地地址,户籍地址指户籍所在地地址,以上两项内容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区县XX镇乡、街道XX村小区
5、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劳动合同类型,各岗位需按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6、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7、工作内容根据公司员工工作内容,按照以下几种类别填写
1、高级管理人员
2、营销类
3、生产类
4、生产辅助类
5、后勤服务类
6、行政人员
8、工作地点统一填写为工作岗位所在地
9、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员工工作岗位性质,按照以下几种工时工作制填写
1、营销、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2、生产类、生产辅助类及后勤服务类人员执行综合工时制;
3、行政人员执行标准工时制
10、乙方发生符合劳动合同变更书相关的条款时须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
11、签订劳动合同时,先由劳动者签字握手印,然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最后由用人单位盖章生效11劳动合同的审核流程
11.1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员工劳动合同的填写是否规范,对于书写潦草、填写不规范的劳动合同不予接收
11.2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监级以上及协议工资人员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后盖集团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1.3各中心、部门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审核本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11.4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抽查审核,对发现不符合劳动合同管理要求的重新签订;审核通过的返回原单位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具有法人资格公司的公章
11.5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根据劳动合同审核流程,将所属部门人员当月盖章生效的劳动合同在系统中进行审核维护;并需在员工档案中体现员工签订的现行有效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及合同期限三项内容
11.6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动合同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集团公司员工合同到期情况,将各类人员的合同到期情况提前一个半月提供给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与各用人部门负责人讨论是否续签,并将是否续签合同通知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以便及时办理合同续签手续,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12劳动合同的存档劳动合同签订一式三份,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返回员工本人保存一份,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保存一份,集团人力资源部(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保存一份总监级以上及协议工资人员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13考核细则
13.1各单位未按照要求组织员工学习本制度及相关要求的,对其单位负责人负激励200元
13.2因公司劳动合同签订人员未按照本制度相关签订要求进行签订或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审核不到位,造成无效合同签订的,经举报或监督部门发现未造成劳动纠纷的,责令其重新签订,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
13.3因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审核不到位,发生劳动纠纷等负面事件的,对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处以不低于300元的罚款,对单位第一负责人处以不低于500元的罚款,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
13.4因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对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不善或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资料不完整及丢失的,每有一例,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并对其直接上级处以100元连带处罚14附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与之冲突的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至少保证员工休息一天休息休假依据《考勤管理制度》、《假期管理制度》执行;
六、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七、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第四章劳动合同附件第三条劳动合同是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其附件是劳动合同里不可或缺的一部份第四条员工应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对薪酬表示确认第五条员工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首联与本联、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公司核实后返还员工,复印件留存员工个人档案第六条员工须承诺所填写与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姓名、户籍、住址、电话等个人情况变更,须在变更后二日内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门,否则,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第三条、合同签署权限
一、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第四条、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第五条、签订时间
一、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议》(附件一)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二、根据岗位性质差异,试用采用在岗试用和项目试用两种形式其中,项目试用是指由拟被聘用人员直接参与到公司的项目中去,在项目中对其能力等进行直接的先期考察,尽量避免公司的雇佣风险
三、在员工被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附件二)0
四、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第六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技术、市场等高级技术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3年期合同期;对于董事会直接任命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董事会确定
二、续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第八条、公司每月30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岗取酬,岗变薪变第九条、公司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第十条、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招聘录用、试用考核及离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第十二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篇三」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意义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主要有四点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可以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固定工为主的劳动合同制度由于需求单位没有录用职工的自主权,只有按国家规定的指标安置职工的义务,就业者就无法选择最适合自己条件的就业岗位使得用人单位不可能根据生产的情况与市场的变化调配劳动力数量,也使劳动者个人不能做到人尽其才,造成劳动力资源不能合理配置,导致经济效益差但是,如果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就能够消除旧的用工制度的这种弊端,使用人单位真正行使了劳动用人自主权,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与企业展的需要,选择录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签订有限期的劳劝合同,灵活地变动职工的数量和结构,同时,劳动者也有了选择职业的主权,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与自身条件选择事业,从而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二、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可以增加劳动者的竞争意识和促进劳动者自身的素质的提图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固定工制度,只要工作指标下达,不管劳动者是否具有适合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劳动能力,只要到了一定年龄就可就业到了某个经济组织就业后,即使单位不需要,也只能养着不能辞退而且劳动者成为固定工后,不管他的态度好坏,技术水平高低用人单位都一句到底,这就是人人常说的“铁饭碗”这种缺乏竞争机制的劳动用工制度阻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不利于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而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就解决了固定工制度的这个弊端,即用人单位与劳功者择优录用,择业选优都必须通过市场机制加以实现,这必然增加劳动者的竞争意识,促进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
三、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便将有关劳动者利益的内容(如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其他福利待遇等),与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紧密挂钩,使职工在上岗前就明确地知道企业与职工的关系这就增加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怀与创造性
四、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维护劳动者权利与义务,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法律保障劳动合同是有能力的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意味着劳动者自身应该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应该履行的劳动义务都被纳入了国家法律管理和保护的体系中,便得劳动者在尽职尽责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其各基合法权益均得到了切实的保护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篇四」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促进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保障集团及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地劳动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3文件换版说明本制度为第一版4相关部门/人员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集团劳动合同及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完善、监督执行及解释工作
4.
1.2负责集团各单位(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4.
1.3负责集团总监级以上及协议工资人员劳动合同的组织签订
4.
2.4对集团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提供指导与培训
4.2各用人单位第一负责人职责
4.
2.1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4.
2.2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运行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4.
2.3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工作
4.3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职责
4.
3.1各单位应设置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4.
3.2负责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管理、运行、续签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
3.3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基本情况、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4.
3.4随时对本单位合同到期员工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做好续签的相关准备工作
4.
3.5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纠正,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难以解决的问题
4.
3.6负责向集团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汇报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执行情况、信息接洽等日常事务
4.
3.7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变动时,需根据《工作交接制度》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交接工作5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样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地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集团有关劳动合同规定并结合各单位(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6劳动合同条款设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二)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7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7.1新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公司新录用的员工,主管级以上岗位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或失业证明后,在上班一周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按照员工办理入厂手续的日期进行约定
7.2续签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愿意继续聘用与之续签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发放《劳动合同续签意见征求通知书》(见附件3)未按照公司指定时间、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