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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篇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O为了发展高效农业,打造绿色产业基地,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的位置、分类、面积
1、甲方经村民代表和户主代表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四至分别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的亩土地流转给乙方;
2、该地由农户自愿委托村委会流转,分为田、地、茶园、荒坡四类,其中田亩,地亩,茶园亩,荒坡亩,共涉及家农户农户名单、地块性质、位置、面积等以附图和统计清单的形式作为附件
二、土地的流转经营期限为叁拾年即自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价格基数、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价格基数田元/亩,地元/亩,茶园元/亩,荒坡元/亩;鉴证经办人年月H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篇三」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
(83)、
(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o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斤,斤,交售时间是o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O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元,管理费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第五条违约责任L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4.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5.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第六条不可抗力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第七条其它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县乡村组(公章)代表人(盖章)乙方户主(盖章)年月日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篇四」甲方乙方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以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类型、位置、界限、面积、质量和等级甲方将亩承包地(以下简称承包地)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承包地位于四个界限(承包土地的性质和质量见附件)
二、合同经营权转让期限及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期限为年,自一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模式乙方以分包、租赁、交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其承包土地转让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转让承包地的使用转让的承包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目的
五、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和时间
1、承包土地出让金以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转让费每年10月31日付款
2、土地出让所享受的国家惠农资金和其他补贴由当事人享有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土地出让金,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收回转让的承包土地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如以分包、租赁、交换或其他方式转让,甲方应及时向发包人备案;如需转让,甲方应提前向发包人申请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土地上,有独立生产经营的权利如果乙方在出让期间因投资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当出让合同到期或未到期,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转让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转让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如果转让的耕地(荒地、林地等)无法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以转包或租赁方式将甲方转让的土地进行再转让时,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当事人协商一致,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
(三)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土地未用于合同规定的用途;荒凉的土地,破坏地上的附着物;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因履行转让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商定事项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原用人单位各一份,各乡镇经济管理站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属于转让合同的,自原用人单位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唯一认证单位的认证人签名(盖章)一年一月—日一年—月—日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篇五」甲方有限责任公司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土地面积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____元,其中;
(1)年至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万元(元/亩亩x年)22)年至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元(元/亩X亩)
3.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立方米计算,作价万元(元/立方米),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万元(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4.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
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应于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年月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计算方法由甲方按各农户所有的土地对应地块的价格和实际亩数进行统计和累计第十一年起至第二十年止每亩增幅%,壹第二十一年起至第三十年每亩增幅%O
3、租金支付乙方分四次支付给甲方前两次五年一付,后两次十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日为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付款以合同签订日相对应的年份和日期支付
四、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1、地上现有水池、水井和管线等生产设施,乙方可无偿使用;
2、原种植树木等如影响光照或总体布局,乙方可酌情修剪和砍伐,不作赔偿,砍伐的树木由户主收回如仍留种,由乙方负责管理,收成也归乙方所有;
3、区域内坟墓如需要搬迁,双方另行协调解决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转出让金;
2、按本村村民用水、用电价格,向乙方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免收乙方搭水搭电费用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各种费用和摊派;
3、做好村民工作,与土地所有户签订好土地流转委托书,消除乙方承接和使用土地的一切矛盾、纠纷,向乙方交付全部土地;
4、为乙方正当合法的经营提供可靠保障合同期内如甲方行政区域发生调整,本合同由接管组织全面履行至合同到期;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设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yis©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年月底),甲方于年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市林业局、XX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甲方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订立合同各合伙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O姓名,性别,年龄,住址O第一条合伙宗旨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⑶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其它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合伙人(签章)合伙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篇六」承包方(甲方):住址受让方(乙方)住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凭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以租赁(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形式将座落大杨镇十张村黄岗、侯郢村民组,面积
250、17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20xx年5月26日至20xx年5月21日止流转费用第一年500元/亩;第二年550元/亩;第三年600元/亩;第四年以后每年650元/亩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场地平整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用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第四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的等级和质量第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如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当地承保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1、乙方有权在其租赁的土地上按政策规定建筑固定设施,合理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甲方无偿将现有的水面塘口提供给乙方使用,并由乙方做统一管理甲方无权干涉;门口南大塘由村民组管理,乙方无偿使用
2、租赁地界范围内的树木归乙方所有,其林权归乙方,甲方应配合乙方输林权变更事宜甲方不再享受政策补贴,如有补贴由乙享受地界范围内的林木乙方一次性可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甲方估算20公分以上每棵55元,10公分以上每棵30元,10公分以下每棵
0、8元,今年如有退耕还林补助双方平均享受,以后由乙方享受乙方所租林地进行生产经营,应符合政策,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若遇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属于甲方,地面附属物乙方所有青苗费按国家政策规定,按农田青苗费由乙方支付甲方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承办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篇七」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出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双庆何北部地块家庭承包地一亩以—转包出租方式,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种植农业经济作物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须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为每年斤/亩小麦,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价计算,支付的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元人民币(元)O
5、为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加盖必须由村委会出面或确认的公章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的报批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出让金;
2、按本村村民用水、用电价格,向甲方支付水电费;
3、可以在流转的土地范围内进行土地整理,对地块进行符合现代设施农业要求的改造,投入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4、可在流转土地上建设部分生产经营、生活及办公用房;
5、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并合理利用土地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有效期内,流转经营土地如有国家粮食补贴等属于农村普遍享受的各种补贴,仍归甲方所有,相应需要交纳的水利工程费、管理费也由甲方承担;
2、政府征用流转土地,乙方应服从所得的土地征用费、农业人口安置费及国家下拨的粮食直补费归甲方所有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置附着物赔付的所有款项归乙方所有;
3、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无偿提供帮助;
4、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继续流转经营的优先权乙方无意继续经营,或乙方经营不善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由乙方处置附着物或复耕后,将土地交还甲方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二)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
0.2%的滞纳金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付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第五条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栏目中完善,完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分中心各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发包方:(签字盖章)鉴证机关(签字盖章)鉴证人(签字盖章)签证日期:年月日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篇八」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乡(镇)村组合同编号(编号以县为单位以民政部门统编的地方编号为台头,乡、村、组以下由各县自编)鉴证编号(鉴证号以县为单位自编)甲方(原承包方)住址乙方(受让方)住址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和方式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级亩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以方式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2.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及经营土地,阻止乙方改变土地用途;
3.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土地的补偿;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流转期满要及时向甲方交还该土地或者协商续签合同
三、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价格为每年每亩公斤稻谷(以实物或按当时市场价折成现金兑付)
(二)支付方式
(三)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征收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乙方违背合同规定,兑付流转价款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的滞纳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损失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及未经允许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付土地流转费的违约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由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裁定
六、争议的解决
(一)流转合同签订后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先行协商解决
(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乡、村组织进行调解
(三)无法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四)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更,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坏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土地采取转让的方式流转,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变更原承包关系土地采取入股的方式流转,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审查乙方资信经营能力,如乙方经营破产,甲方土地不能作为清偿资产土地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日鉴证机关(签字盖章)鉴证人(签字盖章)鉴证日期年月日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篇九」承包方(甲方)住址受让方(乙方)住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以转包形式将坐落,面积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元整,付款时间为每年月日前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护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年国家小麦保护价元,以后每四年按小麦的保护价上调率调整承包费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承包方(甲方)(签字)代表人(签字)受让方(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承办人(签章)年月日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篇十」甲方(出让方)住址乙方(受让方)住址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甲方采用(租赁、转包等)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时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甲方将承包耕地亩(详见附表)流转给乙方经营,流转费用按乙方将庙家村民组200亩塘坝深挖扩建费用作为承包费用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塘坝深挖扩建达标后自行承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占用的,可依法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费;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造成土地损毁的,可要求乙方恢复土地质量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辂权和收益权;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依照合同规定深挖扩建塘坝;
②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不得改变用途;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以人员变更等作为理由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2、如甲方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乙方注册资金同等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留存一份附件
1、土地平面;
2、统计清单;
3、土地流转委托书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鉴证方(盖章)
九、合同纠纷处理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甲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一事一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流转给第三方经营
4、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5、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商定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村委会(发包方)、乡镇农经站(鉴证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字乙方单位签章(或代表签字)发包方签署意见乡镇农经站鉴证盖章日期年月日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篇十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以租赁形式将坐落,面积()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第二条土地流转年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第四条乙方交纳甲方的土地租赁费以原粮(稻谷)为依据折价计算,每亩每年租赁费折原粮斤,价格以当年国家公布的中相稻最低保护收购价为标准计算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于每年收割后一次性支付当年的土地租赁费,最迟不超过11月底,该款项以转账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土地流转最后一年,乙方应于10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土地租赁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的土地等级和质量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1、以上土地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经营,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乙方依法享有各级政府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其他有关惠农补贴属于农户所有
2、租赁期内,上述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青苗赔偿、土地附作物赔偿其他土地赔偿、安置补偿等归甲方所有
3、土地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4、乙方不得私自将上述耕地再以出租、互换等方式进行流转,如要流转必须甲方同意才可实行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擅自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当年租赁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如因甲方人为因素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给予乙方响应的赔偿甲方如擅自终止合同须交纳乙方当年租赁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费,逾期不交每日按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2收取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且甲方可终止合同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出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鉴证机关(公章)年月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篇十二」甲方(承包转出方)住址乙方(受让转入方)住址丙方(发包方)为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还必须经发包方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权稳定(采取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的需重新确立承包关系)不变;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流转;
3、坚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
4、确保流转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5、受让方必须具有较好的资信和具备农业经营能力;
6、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受让权;
7、承包转出方应主动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二、流转土地状况及用途序号座落地名等级面积(亩)用途12合计
三、流转方式及期限甲方采取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有权获得其转让前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所增加投入的相应补偿;
3、协助乙方取得或接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有权获得或接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服务;
3、按时交纳流转费用;
4、保护耕地,不得进行掠夺式经营,不得随意弃耕抛荒
六、履约时间、方式流转费用(或农产品)共计_______元(或公斤),在当年(或以后年度每年)月日之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__元(或公斤)
七、违约责任如果甲方或者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当年流转费用(或农产品)的%支付,自违约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付清
八、其他事项
1、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丙方有权提出对乙方的资格要求,并对乙方的情况进行考察,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不同意转让;
2、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执行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作补充,补充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如与现行政策不符,以政策规定为准;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份甲方乙方丙方(盖章)丙方负责人——年一月一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篇二」甲方委员会乙方_________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山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土地租赁期限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年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赁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土地租赁租金已于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租赁土地为山,面积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类型为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在年月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路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
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③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H、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貉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
十四、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如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鉴证方。